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3章(第2页)

在陆黎看来蒋云暮这副样子跟街边的小混混没什么区别。

“不了,你觉得陆日升跟你在一起能有未来吗?蒋云暮,你清醒一点,你们俩的差距不是一点半点好吗?”

“嗯。”

蒋云暮轻笑着答应,“您说说看,我们的差距在哪。”

“陆日升从小学习就友谊待人有礼,没有不良嗜好,一直都是个非常优秀的孩子。”

“我不知道你给他下了什么迷药,他竟然当初不愿意去b大,反而留在北城。”

“留在北城就算了,他竟然中途转去你那个野鸡学校。”

陆黎越说越激动,不择言辞。

“蒋云暮,你认为你哪点配得上陆日升,你追的上他吗?”

“他现在跟着你们一群人学坏,我之前甚至发现他抽烟,蒋云暮,你说说我能让他跟你们在一起吗?”

“你们不学无术,别带坏我儿子,他本该那样优秀,本该在b大发着光,却烂在这片泥里。”

蒋云暮没说话,只是缓缓吐出一口烟雾。

“那您觉得您是个优秀的母亲吗?您觉得您配做那样优秀的人的母亲吗?”

蒋云暮一直在压着火气,他敬陆黎是陆日升的生母,没有说很过分的话。

陆黎可以说他骂他诋毁他,但她竟然连自己的儿子一起诋毁。

“陆黎,陆日升一开始是不抽烟的,他是去了b市才学会的抽烟,这到底是谁的问题呢。”

陆黎一顿,“我也很优秀啊,我怎么就不配做我儿子的母亲了。”

蒋云暮冷哼,压低帽檐。

“陆黎,十九年前,你把未满月的陆日升丢给陆姥爷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这话了?”

陆黎被怼的说不出来话,眉头紧皱。

“生他不养他,你算哪门子母亲?”

陆黎有些生气,“我现在回来养迟了吗?更何况这是我们家的事,用的着你费心?”

蒋云暮掐灭烟,用脚捻灭,“因为你让他不开心了,我必须管。”

请发号施令,主人

陆黎不想跟蒋云暮讨论这些问题,她算是发现了,蒋云暮比他妈还难缠。

“你以为你不把他给我,我就没办法找到他了吗?蒋云暮,你在我面前撑死算个小孩,你以为你斗得过我?”

陆黎冷笑,“我们走着瞧。”

蒋云暮翻了个白眼,看着陆黎离去的背影,小声嘀咕,“我把他藏起来我看你怎么找。”

蒋云暮出来时把外卖退了,转身进早餐店买了两份早饭。

陆日升一觉醒来身边空着,他刚动了下腿,疼的嘶了声。

“蒋云暮这个狗崽子。”

陆日升强忍不适下床找人,这才早晨七点多,蒋云暮又跑哪去了。

陆日升找了一圈没找到人,皱着眉给手机充上电。

刚开机无数个未接电话和短信让手机响了好长时间,陆日升皱着眉随便看了几条信息。

无非就是陆黎的威胁和警告,他已经懒得去管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