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2章(第1页)

为了不让她担心,沈序找了个借口,完全没提昨天夜里别墅大厅发生的事情。

昨夜的佣人,他也已经全都警告过。

只是看到下楼的沈意时,沈序眼底还是闪过一抹异样。

他看着沈意时从自己身旁掠过,对他视若无睹,平时只要见到他,总会笑着喊的那一声大哥被省略,那抹异样陡然扩大,变成了些许慌乱。

“沈意时,我有话跟你说。”

沈序房间内。

沈意时看了眼那超过三天没换,已经有枯萎迹象的花,神色有些讽刺。

揉着眉心,沈序把外套扔到沙发上,疲惫的坐进沙发里。

房间里没人说话。

当意识到这一次沈意时不会再主动开口时,沈序叹了口气。

“沈辰他右肩脱臼,肋骨骨裂,脸上……现在几乎没有一块好地,你真的想打死他吗?”

见沈意时不说话,沈序别开眼,垂下眸。

“他以后不会再做这种事了,我保证,我们终究是一家人。”

沈意时在这句话里,察觉到了沈序微妙的请求。

还有清晰的逃避。

“大哥,你是在为了沈辰求我吗?”

如此直白的话,还有他的不满情绪,是从前沈序没有见过的。

可他说不出反驳的语言。

他现在脑子也很乱。

彼此沉默的一分钟里,沈意时开门离开。

回到自己房间,他站在阳台上拼命呼吸着,在沉闷的情绪快要把自己淹没时,沈意时靠在围栏边上,身子慢慢滑下去。

五岁之前,他跟哥哥还有妈妈住的是城市边缘的老楼房,俗称城中村。

嘈杂,陈旧,人龙混杂,这就是城中村的特点。

拥挤的楼房,几乎只容得下一个人行走的小道,每到晚上,楼下都是摆着路边摊的商贩,吆喝声不断,直到凌晨一两点都不会停歇。

沈意时从小时候就漂亮的不像话,孩童对外貌的在意远远低于大人,别的小孩只会觉得他太白,太安静,长的矮小,也很少哭,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是受欺负的好苗子。

沈意时的一切感知力,似乎总比同龄人要迟钝一些。

直到有一天城中村的那群孩子玩过了火,他带着满身的煤灰,还有头上的一道血痕回了家。

沈序比他大四岁,那时候才刚刚上小学三年级的年纪。

他带着自己懵懂的弟弟,一家一家去辨认究竟是谁伤了他,又是谁开玩笑把煤灰倒在他身上。

最后把那个让他磕破了头的罪魁祸首打的鼻青脸肿。

自此以后,沈序在那个城中村里一战成名,谁都知道,只要有人欺负他弟弟,他会跟对方拼命。

十五年前会为了他跟别人拼命的哥哥,现在为了别人,求他不要再伤害对方。

原来小时候,真的回不去了。

我来给他补点伤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