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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林春又依言到了那旧大厦的天台,不知是陈秋刻意选或是什么的,又是他们那晚去跳楼的那幢大厦,这一晚上面只有一片骯脏凌乱,但没有灯笼了。
林春在八点时刚好到了,那时陈秋已在拍照,也不知有否注意林春来了没有。林春两手插入衣袋,倚在一角阴暗的墙壁,观看陈秋的姿态。平常的陈秋其实不像女生,他没有少女气息,只是五官长得精细一点,所以总的来说还是一个长相俊秀的男生而已。
骨架不算纤细,只是四肢修长,因此陈秋每次spy都做一个聪明的选择:s古风美人,或是日式美人,以阔袍大袖的裙衫掩饰自己的身段,单只露出一张脸、至锁骨,去迷惑世人,他很少会选择迷你裙和贴身衫,不似有的男生偏要穿水手服装女生,却只落得一个评语——「噁心」。
上次林春碰见陈秋在扮月娘,这一晚他穿的是唐装,似乎是在s武则天。明黄色的绸段、朱红色的里衫,锁骨至胸口均裸露出一片奶白的肌肤,胸部垫得高高的,还戴上一梳夸张的银饰项鍊,头上梳了一个高大的髺,远看过去看不清插了什么头饰,只看见一个像金步摇的东西,陈秋一动,那金金银银的小帘子便颤颤抖抖的摇曳。
几个男生在打灯、拍照,当中有一张脸有点熟的,啊,就是同班的那个戴志,想不到他也会用那种看起来很专业的黑色相机拍照。有一件事颇为出乎林春意料之外的,就是那班拍照的龙友并不是一脸色迷迷的下流样子的,反而专心致志,那模样说不定比考试答题时还认真。
也许他们全部都是被陈秋的美所吸引过来的,就像花朵的蜜吸引蝴蝶蜜蜂来采蜜那般自然。林春不会说他们下流,因为他自己都是想看陈秋的美才来的。
林春喜欢美的事物,所以他爱读文学,那里有文字的美。在街上逛,他也能看见各种事物的美:仰望街灯时,彷似有一颗光得发刺的明星朝自己飞过来,长长的单车径延伸到无限,好像在夜晚街灯的照射下,如一条妖嬈婀娜的金蛇。仰头,交映婆娑的枝叶遮盖着天空,街灯的光从叶隙间漏入,好似洒上了一大把金粉般。
只有在欣赏美的时候,林春才能忘我。他忘了自己只是一个叫「林春」的书呆子,忘了自己每天都要上补习班和学琴,忘了自己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他只是一个纯粹的欣赏者,和各种美丽的事物作一种精神交流,他的心会跳,扑通扑通,林春觉得自己介乎于存在与不存在之间,去到一个出神的境界了。
陈秋的眼睛,是林春最爱的一双眼睛。但林春从来不会想要佔有这一双眼。比如说林春也爱梵高的画,但从来不会想着日后要花千金买下那幅画,他只是享受看见美时、那种彷彷佛佛的出神境界而已。
「莲蓉月,来了多久?」在林春出神时,陈秋已经拍完照了,林春回神,只见那些龙友正一边收拾设备,一边打闹寒喧着,都是这个年纪的人而已。
近看陈秋,果然又别有一番美态,林春心想。他定是在s武则天,那眼角、眉梢略勾上去,勾出一股霸气的艳丽,而陈秋本来就是一个男生,他的英气和着这妆容的艳丽,中和出一股非常切合女王的气势。那双桃花眼原来挺有杀伤力的——林春心想。
「我也不知来了多久,一上到来,我就忘了注意时间,现在到底是几点我也不清楚。你要去卸妆吗?」林春说完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这人还真的自那晚之后,就「双黄莲蓉月」、「莲蓉月」的那样胡乱叫他。不过算了,林春默然想着,称呼亦不过是一句而已。
「哈哈,瞧你的语气,难不成是被我的模样迷住了,所以才没注意时间吗?」陈秋朗笑,现下的外表虽是个女生,可笑起来分明就是一个粗鲁的大男孩。
林春也懒得反驳,更何况陈秋的话也算是真的。这时戴志拎着已收入袋的大相机经过,也忍不住呆了呆:「这不是书kai子吗?啊,不,我是说林春。你怎会摸上这大厦的,还是说是秋秋……不,陈秋叫你来的?」
林春心想,这戴志光说句话,便让人觉得他脑袋不好了,错漏百出。是的,班上的人背地里都叫林春做「书kai子」,在读音上是由「书呆子」演变而来的。「kai」是香港人的用语,意指傻子,kai子也就是傻子,不过林春对于称呼这种事,一向看得很淡然。而「秋秋」这个名,那晚那些拍照的人都是这样叫陈秋的,也许是他的艺名吧?
陈秋以肘子撞了撞戴志,嘻皮笑脸地说:「这小子,就叫你在外人面前别叫我的网名!叠字……怪噁心的,我本来的网名只是单一个字『秋』,都是网上那班白痴将我『暱称』作『秋秋』,才害老子我冠上了这么一个女人名字。」
「哎,有什么关係呢?反正你就长得比女人还好看几分。」戴志比陈秋和林春还高上一个头,他往陈秋的背大力拍一下,说着:「总之呢,我就不陪你们玩啦,我要回家交人呢,老母烦死了!」
「滚回家踢足球吧戴志伟!」陈秋也拿戴志的名字开玩笑,「戴志伟」这花名跟了戴志十年了,而戴志本人当然不是踢足球,他擅于长短跑,以及其他田径项目也行。
林春知道,那戴志定是因为不想跟他相处才落荒而逃的。其实林春的性子不惹人讨厌,只是他终日面无表情、板着脸,又只肯对着书本,才令人误以为他是一个傲慢的人,事实上他只是没想过原来人是需要交朋结友而已。
等陈秋在一角下过妆、也换回普通的t恤牛仔裤之后,除了林春,别的人都走光了,陈秋本人也觉得挺奇怪的,想不到林春竟肯等他,还等了这么久。他过去拍拍林春的肩,林春也只是比陈秋高上几公分而已,而且因为身材瘦,所以看起来跟陈秋的身段差不多。
他们结伴下楼,一直没人开口,陈秋本来以为林春是对自己有兴趣才会来,可见林春还是一块木头似的,又不似是对他有意思,一时之间陈秋也猜不透林春的用意。于是他忍不住问:「你平时也对spy有兴趣吗?」
「没有。」
「那你定是常看漫画?例如那种专sell宅男的萝莉漫画,什么『妹妹才不会这么可爱』、『腹黑妹妹控兄记』之类的?」
「不是。」林春抬起眼皮,不知是因为他本身就眼形细长或是怎样,那种斜睨过来的样子带着一份温文、以及自然流露的轻蔑,叫陈秋看了就一阵气愤,上次中秋节他偶然碰到林春,就是见着他这种眼神而感到一阵怒火攻心的。
「不爱看漫画也对spy无兴趣,但还主动来这里,那么说优等生不是为了打发时间,就是因为对我这个人有意思吧?另外,我自己也有修文学的,文辞简洁是一件好事,但你傲慢、看不起我这种不会读书的人,或是讚你惜字如金。」
林春扬眉,句句话都带刺,陈秋的个性果然并不如其外表那么温驯,思及此,他低笑,倒换陈秋愣住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书kai子林春也会像正常人般,温和地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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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今天胤礽成为废太子了吗?康熙听见自己儿子在睡梦中这样问,一张脸苦涩极了。小家夥才团子大,天天想当废太子。康熙越想越气,难道朕对保成还不够好?让他如此没有安全感。他喃喃保成想当废太子?想都别想!胤礽翻了个身,嘴里仍嘟囔今天胤礽成为废太子了麽?康熙恶魔低语没有!没有!!!小剧场父子家书康熙外出时,给宝贝儿子写信。爱子保成朕离京多日,对尔甚为挂念,每每夜里不能安寝。你多日不曾给阿玛写信,朕心不安,命你日日来信一封,再寄来几件旧衣,以宽朕心!保成回信阿玛圣安。儿臣亦想阿玛,翻来几件旧衣,随信带给阿玛。家中一切都好,请阿玛放心,望您保重龙体,还有儿臣的衣裳莫要摸坏了,回来儿臣还要穿的。期待满满的康熙收到回信,笑容僵在了嘴角。兔崽子!竟然不跟朕要旧衣穿,还怕朕把他的摸坏了!还敢说想朕?!远在京中的胤礽啊,抱着阿玛的龙袍睡觉似乎不太好,还是找几件阿玛的里衣来穿穿,以解思父之情吧注平行时空丶私设多,时间线不完全按照历史走,请勿考据。202255解释一下为什麽关评论区这本文里,康熙和太子明确是父子亲情,无关其他感情,JJ也不允许作者写骨科。但可能是我文笔不够成熟把父子情写的太腻乎了(捂脸)容易让部分读者发散思维,带偏感情线,为了保护自己的文文不被X,只能先关掉评论了。十分抱歉影响大家阅读体验,对不起!预收1朕穿成了大清第一罪人康熙六十一年康熙帝爱新觉罗玄烨于畅春园驾崩他生前一直放不下废太子胤礽,死後魂魄未散,飘去了咸安宫。两年後,玄烨突然恢复意识,保成!眼前出现一张熟悉的脸,正不悦地看着他叔姥爷叫孤什麽?叔姥爷?玄烨看着镜中的自己,他竟重生成了大清第一罪人索额图!虽未搞清楚状况,但年轻的保成就活生生站在他面前,玄烨激动的一把将人抱进怀里。胤礽叔姥爷自重。如今汗阿玛虽病着,你也最好收了不该有的心思,莫要再说那大逆不道之言,否则孤决不轻饶!玄烨感动的眼泪直流,原来他的保成一直都很在意他。他有索额图的部分记忆,知晓如今是康熙二十九年。正逢康熙御驾亲征噶尔丹病重之际,也将是他们父子俩第一次産生隔阂和嫌隙之时。他不能再让保成重蹈覆辙。保太子见到皇上,面上不可太过冷淡,需得表现出关怀体贴之意才好啊!胤礽狐疑地看着他叔姥爷方才可不是这样说的。玄烨索额图这个老匹夫,果然想教坏朕的保成。胤礽走後,玄烨日夜悬心,生怕保成如前世一般被赶回京城。怎知几天後传来消息,都说太子实乃大清第一神医也,见了皇上,皇上的病就好啦!玄烨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再後来,皇上与太子同乘御驾回京,玄烨醋意大发。心中怒吼放开那个保成,让朕来!当康麻子重生成大清第一罪人大清第一神医保成,麻子用了都说好两个康麻子同时抢麻宝怎麽破?朕也不想吃醋可保成叫朕叔姥爷诶玄烨支持嫡子保成发卖庶子康熙!康熙再敢勾搭朕的保成朕把你们都杀啦!预收2清穿娘娘今天也在养崽又名和康熙争夺养崽权贺晗玉一朝穿越到康熙朝,成了太子胤礽的亲姨母赫舍里晗玉深知未来太子会被两立两废,被选入宫的那一天,晗玉决定远离小太子,亦不想争宠,只想默默茍命。可当向她奔来的小团子,软糯糯叫了她一声姨母时晗玉呜呜呜心要化啦,想吸崽!康熙发现自己失宠了,自从赫舍里氏入宫,爱子保成就天天往後宫跑,连自己的汗阿玛都不理了。康熙好啊,竟敢跟朕抢儿子!朕倒要看看你有什麽手段!于是乎,他追在儿子屁股後面也总往後宫跑,慢慢的,晗玉所居的长春宫成了宫中最热闹所在。内容标签清穿宫廷侯爵重生爽文朝堂胤礽康熙一句话简介今天胤礽成为废太子了吗?立意河清海晏,物阜人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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