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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刚才那个女声插进来:“哎,同志,这些我们知道,说那么多干吗?”
好听的声音严肃起来:“这可不行,必须说清楚。您知道一年到头有多少添乱的?您没见呢,这外地人可矫情了。”
美顺听着,真想跑出去。
后来站在男人身边照结婚照,照相的人说:“近一点,近一点,女同志把头抬起来,抬点,再抬点,再抬一点,哎,两个人头往一块挨,对了,男同志就应当主动。好!”灯光一闪,咔嚓一声。
发了两个本,美顺一个,男人一个,叫结婚证。被男人的母亲收走,说:“这可得搁好了。”
回到舅姥爷家,舅姥姥说:“长生他妈搁下两千块钱,让给美顺买衣服。你们谁去一趟?”舅姥爷说:“你去吧,我可不会。”
美顺没想到结婚这样着急,三天后,说是礼拜六,双日子,就办了喜事。不像村里,鞭炮鼓乐,流水大席,差不多全村人都到。只十来个人,进饭店吃顿饭,就算成亲了,就入洞房。和老家的喜兴大不一样。
结婚那天,舅姥姥让美顺换上舅姥姥挑选买回的新衣服,说娘给美顺买的衣服会让北京人笑话。美顺惶惶地脱掉娘的新衣,准备叠好,一摸摸到了口袋里的纸包,纸包里是娘给美顺的红绒绳,美顺想一想,没往外掏,一并叠好,装入袋中。
那天入了洞房,男人说:“关灯,关灯。”就扑到美顺身上。美顺依了娘的叮嘱,闭了眼,憋住气,一声不响地忍。都后半夜了,到底忍不住,脱口而出,说:“疼,疼呢。”
男人“嘎嘎”笑,叫着:“说话喽,说话喽。”
天明后,男人陪着美顺,送大哥回家。
火车上,哥对男人说:“妹夫,你先下吧,咱和妹说个话。”男人不下,紧挨着美顺。大哥说:“没事的,我就和妹说几句。”
男人一步一回头地下车了。美顺蹿前一步揪住哥的衣襟子不松开。大哥说:“妹呀,在人家要勤快呢,不能耍性啊。哥见了,是个好人家,可有钱!许是哪一天,哥要央你帮衬呢。”
美顺“嘤”地哭出了音儿,抽抽咽咽,抽抽咽咽地喘不匀气,憋青了脸。大哥就拍她的背:“妹呀,妹呀,万莫哭,万莫哭,叫哥咋个回呢?”美顺压低了声喊:“哥呀,我好怕呢,好怕呢。”哥说:“怕啥呢?哥见了,咱妹夫就是个实在,许是个好人呢。”美顺说:“哥呀,带咱回吧,不上北京了,不上北京了。”大哥流了泪,说:“屈了咱妹了,屈了。你不知道,全家都跟你受用呢。”美顺拽紧大哥的衣襟,紧低着头呜呜。大哥说:“咋个呢,咋个呢,你叫大哥咋个呢?”美顺揪着大哥衣襟,摇哇摇。
男人就在车窗外望着,这时跑上来,抱着美顺的肩往车下拽,叫:“快着吧,快着吧,火车要跑喽。”
踉踉跄跄,美顺下了车。
咣当当。咣当当。挟裹着烟气,火车开走了。
美顺窝在男人的臂弯处哭,男人站得笔直。四处看,说:“哭什么呀,哭什么呀?”
这时节了,美顺也没看见这个男人长什么样,只知道他叫长生。
日子一天天过,美顺也看清了长生的模样,不丑,可从里往外,透着一些傻气。
或许长生傻些,可不坏。知道自己娶个媳妇不易,万事总依着美顺。美顺刚来,没有工作,整天在家里,除了收拾屋子,就是看电视。在家时,看不到电视,三杠头是村主任的小子,结婚后屋里摆个彩电,只能摆着,山里没有信号。美顺喜欢看电视,长生上班后,能看一天。才知道山里人的日子,实在不叫个日子。长生不爱看电视,除非电视里有打篮球的,才会坐下看。美顺和长生单住一个两居室,白天就她一人在家。傍黑了,长生才下班,进了屋就“嘎嘎”地笑,贱贱地问:“小媳妇儿呀,想吃什么呀?”哄她说话。
长生不抽烟,不喝酒,茶也不喝。渴了就跑进厨房接凉水,“咕咕”地灌下去。
长生个子高,比美顺高一头还多,身板壮实,一身硬邦邦的肉。也难怪,长生天生的闲不住,睡觉之前就从没见他在哪里踏实坐下过。在家待不住,吃饱了就往外跑,天黑透了才回。回来后通身大汗,头发精湿,像刚翻过一亩地,紧忙去卫生间里冲澡。冲完了就站在美顺身边腻歪,“嘎嘎”笑,“小媳妇儿,小媳妇儿”叫个不停。
美顺知道他又犯贱呢,全身从里到外的不愿意。可既做了人家媳妇,就忍吧。厌烦也要忍住,忍忍也就成了习惯,好像天经地义,活着要做的功课一般。
好在长生只在家里腻着美顺,出去玩总一个人,不叫美顺。
美顺实在想不明白长生在外面干什么,憋不住好奇,有回等长生出了门,偷偷跟着。长生一路走去,连跑带颠,蹦蹦跳跳,来到一个大空场。空场上人很多,几乎都认识他,“长生,长生”地叫。逗他:“长生,吃什么饭?”长生就笑,大声说:“米饭,炒菜。”有人问:“媳妇好不?打你不?”长生笑得更欢,高声说:“媳妇儿好,媳妇儿好。”
这里的人,东一堆,西一伙。有扭的、跳的、唱的,还有练功夫、打牌、下棋的。最后面有块场地,一伙人在那里抢个球,来回跑。因为长生总看这档节目,美顺知道这是打篮球。
长生加入进去。球在别人手里灵得很,到了长生手上就拿不住,抢不到几回。可他跑得比谁都欢,蹦得比谁都高。一旦球出了场,就大叫:“我去,我去。”抢着去捡,投回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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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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