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章(第2页)

一点就炸。

林正彦打量着他那张玩世不恭的脸,面色阴沉的好像能滴出水来。

“去带少爷换身衣服,都快订婚了,穿成这样像么样子?”

林星烨低头打量了下自己的穿着。

黑衬衫,黑皮衣,工装裤,马丁靴。

是帅的啊…有什么问题吗!?

在y国,他穿这样出去开车转一圈,那些路边的小姑娘们眼睛都看直了……

“我穿成这样怎么了啊?”

林星烨不服,但被林成彦无视了。

“还有耳朵上戴的那个,也给他取了!搞得像个街头混混一样!”

“不是!老林?!你管天管地,你还能管我穿什么了?我戴耳钉怎么了啊!?”

林星烨继续抗议,但林成彦转身就走,任由那些糟咂之声消散在风里。

林星烨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烦躁的一脚将路边的石头踢飞。

“嘶……”

真疼……

他现在想骂爹……

算了。

毕竟他是老子……

忍忍。

一见面就叫人夫人?

砰!

石头在天空中划过完美的弧线,和迎面驶来的rolls-royce的挡风玻璃,激情热吻……

那吻痕……

真的有点过于明显了。

林星烨望着挡风玻璃上闪电般,圈圈绕绕的裂纹,尴尬的扯了扯唇角。

那表情看起来,就好像捣蛋被抓包了的小屁孩……

…点真背……

投资的事没解决,好像还得赔钱……

驾驶座下来了一个身高体阔的中年男子,俯身打开后座的车门,恭敬的禀报道:“老爷,是林家小少爷。”

两侧的后车门同时推开。

右侧迈出一只高定漆面皮鞋,而左侧伸出一根鹤雕木质拐杖。

拄着拐杖的老者穿着一袭暖白色云锦长衫,头发斑白,但精神矍铄,莫名看起来还挺和蔼的。

他提起拐杖,双手负在身后,昂首阔步向林星烨走近,而生后的西装男子,则是双手交叠放在身前,恭顺的跟在他身后。

林星烨眨巴着眼睛,盯着那矫健的身影,和身后横着的拐杖,嘴角微微扯了扯。

这腿脚,拿个拐杖干嘛?

不会是用来打人的吧?

……

林星烨还在纠结着,如果自己挨打了,要不要还手,就听见一旁陈管家恭敬的声音。

“池老。”

“这就是小烨吧…?”

池汮洲一脸笑意,深邃的眼眸打量着林星烨,满意的连连点头。

“啊。是。”

林星烨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有点走神了,连忙站正身子开口道歉。

“抱歉,池老,刚刚把您车砸了。我一会叫人来给您修。”

池汮洲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安抚道:“没事,以后都是一家人了,一辆车而已,砸就砸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