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0章(第1页)

这就是郜大少?

……怎么和传说里不太一样。

看起来年纪要大,可气势却更强,不像是个躺在祖辈功绩上游手好闲的富二代,反倒像是杀伐果决的掌权人。

想到刚刚李云说的“郜总”,冷讷言回过神来,暗暗在想,大概这真的不是郜大少,而是那位更加神秘切高高在上的郜家拥有者郜泊崇。

这样的大人物,居然会特意来接弟媳?汪稚真的好命……

冷讷言突然瞳孔一震。

他看到了什么!

门口,郜泊崇下车后,汪稚含笑上前和他打招呼,他原本看起来浑身萦绕着生人勿进的冰冷触感,可却忽然伸手,将汪稚抱入怀中,十分熟稔地低头,亲了汪稚一口。

冷讷言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下意识上前几步,想要看的更清。郜泊崇却忽然抬眸,目标明确地看了过来,隔着镜片,冷色的眸中,目光也冷得骇人。

冷讷言打个哆嗦,站定低下头去,不敢再乱看。

郜泊崇这才收回视线,怀里的汪稚轻轻拽了拽他的领带,问他:“怎么啦?”

“没什么。”郜泊崇抓住汪稚乱动的手,十指交扣,“带你去吃饭。”

汪稚不疑有他,乖乖跟着郜泊崇上车。一路上,郜泊崇处理公务,汪稚就拿着手机p今天在剧组拍到的图,准备发微博媚粉。

是的,他就是这么有职业道德好爱豆!

别的演员有职业站姐拍路透,他自己亲自上阵,一条龙服务。

汪稚很想扯个横幅,让大家都快点来粉自己吧,但是实在太不矜持,所以遗憾放弃。

旁边郜泊崇忽然问:“在做什么?”

“p图。”汪稚把手伸过去,展示自己的手机屏幕,“好看吗?”

今日汪稚的造型是小少爷,大背头梳得油光水滑,雪白的丝绸衬衫领口上缀着蕾丝,隐约遮住他修长脖颈。照片上,他坐在窗边弹奏钢琴,金色的日光落下,映照得窗台上水晶瓶中的鲜花娇艳,而他眉目冷丽,唇瓣饱满,也如花朵盛放。

郜泊崇问:“p哪了?”

汪稚“哎呀”一声:“给你看的是原图。”

然后切换一下,“这才是p好的。”

郜泊崇有些好奇,原图有哪里需要修缮?定睛一看,只见汪稚把自己本来就巴掌大的脸给p的像是锥子一样,大眼加到厌倦,皮肤更是白得惨白。

……

郜泊崇冷声问:“李云呢?他就没有给你找专业的p图师吗?”

“找了呀。但是这种小事,我自己来就好了呀。”汪稚对自己p图的成果满意地不得了,“那我就发上去了……”

话音未落,就被郜泊崇拽回了手机:“发原图。”

汪稚问:“为什么?”

那他不就白p了?

郜泊崇扶了扶额,为了不打击汪稚的自信,只淡淡道:“听话。”

……好吧,金主说了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