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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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站在一尘不染的厨房中间,很是为难地望着流理台上大包小包的东西,林春一看,全都是放入微波炉叮热来吃的速食,他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一个家庭的雪柜里能存放这么多速食:各款点心、各式饭盒、夸张到连粥和炒麵都有,使人咋舌。

陈秋转过头,一脸欣喜骄傲:「怎样,我家里的存货搞不好比便利店还要齐全!来,要吃什么?我个人推荐这款虾饺,我一次就可以连吃三大包,然后再吃一盒炒饭,再不饱,还可以吃个甜汤,芝麻糊、杏仁茶、紫米露、西米露,你要哪一种?」

「你平时就吃就些东西?」林春好不容易收起愕然的表情。

陈秋打开流理台下的储物柜,说:「也不尽是,看,这里是另一个宝地——公仔麵。无论是杯麵、大碗装、捞麵或是最传统的出前一丁,我这里都有,戴志伟那小子次次来到,就双眼发亮,还要捧走了几个大碗装杯麵才肯走呢。」

「你一直都吃这些吗?」林春蹲下来,挑了几个杯麵,看了看又放回原处。

「不是,大概就是老豆包女人的事给发现了那年吧,自那之后,我妈也没心情再做饭。不过那『死老野』也算有良心,家呢,每年都会回来吃团年饭和冬至那餐,平时每个月也给我妈的户口存一大笔钱。我妈死了之后,每月的家用……我应该说是家用吗?总之每个月他给我和我哥的生活费,都有增无减,所以我哥平时出去替人补习,都是志在打发时间而已,现在也只是替戴志伟那小子补习而已。喂,到底你吃哪种啊?」

林春的反应是走过去流理台,然后打开雪柜,将那一包二包的速食塞回雪柜,他冷冷地说:「我讨厌速食。」

「什么?真是挑嘴的傢伙。那我们下商场吃吧。」陈秋走出厨房,拿起饭桌上那串银匙,林春便按住他的肩说:「喂,这里有白米吗?」

陈秋眨了眨眼,有点困惑,林春也没有理他,因为他瞄到厨房的角落放了一个电饭煲,那这里有可能有白米。他打开储物柜的另一边,果然看到一包尚未开封的真空包装白米。他剪开那袋米,说:「给我拿个米桶。」

「哈?米桶、米桶……」陈秋在扫帚后面看见一个红色的桶连盖,上头贴了一个「福」字,这大概是跟全屋陈设最不合衬的物件,但那就是他自小已看见妈用的米桶,里面已经几年没有盛过白米了。林春接过,抽几张厨纸沾些水,抹去桶里面的尘,再将白米倒进去,不禁以略为责备的口吻说:「既然家中有白米,又有饭煲,好心你平时就自己煮些简单的东西,常吃那些速食,我光想像便感到噁心了。」

陈秋还是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他听到林春问他「你懂得洗米煮饭吗?」,他犹自呆立在原地,林春也懒得再问他,逕自捧起饭煲,洗了洗里面,再洗米煮饭。

「你想做什么?」陈秋问了一个十分愚蠢的问题。林春看他一眼,再走入他房间,只拋下一句:「电脑借我用一下。」林春自己开了电脑,上补习社的网页登录,然后将原定于今晚的补习改期。林春做完这一切后,再关上电脑,走出去跟陈秋摊大手掌说:「银包。我要下去超市买点东西,你家竟然只有白米和调味料,真奇怪。」

「……哦。」陈秋也就傻傻的交出银包。

林春出去了,陈秋才拍拍自己的脸,想自己是不是在作梦。然而一看厨房,里面那个放了几年都没有用过的电饭煲,却真是插了电掣,虽然还未显示还有多少分鐘、饭才煮好,但的而且确饭煲是开着了——还是林春开的。

好似只过了数分鐘的光景,或者是陈秋人真的太呆了,林春很快便回来。他看见林春买了一大堆东西:油、香肠、火腿、菜心、蟹柳、猪肉、鲜虾、葱、鸡蛋,然后将部分食材浸入水中,这儿明明不是林春的家,但他却好像很熟悉厨房似的,随手就拎出不同大小的碗、盆子和筷子,有些用具连陈秋自己都几乎忘了,原来家里还有这些厨具啊。

林春将材料处理好,饭就刚煮好了,他舀出白饭盛入碗中,转身开火,并放上鑊,因为觉得不可思议,使他的语调不自觉升高半分:「这里除了材料之外,其他用具一应俱全,你竟然寧愿图方便、吃速食,也不花一点时间去学学怎样用这些东西。」

「那有什么办法,没人教我啊。」陈秋下意识说出来。林春不说什么,见鑊热了,便倒些油,油热了再把蛋浆倒入鑊中,然后立刻倒入白饭快炒,再依次加入先烚熟了的虾仁和香肠粒、菜心粒等食材,猛炒之后便盖起鑊,待一团团白烟从鑊边涌出,才下葱花,一道炒饭就这样完成了。

林春拿了最大的碟才勉强盛下全部炒饭,他双手将那碟饭捧出客厅,自言自语:「似乎炒太多了……你分两餐吃吧。我要回去了。」林春放下那碟饭就想走,陈秋握住他的手腕,刚从呆愣中甦醒过来,说起话时还有点结巴:「……喂,你煮了这么多饭就想走?我……我哪吃得完,而且我怎能确保吃完这碟东西后会否肚痛、或者是当场暴毙。」

林春漠然地望望陈秋,甩开他的手,转身走入厨房,过了一会儿再拎了两个小碗、两双筷子和一隻汤匙出来,拉下椅子就坐:「坐下,一起吃。」他盛起一碗饭先递给陈秋,然后才盛给自己。陈秋战战兢兢的夹起一堆饭,放入口中,原本面有菜色的样子瞬间转变了,他一双水润的眼睁得大大的,直望着林春平板的脸。

「难吃?」林春也没太在意,只低头慢慢吃着。

陈秋没有回答,只是低头猛扒饭,唯恐不吃快一点、就有人会抢去他手中的饭。林春垂头吃饭,嘴角有一抹淡淡的笑影。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时衝动,就去改了这天的补习、还特地打电话回家,叫妈不用为他留饭菜。也许他就是看不过眼陈秋那一大堆速食。

十多元一包的叮叮虾饺、二十元一包的叮叮炒饭,但是怎也比不上一个人亲手做出来的一碟豉汁蒸排骨,林春是这样想的。就算那一碟排骨已经不新鲜,在饭煲里焗了一两小时,但人手做出来的饭菜吃下来是不同的,米饭好似会在口中跳跃,给人以生命力,他能够感受到妈为他做菜时的感觉:工作带来的疲倦、对儿子的期望,还有更纯粹的,希望儿子能快高长大。

而那些雪藏了不知多久的叮叮食品,把人的感情都冰得死死的,再以微波炉将一堆死去良久的肉块,强行热成即食的饭菜,食物的光泽全失,而且大量製造的叮叮食品,也算不上对人有任何感情或祈望。他为陈秋炒这碟饭时,也许亦带上了一种期许吧,林春迷糊地想着。

陈秋已在吃第二碗饭了,林春吃得慢,还在吃第一碗。陈秋一边鲸吞着炒饭,一边口齿不清地问林春:「莲蓉月,里……怎懂得煮……煮饭?」

「我妈平时在速食店工作,辛苦得很,有时回家已累得要死,所以我很早就学会做饭,等哪天妈太累,就由我顶上。有时她要顶夜更,夜晚那餐便由我自己料理。叮叮食品动輒要十多元一包,又吃不饱,太贵了,反而自己买材料回家做饭就经济得多,像这道炒饭,前前后后只花了二十多元,而且雪柜里还有材料,你下次可以试着自己做饭,很简单而已。」

陈秋没有回答,也没有点头,只是狼吞虎嚥地吃着,脸颊黏了几枚饭粒还不知道,桌上倒是一粒饭也没有。他已经解决了第二碗,向第三碗进发了,陈秋这才惊觉自己吃了太多,问林春:「你够饱吗?要不要再吃一点。」

「如果你吃得下,就吃吧,我食量不大。」林春在撒谎,其实他只吃了一小碗饭,尚未饱,幸好刚才吃了不少零食,所以勉强也可以支援下去。

陈秋立时开心得眼也发光,乾脆不将饭舀入自己的小碗了,整碟饭捧在手中,低头猛吃。住家饭,陈秋有几年没有吃过了。自从他妈知道老豆在外面有了个女人,就再没心机做饭。在这个家庭里,物质愈来愈丰富,厨房有一年也吃不完的杯麵和微波炉食品,要是吃厌了,就穿着拖鞋下商场,找家高级餐厅花几百元吃一个晚餐。

可是最基本、最简单的一碟家常炒饭,陈秋已经几年没有吃过,两年前他妈走了,他就更没有想过「住家饭」这三个字。吃杯麵,有什么不好?多味精,味道好,而且有几十种味道,一天吃一款,至少吃一个月之后才会重复,再加上点心系列的微波炉食品,说是可以开一家餐厅也不为过。

直至这一天,陈秋才吃得出住家饭和速食的分别,他吃完后,这样对林春说:「吃住家饭时,真觉得每一块肉、每一粒饭都好似在口中跳动般,但吃速食时,只是在食一堆死了很久的尸块。」

林春笑而不语,起身收拾着碗碟,说:「我料定你这里不会有洗洁精和抹布,所以也顺道买了。碗碟那些,你就自己洗吧,我要回去。」

「我不懂怎样洗。」陈秋一副大少爷的娇贵样子,林春咬咬牙说:「你过来,看我洗一次,下次你自己洗。」陈秋灿然笑着,急步走入厨房。

「说起来,你家明明有白米和调味料,但为什么你平常都不会做饭?」

「啊,那是我妈以前用的,那包米也是她以前买的。」

「……你说你妈由什么时候开始就没有再做饭?」

「哈?我不就说了,大概是三四年前吧。」

「……」林春有一阵想衝入厕所呕吐的衝动,同时决定临走之前捉陈秋下超市,买过一批新的调味料和白米。

註一:「死老野」,意指死老头,不过不单只男人,「野」此字于广东话中可泛指任何东西,包括活物与死物,意近英文的stuff

註二:「住家饭」,即家常便饭,广东话常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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