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9节(第1页)

……

第二天早上,沈惊春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床上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她都不知道昨晚什么时候睡着的,原本一直期待却又紧张的事情解决的很有些水到渠成的意思。

昨晚扒陈淮衣服把他丢进浴桶的时候,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在她手里就像是个小鸡崽子,随便她搓圆捏扁,但没想到上了床,她才是那个任人摆布的。

床上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被褥,沈惊春躺了一会,觉得没那么难受了才从床上爬了起来。

腰酸背痛是难免的,但却并不像很多人描述的那样痛到下不来床。

等她洗漱好,夏至已经手脚麻利的摆好了饭。

“昨天我大哥回来了没有?”

夏至点点头道:“回来的挺晚,今日天没亮又被人接走了。”

这么看来大概就是昨天曲老上的奏章颇具成效,朝廷已经打算开始找人编写字典了。

沈惊春心里有了数,也不再多说,低头吃了饭,就收拾了东西带着人往茶山去了。

茶山这段时间发展的很顺利,沈惊春穿到古代之后,靠种田发家,异能使用的次数比在末世还要高,原本在末世已经很久没有动静的异能等级,居然在前段时间升了一级,如今她已经能直接将异能凝结成精华。

需要用的时候,直接取一粒精华出来融进水里,效果虽然没有直接使用异能来的好,但却很适合她现在这种生活。

哪怕她人在京城,只要将凝结出来的精华送到茶山那边,灌溉事宜就不会停滞,如今栽种下去得到果树基本都已存活,生长的很是不错。

至于棉花,朝廷对于这批棉田很在乎,照料的很细致,追肥也能跟得上,长势比沈家地里那些偶尔还能用兑了异能的水,浇灌出来的棉花还要好一些。

也正是因为这个,户部那位钟员外倒是对沈惊春推荐过去,教种棉花的沈志辉很是有几分青睐。

马车出了城,离茶山那边还很远,就能感受到一种跟以前完全不一样的氛围。

以前茶山那片土质不太好,朝廷也不大用心,甚至还出现过杂草长的比农作物还高的情况,但现在一眼望去过,完全就是一副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

还未到家门口,沈惊春便在路边碰到了在田里巡视的沈延东父子。

天气渐渐炎热起来,原本在京城养的白了些的沈志清又黑了回去,古铜色的皮肤看上去倒是很精神。

马车一停沈惊春就下了车,总不好她在上面坐着,叫长辈在下面走着。

下了马车,还没走两步就听沈志清大咧咧的问道:“你咋了?走路怎么奇奇怪怪的?”

跟在一边的夏至脸色一红。

家里如今人多了,也不缺伺候的人了,沈惊春就将她调回了自己身边,有意想培养她起来当个管事,现在一般出门办事,都会带着夏至。

夏至虽然没有成亲,但毕竟以前也是在世家大族里当差的,该懂的东西都懂。

沈志清话音未落,沈延东就一巴掌拍上了蠢儿子的后脑勺:“胡咧咧啥,跟你有什么关系。”

到底不敢跟亲爹对着干,沈志清满脸郁闷的闭了嘴。

芒种已经赶着车先回了家,沈惊春几人沿着地头走的倒是不快。

辣椒的长势非常好,京城这边种的比在平山村时晚了些,如今才刚开始开花结果,水灵灵的小辣椒挂在枝头上,看着就让人心情愉悦。

这些在不久后的将来可都是钱。

沈惊春越看越满意,走过了这一大片辣椒地,靠近沈家院子的地方,还种了一些玉米土豆西红柿之类,适合春天栽种的蔬菜,长势也都非常喜人。

她当时在这边待了不少时间,家里的长工短工和附近村子的人几乎没人不认识她,一路过来不断有人跟她打招呼。

等回到家,几个人在桌边坐下,沈惊春喝了口茶润了嘴,才说明今天回茶山的目的:“我手里有一批稻种,我想着时间也差不多了,可以晒种育苗了。”

她没什么大本事,读的也是农业专业,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让空间里那些种子见个光。

现代的种子和古代的种子差异巨大,高科技培养出来的稻种未必能很好的适应古代的环境,但偏偏沈惊春有异能在手。

用异能种出来的水稻,能更好的适应环境,就跟辣椒一样,或许是不如在现代那样高产,但总比大周土生土长的稻子要高产的多。

沈延东一听,脸上就露出了喜色。

他跟庄稼打了一辈子的交道,但从来没见过像沈惊春这样的种植奇才,好像所有的东西在她手里,都能种的比别人好一样。

别的不敢说,但起码以前沈家的各种蔬菜那是甩了别家几条街,水灵又鲜嫩。

现在这个大侄女说要种水稻,想必肯定会给所有人一个惊喜。

“有多少稻种?咱们准备种多少亩?”

他们家的田,茶山加果林还有池塘这些就占了几百亩了,又种了一百亩的辣椒,还要留地出来种第二季辣椒,再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作物,能用来种植水稻的田其实并不多。

但现在不一样了,长公主给了几个田庄,有一个五百亩的小庄子就在这附近,可用的地就很多了。

沈惊春抹了把汗,又叫人把马车上的稻种给搬到了前院来。

稻种不多,也就浅浅的两麻袋。

沈延东解开了封口的绳子,抓了一把在摊开一看,就忍不住嚯了一声:“这种子可真是好啊。”

粒粒饱满,一看就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种子。

“今年主要还是试试这个稻种怎么样,这两袋子,先种二十亩吧,就种在我们自家这边的田里,也方便照看。”

长公主给的那个庄子,虽说跟自家这边离的近,但到底天气越来越热,沈惊春也不太想大夏天的,还要走过去那边种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清穿]孤真的不想当太子

[清穿]孤真的不想当太子

文案今天胤礽成为废太子了吗?康熙听见自己儿子在睡梦中这样问,一张脸苦涩极了。小家夥才团子大,天天想当废太子。康熙越想越气,难道朕对保成还不够好?让他如此没有安全感。他喃喃保成想当废太子?想都别想!胤礽翻了个身,嘴里仍嘟囔今天胤礽成为废太子了麽?康熙恶魔低语没有!没有!!!小剧场父子家书康熙外出时,给宝贝儿子写信。爱子保成朕离京多日,对尔甚为挂念,每每夜里不能安寝。你多日不曾给阿玛写信,朕心不安,命你日日来信一封,再寄来几件旧衣,以宽朕心!保成回信阿玛圣安。儿臣亦想阿玛,翻来几件旧衣,随信带给阿玛。家中一切都好,请阿玛放心,望您保重龙体,还有儿臣的衣裳莫要摸坏了,回来儿臣还要穿的。期待满满的康熙收到回信,笑容僵在了嘴角。兔崽子!竟然不跟朕要旧衣穿,还怕朕把他的摸坏了!还敢说想朕?!远在京中的胤礽啊,抱着阿玛的龙袍睡觉似乎不太好,还是找几件阿玛的里衣来穿穿,以解思父之情吧注平行时空丶私设多,时间线不完全按照历史走,请勿考据。202255解释一下为什麽关评论区这本文里,康熙和太子明确是父子亲情,无关其他感情,JJ也不允许作者写骨科。但可能是我文笔不够成熟把父子情写的太腻乎了(捂脸)容易让部分读者发散思维,带偏感情线,为了保护自己的文文不被X,只能先关掉评论了。十分抱歉影响大家阅读体验,对不起!预收1朕穿成了大清第一罪人康熙六十一年康熙帝爱新觉罗玄烨于畅春园驾崩他生前一直放不下废太子胤礽,死後魂魄未散,飘去了咸安宫。两年後,玄烨突然恢复意识,保成!眼前出现一张熟悉的脸,正不悦地看着他叔姥爷叫孤什麽?叔姥爷?玄烨看着镜中的自己,他竟重生成了大清第一罪人索额图!虽未搞清楚状况,但年轻的保成就活生生站在他面前,玄烨激动的一把将人抱进怀里。胤礽叔姥爷自重。如今汗阿玛虽病着,你也最好收了不该有的心思,莫要再说那大逆不道之言,否则孤决不轻饶!玄烨感动的眼泪直流,原来他的保成一直都很在意他。他有索额图的部分记忆,知晓如今是康熙二十九年。正逢康熙御驾亲征噶尔丹病重之际,也将是他们父子俩第一次産生隔阂和嫌隙之时。他不能再让保成重蹈覆辙。保太子见到皇上,面上不可太过冷淡,需得表现出关怀体贴之意才好啊!胤礽狐疑地看着他叔姥爷方才可不是这样说的。玄烨索额图这个老匹夫,果然想教坏朕的保成。胤礽走後,玄烨日夜悬心,生怕保成如前世一般被赶回京城。怎知几天後传来消息,都说太子实乃大清第一神医也,见了皇上,皇上的病就好啦!玄烨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再後来,皇上与太子同乘御驾回京,玄烨醋意大发。心中怒吼放开那个保成,让朕来!当康麻子重生成大清第一罪人大清第一神医保成,麻子用了都说好两个康麻子同时抢麻宝怎麽破?朕也不想吃醋可保成叫朕叔姥爷诶玄烨支持嫡子保成发卖庶子康熙!康熙再敢勾搭朕的保成朕把你们都杀啦!预收2清穿娘娘今天也在养崽又名和康熙争夺养崽权贺晗玉一朝穿越到康熙朝,成了太子胤礽的亲姨母赫舍里晗玉深知未来太子会被两立两废,被选入宫的那一天,晗玉决定远离小太子,亦不想争宠,只想默默茍命。可当向她奔来的小团子,软糯糯叫了她一声姨母时晗玉呜呜呜心要化啦,想吸崽!康熙发现自己失宠了,自从赫舍里氏入宫,爱子保成就天天往後宫跑,连自己的汗阿玛都不理了。康熙好啊,竟敢跟朕抢儿子!朕倒要看看你有什麽手段!于是乎,他追在儿子屁股後面也总往後宫跑,慢慢的,晗玉所居的长春宫成了宫中最热闹所在。内容标签清穿宫廷侯爵重生爽文朝堂胤礽康熙一句话简介今天胤礽成为废太子了吗?立意河清海晏,物阜人熙。...

不应期(老夫少妻,父母爱情)

不应期(老夫少妻,父母爱情)

请尊重角色,禁一切换头套皮不应期正文153章(番外已标明)不应期if线设定爹地重回恋爱当年,但妈咪没有对他一见钟情ω宾周(81章开始)男女主儿子雁平桨的故事收费章为爹地35岁与52岁...

伪娘和女友的性福生活

伪娘和女友的性福生活

我和女友是在一次漫展上认识的,当时我穿着义乳出了一个修女角色。修女袍下,紧身的皮衣将我的身材勾勒出来,虽然我是个男生,但屁股却很翘。归功于高中报的田径部,跑步锻炼腿和臀部,这样就又显得腰细,穿的义乳又是b杯的,完美的比例配着完美的身材,可以说是老天爷赏饭吃了。黑色的皮衣包裹细长的双腿,17的身高又不显得违和,39码的脚被高跟鞋撑起,愈的高挑。戴着黑色的口罩,画着烟熏妆,长系成马尾,手里拿着道具枪,英姿飒爽,所以好多对着我拍照的。我一边摆着poss一边看周围人出的角色,却又沉浸在众人的赞叹和追捧中。美女,留个联系方式呗?这时一个略胖的男生和同伴走了过来问道。...

华丽人生

华丽人生

我不清楚自己的身世,有记忆的时候已经在那所收容站了。  转眼已经十三岁,收容所里的生活,让我提早的成熟起来,说话谈吐,甚至是神情,都远成熟于其他同龄的孩子。  女人走到我的面前,我也抬头打量她。  她大约二十二三岁的样子,一头咖啡色的大波浪卷,很蓬松的垂下来。  好一个性感高贵又美丽的女人!...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