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
但随着在家里呆得越来越久,越来越习惯,方琬知晚上睡不着的时候,会开始忍不住悄悄地在脑子里勾勒父母两人的形象,对他们产生好奇。他还偷偷翻看过父母的相册,照片里的一对佳人尚处于青年时期,郎才女貌,眼神中都是蓬勃的朝气和希望。
现在,父亲不在了,方琬知的思念和好奇便全部牵在了母亲身上。可他不敢主动向哥哥提起这些念头,因为方琬知很没有信心,自己的这位生母,会不会也像那对把他拐走的夫妇一样,根本对他毫无感情。
他怕自己贸然出现在她面前时,带去的不是惊喜而是惊吓。
他像被遗弃的小动物一样,只能焦躁不安地等待。也许未来某天,母亲觉得时机合适的时候,会提出想要见到他,看看他长什么样子;又或者那天永远不会到来。
他太害怕会让她失望了。
“宝宝,不要为难自己。”方承看弟弟一直呆滞着,误以为是自己的请求令他为难:“如果你不想去的话,就可以不去。不用顾虑其余的东西。”
方琬知嗫嚅:“可是我想去啊……”
他真的很想和母亲见一面。
只是他没想到,会是这么仓促,这么让人难过。他本来以为以后还有很多机会,很多时间。
方琬知坚定了语气,看着方承:“我一定要去和她见面。”
—
圣德斯岛位于f国边缘,风景优美,气候温和,历史上曾经是一位知名作家的私人资产,作家逝世后,几经辗转,最终被当地政府修建成了闻名遐迩的疗养度假胜地。
但这次来访,兄弟二人的心情都非常沉闷,根本无暇欣赏岛上风景。来到江明莉的住所附近时,方琬知就已经紧张得心脏加速,紧紧抓着方承的手指。
“不要怕。”方承安慰他:“妈妈病了很久,现在状态很糟糕,但是她心里一直都在牵挂着你。”
方琬知点点头。
方承又温声问:“还记得哥哥跟你说过的另一件事吗?”
方琬知轻轻嗯了声。他记得的。
在来时的飞机上,方承提前告诉过他,在江明莉的记忆中,方琬知的名字还是幼童时期的“弥弥”,还是她正在蹒跚学步的幼子。
屋子里弥漫着久病不愈的味道,混合着消毒水的气味,无端地让人感觉到冰冷。方承带着方琬知,一步一步走进江明莉的卧室:“妈,我带弟弟来看你了。”
他缓缓后退,安静地守在一旁。
方琬知也不由自主后退半步,又慢慢地靠近病床,拉近和母亲的距离。
江明莉戴着呼吸机,眼睛只能勉强半睁开,露出浑浊的眼白。她头发花白,呈现出一种不符合年龄的衰老状态,整张脸消瘦得像快是要陷进枕头里去。
方琬知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碰了碰她的手指:“……我回来了。”
一声“妈妈”,艰涩地堵在喉咙里,说不出口。
听到他的声音,江明莉眼角漾开几丝笑纹,手指也缓缓地挪动,直到搭在方琬知的手背上:“……”
她嘴唇动了动,但因为病痛,已经完全没办法发出清晰的声音。方琬知眼眶发热,忙凑近到枕边,仔细去听她说的话。
“……欢迎,回家。亲爱的……宝贝。”
一字一顿,无比艰难地挤了出来。语调平板机械,甚至显得有些怪异,字句间却蕴藏着汹涌深厚的感情。
是一位母亲,对自己孩子最单纯的爱。
欢迎回家,亲爱的宝贝。
方琬知止不住地开始颤抖,他咬住嘴唇极力想要克制,可眼泪却还是一滴接着一滴,不断地砸在床单上。他捉住江明莉的手,小心地把脸贴上去,蜷在床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妈妈……我想你,我好想你。”
巨大的悲伤在此刻席卷过他的身体。他终于确定自己是被母亲爱着的,可是,他们却已经没有更多时间继续享受阖家团圆的温情。
江明莉闭了闭眼睛,泪水也顺着脸颊滚落。她苍白地微笑着,忍着深入骨髓的疼痛,侧过身体,伸出手臂搂住方琬知的脑袋。
就像是很久很久以前,他还没有从她怀中离开的时候一样。她会哼唱着童谣哄他入睡,让他做一个很好很圆满的梦。
“……弥弥乖,要,好好生活。”江明莉抱着方琬知,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呢喃,就连呼吸也断断续续:“和睦相处,爱自己……阿承,照顾好弥弥。”
方承双手握拳站在另一侧,同样泪如雨下,呜咽着点点头。
方琬知缩在母亲的手臂之间,哭得双眼模糊,几乎缺氧:“妈妈你不要走,我回来了……弥弥回来了!妈妈不要走,不要。不要。”
不要,不要走。
不要离开。
方琬知眼前忽然阵阵发黑,只有凭着本能握住江明莉微冷的指尖,直到失去意识,还在不断地重复:“别走,妈妈……”
—
江明莉的葬礼办得很简单。
几年前还能外出活动时,她就已经为自己选好了墓址。那墓园建在岛上一座地势较高的山坡上,江明莉确认过,葬在这里,可以用最广阔的角度眺望到大海。
那时方琬知的下落还全无踪迹,她做好打算,要在离世后继续望着远方,望向幼子所在的天涯海角。
葬礼结束后,回国的飞机刚落地,方琬知便发起高烧,看了好几个医生也没好转。方承知道这是心病,只有等他从内心接受了母亲离世的事实,才可以痊愈。
“知儿,吃点东西好吗?”方承半跪在沙发边,舀起半勺肉粥喂到方琬知唇边:“哥哥求你了,只吃一口也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