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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煜风知道,这是一个梦。
四周是一片混沌,他茫然地走着,却不知会到达何方。
光明毫无预期地袭来,他忍不住用手遮住眼睛避开刺目的光线,等手放下时,他有些惊讶地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衣香鬓影,交错纷杂的宴会上。
从有记忆开始,他的梦境就一直是相同的——与身后的人一起从高空坠落,以粉身碎骨为终局,这个奇怪而诡异的梦境,曾让幼时的唐煜风整夜整夜不敢睡觉,他把自己团成小小的球裹在被子里,拼命睁大眼睛,可还是睡着了。然后…再次被噩梦惊醒。后来再想起,已是少年的他只是勾起一个嘲讽冰冷的弧度,现实,永远比梦境要来的可怕。
因为即使再恐怖荒诞,现实中的人,也永远没有权利醒来。
他向四周扫了两眼,不知道接下来等着他的,是什么。蓦地,一道炽热的目光投注在自己身上,他下意识地回望,却看到了一个怎么也没想到的人。少年看着比现在要大一些,眉眼间的光彩几乎要流溢出来,那双澄亮的眼眸专注而热切地望向这边,唐煜风一时有些怔愣,在…看自己么。说不清心中是什么滋味,这样的眼神,自己从未在他的眼中见过,起码,并不是对自己。而且,他…
唐煜风的眼中闪过一丝迷茫,而且什么…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难道我认识他吗?
虽然脑中思绪混乱,身体却像是有意识一样举起了手中的高脚杯,向少年的方向遥遥致意,唇边勾起温和的笑,看起来,如同精致完美的面具。
唐煜风难得起了点兴味,如此大胆的眼神,还真是很久没见到了。
未曾想少年迈着优雅轻盈的步伐就这样来到身前,配上那副骄傲神气的模样,像极了一只修养良好出身高贵的猫。少年粉润的唇瓣轻轻开合,似乎说了些什么,唐煜风听了,心中错愕的同时又有些哭笑不得。
眼前发生的一切就像是场默剧,只有动作和表情,却没有一点声音,唐煜风知道自己与少年交谈了一会儿,而后他状似好奇地提了个问题,心中却是冷眼旁观少年该如何作答。
骄傲的少年闻言忽然沉默下来,他咬住下唇,秀丽如鸦羽一般的眉淡淡蹙起,像是在很认真很努力地思考,过了许久,少年才重新抬起头,带着异样慎重又笃定的表情,一字一顿地对自己缓缓说了一句话,那双如上好猫眼石般的大眼睛澄亮而柔和,有细碎的光芒在其中静静闪耀。
唐煜风听不到声音,但少年的话却让自己心中泛起了涟漪,几乎是下意识地狠狠将那些悸动抹去,他的笑又重新戴在了脸上,这种话如果他到今天还当真,那他早就被那群老家伙啃得皮都不剩了。
很多事情之所以显得美好,是因为它只能是用来看的,一旦忍不住走过去,伸出手想要抓住,就会发现,那里根本什么也没有。
从梦境中醒来,唐煜风将手指搭在眼睑上,清晨的阳光透窗而来,落在掌心留下淡淡的温度。
他做了个梦,却生平第一次,忘记了里面的内容。
***
穆敛夏靠在床头,手里拿着电话,却迟迟没有拨号。乳白色的话筒被少年纤长白嫩的手拿在掌心,握紧又松开,反反复复。
明天,他们一行人就要去拍外景了,不像之前拍摄场地是现成的,这次的地方是周欣亲自选的——前几天这位社长大人灵感如泉涌,大笔一挥开始改剧本,当然改的多是后半部分,如此一来之前的计划就需要改变了,包括拍摄场地。好在社长大人知道自己造成的变动,在新剧本完工的时候也找好了之后的外景地点,只不过地方比较偏远,别的不说,电话是肯定不用想了,信号什么的根本不会有。
周欣当时踩着一寸高的小皮靴扫视了眼众人的哀怨反应,静了两秒终于忍不住开始炮轰,当然她可能也没想忍“你们是去拍戏的又不是去联络感情的,有什么生死离别依依不舍都在走之前解决掉!”
本来没想这么多,但在周欣的话说完后,穆敛夏却生出了几分惆怅——
拍外景→去小山沟→没信号→带了电话也是个废→无法与外界通信→很久很久没办法听到哥哥的声音
一回到家,穆敛夏就在秦叔的殷切注视下急匆匆地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几乎是在放下包的同一刻拿起了座机的话筒,然后…一直拿到现在。
少年咬着下唇,自己是不是太黏哥哥了?
现在不同于小时候,自己已经长大了,如果还像以前一样整天缠着哥哥会不会显得很不懂事?而且哥哥虽然不说,但在外面也一定不轻松,尤其是最开始的那一年,坚毅如穆向秋,竟然会在声音中偶尔透出疲惫。可每次打电话过去,那人都会在第一时间接起来,就像是…少年垂下眼,就像是一直在等着自己的电话一样。
从不说自己有多累,也不会说现在正在忙没空聊天,即使相隔了那么远的一段距离,那个人也从来没有变过——每次当自己有需要的时候,他都在。
但自己不可能一辈子都“有事情找哥哥”穆向秋以后会有另外在意的人,他会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难道到时候要和哥哥的孩子争宠吗?
…什么啊,自己怎么会想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争宠什么的,这种事情自己怎么回去做,而且…为什么会是和哥哥的孩子竞争啊,难道潜意识里他永远都长不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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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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