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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桌人东拉西扯了一会儿,蒋圳招呼服务员开始上菜。
“喏,坐向怡芃旁边那个男的就是我之前跟你提过的张奇,六班那个全年级第二,和许霁一起参加过几次竞赛,后来许霁放弃保送以后他就去了沪大。高中起就是向怡芃的舔狗,现在是她的备胎之一。”
那个男生吃饭的时候很是照顾向怡芃,又是给她剥虾,又是给她挑鱼刺,陶斯允往那边瞅了一眼,淡淡地说:“没见过,不认识。”
同学聚会到最后都是一个样,一群人喝嗨了以后就特别喜欢说高中时候的那点事儿,今天这桌人里除了陶斯允和向怡芃以外全都是理科班的,聊的最多的也都是理科班的八卦。
陶斯允反正是插不上嘴,就一直安安静静地吃饭,等到吃得差不多了,她和李欢说了声,准备去洗手间洗个手。
洗手间在走廊的尽头,走到半路头顶的灯忽然一闪一闪的,灯泡猝不及防灭了一个,走廊瞬间变暗了一度。
好在卫生间的灯没坏,她走到开放式的洗手台边拧开水龙头,刚把手打湿,从里面传出“吱呀”一声,随即厕所隔间门被人推开了。
陶斯允关了水,下意识瞥了眼镜子,移开视线,往手里挤了一点洗手液。
向怡芃踩着高跟鞋“蹬蹬蹬”走到旁边,对着镜子假装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从包里拿出口红,旋开,开始补起了妆。
见陶斯允一脸认真的揉搓着手里的泡沫,根本就没有要理她的意思,便主动找话和她闲聊:“陶斯允,你毕业了是打算留在沪西呢还是回京浮啊?”
“都无所谓吧,可能会留在沪西。”
“你家里人同意吗?”向怡芃忽然问。
“?”陶斯允对她的话不是很理解,眨了眨眼,温声反问:“这有什么不同意的?”
“怎么说呢,现在很多外地人啊,毕业的大学生啊都想要留在沪西的。”向怡芃盖上口红盖子,那点儿属于本地人的优越感又上来了,意有所指道:“我之前在外地上大学的时候我爸妈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毕业就赶紧回来,生怕我找个外地男朋友回家气他们,我又不傻。”
陶斯允表面柔弱,长着一副好欺负的模样,但这不代表她会任由别人在她面前阴阳怪气,“哦,这样啊,那你父母还挺封建的,我爸妈倒是比较开明,只要我喜欢就行。”
向怡芃听完脸色微微一变。
陶斯允装作没看到,继续说,“其实我是不太在乎那些的,我主要还是看脸,因为,我们家全都是颜控。”
“张奇不是我男朋友!”向怡芃听出她的意思,慌忙气急败坏地解释。
“我没说他是你男朋友啊。”陶斯
允无辜道。
“……”向怡芃被她拿话这么一噎,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踩着高跟鞋转身气呼呼就走了。
陶斯允唇角轻勾,拧开水龙头冲掉手上的泡沫,甩了甩水,抽出几张纸,慢吞吞地擦着手,一转身,所有动作瞬间顿住了。
许霁就站在离她几步之遥的走廊上,右手上夹着根烟,姿态懒散地靠着墙,站也没个站相。
窗户半敞开,仅有的几个灯泡以极其微弱的光照亮了长长的走廊,他将烟凑到嘴边吸了一口,烟雾缭绕中几乎已经和窗外的夜色融为了一体。
低暗的光线将他身上的白色衬衣晕染成了淡淡的黄色,这个场景就像是在昏暗中加上了一层模糊的滤镜。
两人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时间仿佛一下就静止了。
陶斯允盯着他的侧脸愣了几秒,视线慢慢下移,又重新落到了他的衬衣上。
回忆忽然被拉到了高一下学期文艺汇演那天。
当时陶斯允正在后台化妆,负责服装的同学火急火燎地找到她,说演出服被人泼了墨水。
她完全没反应过来,看到裙子的那瞬间人都懵了。
“这也不能用水洗啊,沾了水以后墨水面积会越来越大的……”
“那现在怎么办,马上都要上台了,要不就干脆穿校服算了。”
“不行,别的班都穿演出服,就咱们班穿校服,也太敷衍了吧,还能得奖吗?”
“……”
周围一阵窃窃私语,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李老师头都大了,情急之下随便抓了个学生说:“来不及了,赶紧去和主持人说一声,等会儿让下一个节目先上,班长呢?李欢过来,你现在去看看咱们班有谁穿外套了,借一下,最好是深色的……”
“哦哦,好,别着急,我马上就去!”
……
“曹文正到底行不行啊,我他妈居然从大合唱里都能听到他的声音,他们一个班的人全都被他带偏了,太特么搞笑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老师让他上台的。”蒋圳笑得肩膀直抖,伸手在许霁身上一通乱摸,去拿他放在兜里的手机:“诶手机给用一下,我拍个视频哈。”
许霁没动,眼睛睁开又闭上,坐在观众席上闭目养神:“你闲的没事干?录了是准备让我当催眠曲听么?”
“不是,我拍了发给纪遥听,就这歌,听了晚上还能睡得着么你,不失眠才怪。”
“……”
李欢在观众席上快速扫了一圈,锁定目标后猫着腰穿过重重人海,费了半天劲才挤到了许霁面前:“我宣布你的衬衣外套临时被组织征用了,快点脱下来!”
“?”许霁撩起眼,懒洋洋地靠在座椅上,连窝都没挪一下,语气淡漠又散漫:“不脱,说征用就征用,有正式文件么?拿来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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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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