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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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你说我们既然迟早也要分开,所以就应该趁还未太痛苦的时候分开,乍听很有道理,但细想就觉得很荒谬。是的,我们或许会有分开的一天,可既然这刻我们大家都不想分开,又为何要强逼自己分开?难道日后你交了女朋友,第一次约会就跟那女人说:『你愿意跟我结婚,然后保证绝不离婚、永不分开吗?如果不能的话,我们就不要去约会了』。

「有很多事是要试过之后才知道是否合适。比如说你去买条裤子,不去试身室穿一下,哪知道会否合身不合身?感情这种事也是一样的。假如你总是不敢踏出一步去尝试,你就永远不可能得到幸福。」

「那么,因感情而受伤,也是一种幸福吗?」

「那是得到幸福的必经过程。在一段感情中跌倒了,无论跌得多惨都要重新站起来,去找另一段感情。兜兜转转,终于找到那一个人时,你就觉得往日跌倒后受过的伤,根本微不足道。如果你未曾试过,又怎知道谁最适合自己?未痛过,那获得幸福时又怎会喜极而泣?痛苦也是一种收穫,是一个里程碑。感情是一场赛跑,无人可以不跑过那一段长路而直达终点的。」

「你即是说,就算我们最终会分开,现在也应该凑在一起吗?」林春想,假如他们现在算是情人,那可真是顶没情趣的,哪有情人会大谈分手的理论?可是,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们是男人,是同性,不要说社会、歧视的问题了,林春甚至无法想像若母亲知道他和陈秋搞上了,她会有什么反应。

而且他们不是永远的少年。两个大男生在床上胡搞,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年少轻狂,荒唐风流的勾当自然干不少。可他们到了大学时,还能像现在这样在一起吗?他们到底是单纯地享受肉体的交缠,还是会为了维系这段关係而出一分力?到了二十岁、三十岁时,他们这一分莽撞的热情仍然存在吗?而且,陈秋本来就跟过女人交往,或许有一天林春上来陈秋家,会看见地下躺着一个胸罩和女性衣物,然后打开陈秋的房门,看见他和一个女人做爱。又或者出轨的人是林春自己……

这一段关係中,有太多「可能」、「或者」、「也许」,就像一个新形成的世界,有那么多不确定的因素,林春和陈秋都不知道这个世界能存活多久,到了什么时候会爆炸。可是,「感情」二字就能解释所有荒谬可笑的行为。

「就算是一男一女交往,也无法确定会否跟对方步入教堂,更何况我们是两个男人。」陈秋说,两手又不规矩在探向林春的胸口,他说:「可是我真想跟你在一起。就算时间会很短,就算迟早会分手,但我还是想跟你在一起。我想跟你聊天,想吃你做的菜,想跟你玩电视游戏,想你在我这里住,想跟你睡在同一张床。你想跟我在一起吗?」

林春没有推拒,欲望被陈秋握在手里时,他在失去理智前说:「想。」

在很久之后,林春回想起来,才发觉陈秋在当时就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就在他s秦始皇时,他就心意已决。只是,一向后知后觉的林春要经过一段日子,才察觉得到陈秋有多珍视这一段关係。

那之后,林春又将补习调回星期六,一天上两个补习班,平时隔天上陈秋家。他战战兢兢跟母亲交代,用新的谎言盖上旧的谎言,说:「妈,现在陈秋的爸爸因工作关係……最近又每晚不能够回家。陈秋问我,可不可以像之前那般,隔天上他家……」

林母不作声,那双细眼望定儿子的脸,林春觉得她很像看了很久,他现时的感觉就像被老师点名答问题而又答不出来,窘得要死。林母轻叹了一口气,林春不明所以,以为母亲担心他的学习进度,便补充说:「我只是上去替他做饭、再一起吃而已。吃完饭后,我会跟他一起温习,你也知道我们修的科有四科是相同的……」

林母低头沉思,过了好一会儿,她抬头,沧桑的脸上现出一丝慈祥却疲累的微笑,两边嘴角的法令纹陷得很深,她说:「你真的很珍惜阿秋这个朋友。但是,你现在升了中七,小测和补课又多,每天没有五点都出不了校门,还要像中六时常常上阿秋家,又要买菜做饭,你不觉得辛苦吗?你应付得来吗?而且,虽然你跟阿秋是好兄弟,可也不过是认识了一年多的朋友,他却要求你常常上他家陪他,你不觉得有点过分吗?」

林春一愣:过分?他倒从来没想过这个词。他只是觉得陈秋是个任性的人,做事时常常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也很少顾其他人,但是林春又乐于纵容这样的陈秋,就像一个哥哥般,去娇纵自己的弟弟。

「我从来也不觉得辛苦,而且也习惯了。至于过分不过分的问题,我上去他家,也不光是为了他而已,其实我自己……」林春一顿,林母的目光像针般刺着林春,那眼睛明明狭小,却有着锐利的光芒,林春迎上母亲的眼睛,大声说:「其实我自己也喜欢上他家,跟他一起温习,一个人待在家实在太闷了。我有时也会感到寂寞,恰巧陈秋也是个寂寞的人。」

林母又笑着叹了一声,摇摇头,神色像说:我真拿你没办法。她望着林春身后的一面墙,遥想当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妈突然想起,当年做女的时候,你外婆看我一天到晚都跑出去,就质问我说『平时去工厂上班还不够辛苦吗?假日还一天到晚出去』,我就会说『我也有我的生活。除了上班,我还想跟朋友出去玩,还想跟男人约会』,然后也不等你外婆会答,人就闪出去了。现在你也像当年的我那般,我总算体会到你外婆那时的心情了。」

「妈……」林春垂着头,低低地叫了声。

「去吧,阿春。如果你是喜欢上他家,就尽管上去吧。你知道吗?青春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有钱人拚上自己的青春去赚一桶又一桶的黄金,可到头来,他们什么都买得到,唯独买不回时间和失去了的感情。

「阿春,你现在虽然穷,妈没有用,没学歷又没学识,从来不能让你过上一些好生活,就连你每年用的课本都是二手书,可是,就因为你现在有青春,所以你比世上所有富豪更富有。不要轻易浪费你这一笔财產。时间是不会等人的,青春,眨一下眼就没了。所以,有什么事是你想做的,就要去做,有什么人是你喜欢的,就要去追求,不然到你像妈这样的年纪时,就会后悔。」

林母走过来,在林春肩上轻力拍一下,揉着他的肩膀,彷彿感叹儿子不再是小时候那个常常笑、常常哭的玉娃儿,现在已经是一个年轻的男性,她的微笑带点无奈与祝福:「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无怨无悔,那他就比那些有钱人、大富豪活得更成功。」

林春眼眶一阵热:母亲在碰他,那常年长着倒刺、粗糙厚实的母亲的手,正隔着一层衣料,搭在他的肩上。母亲的手是粗糙的,然而现林春却感到这只手是温柔的。小时候他常牵着母亲的手,那只手很大,但又软得像沙发上的软垫,现在,母亲的手显得很小,也不再细腻,可一股熟悉的暖流自母亲的手传入林春心内——那一种他一度遗忘了很久的温柔。难怪男人总爱说,女人是水做的。

女人是水的化身。她们为了家庭,可以挺起身子硬撑下去,与痛苦的生活抗衡,就像一塒冰般坚硬。女人遇上她们所爱的人时,例如是丈夫与儿女,却又将自己融化成一股三月时的春水,徐徐沁入丈夫与儿女的心内,温暖他们的身体。

「谢谢,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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