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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亲眼见乐瑶用砭石成功退了杜六郎的高热,李华骏也绝不会信她,但他正好目睹了全程,对这生得瘦小柔弱的小女娘,也生出了几分别样的信任与期望。
乐瑶瞥了眼倚在凭几上、神智愈发昏沉的岳峙渊,又看了眼假作不在意、却用余光偷瞄她的陆鸿元,道:“我得先看看这位大夫带了什么药来。”
李华骏立刻转头使了个眼色。
“还不快拿过来。”
陆鸿元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把医箱拎了过来,小声嘀咕道:“大人既已请得良医,又何必连夜召小人赶来呢?”
害他赶了四十里的路,吃了一个时辰的沙子,脸都差点被风吹成面瘫了,结果还因治不了挨了好一顿数落。
苦矣!
陆鸿元想着想着都要哭了。
他只是个民间草医,原本在甘州城中一小医馆坐堂,后来那医馆卖假药,他生怕吃死了人连累吃官司,便辞了那营生。
又听闻甘州以西的诸多烽燧戍堡的大营招医工,俸禄丰厚,他才来苦水堡讨生计,如今专为边军里的普通士卒治些小病小痛,已有两年多了。
他虽医术平平,但此地偏远人稀,除了那些远在甘州或张掖大营、专为官吏看病的医官博士,便数他医术最精明了。
苦水堡医工坊其实还有另外两名大夫,但那两人都是半路出家,一个是游方的野和尚,常靠念经烧香喝符水治病;一个是家道中落的药商,治病还要现翻书,这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还是别提了。
平心而论,他已是苦水堡难得正常的大夫了。正是听闻伤的是都尉,吃罪不得,他才忍着困意从床榻上起来,否则他还不来呢!
如此辛劳,却还被这不体恤的文吏嫌弃医术不精,陆鸿元心中十分委屈,更对眼前这蓬头垢面的女流犯存了一万分的怀疑。
衣裙破破烂烂,披头散发,脸上还带伤。
这样形如乞儿之人……真会治病?
而且,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女子……
陆鸿元极不高兴地把药箱搁在矮几上,睨了乐瑶一眼,有些不舍得地打开了:“小人可将苦水堡顶好的金创好药都带来了,您看,小人真是一心想治好都尉的伤的。”
乐瑶兴奋地举灯一照,立刻跟掉进米缸的老鼠似的:
“你竟带了九针!太好了,能针灸了!这几瓶是什么?地黄通络油、生肌散、止血散、龙骨散也有,哇,还有连翘败毒丸,这个药正骨后可否赠我几颗?嗯?这边还有延胡索、桃仁、乳香、没药、当归……嗯,都是活血散瘀、止痛消肿的好药,带得好!这头是……金银花、川芎、独活、秦艽……咦,夹层里是什么?哦是纱布和夹板,够了够了,这位大夫您贵姓?难为您大半夜还能想得这般周全,真是心细。”
陆鸿元见她两眼放绿光,即便被结结实实地夸了一句,也一点都不高兴,反倒心生警惕,默默用手指勾着药箱的背带,把箱子往自己这头挪了挪。
这小娘子好生古怪。
岳都尉和李判司都是张掖乃至甘州远近闻名的俊郎君,多少边关女子倾慕,她却对二人的容貌视若无睹,连对他们官身的恭谨敬畏也没有,反倒是见了他的药箱如获至宝,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她不会要抢他的药吧?
李华骏凑过来:“如何?能医治了吗?”
乐瑶道:“有药有针,治是没问题的,就是……”
她转头望向不知何时也抬眼静静看着她的岳峙渊,直言问道:“岳都尉,你是否也因我是女子,心中鄙薄,才不愿由我医治?”
岳峙渊怔了怔,下意识摇头。
“那您可是嫌我年少,怕我医术浅薄,治坏了你的腿?还是嫌我身份微贱,故而避之不及?”
乐瑶举着油灯往前一步,手中那团昏黄的灯火终于照亮了他的面庞。
古铜色的皮肤将他的五官衬得极深邃,也模糊了他的年龄,乐瑶这般近距离地端详他,才发现他其实很年轻,只是他总是敛眉含威、不苟言笑,才显得老成。
此时细看,他应当不比那李华骏大多少。
乐瑶凝视着他,岳峙渊也不躲不闪,烧得微微发红的双眼直直对上了她,声音低沉:“你方才说的那些,我未想过。”
的确如此,岳峙渊是胡汉混血,其实未受过多少中原教化。
他阿母是羯人,阿耶却不知是谁……或许是途径草原的汉人商贾,又或是不慎迷途失路的大唐士卒,也可能只是某个普普通通、牧马而生的边关小民而已。
总之,他的阿耶应当是阿母在草原上随手捡来的男人,与之春风一度后,便有了他。
之后那人走了,阿母连他的名姓也没问。
“有什么好问的?我只是看他长得俊罢了,这等事儿原也不要紧。”幼时,阿母提及他的阿耶,便总是这般漫不经心的语气。
羯人是母系部族,部族中没有单于,只有“纳伊喀”,汉译便是女王之意。幼时,羯族夹在吐蕃、鲜卑、西羌等胡部之间,战事频繁,部族之中不分男女,但凡壮年皆要披甲上阵,一直战到最后一人。[1]
当时,草原上有条不成文的铁律:不得屠杀不及马腹高的孩子,当羯部被西羌和吐蕃瓜分吞并后,还没马腿高的岳峙渊便被他们丢弃在有狼群出没的荒原,但他命硬,竟被巡边的大唐安西军捡了回来。
从此,他被唐军抚养长大。
即便在大唐,边关军镇与长安、洛阳那等大邑也不同,常有男人在阵前战死,女人顶上的时候,所以,岳峙渊并不轻视女子。
听他如此表态,乐瑶便点点头:“好,既然如此,岳都尉只管将我当成李大人请来的医者便是,医者只管救人,不分男女,你更不必有所忌讳了,另外……”顿了顿,她突然没头没尾地问:“岳都尉……你想来是不大怕疼的吧?”
岳峙渊越烧越厉害,神思迟缓,还没来得及开口,旁边的李华骏倒听出了不对劲,蹙眉问道:“……你要做什么?”
“没什么,我要打断他的腿。”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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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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