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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刀并不全是尖角,而是一个圆角在上,两个尖角在下,最前端的圆角上还打了个孔方便悬挂,看起来有些不规整。
刀把处用的是红木,已经打磨过。
刀身呈亮银色,刀背约有三分之一指宽,刀刃磨得透亮。
见她选中这把刀,络腮胡大汉便知道这是位识货的主,给她喝了声彩:“小姑娘,眼力不错,这刀可是这一批里最好的一把。”
桑榆指腹轻轻划过刀身,握着刀柄挥动两下,十分满意地点头:“是把好刀。”
很多人觉得菜刀嘛,能切菜就行还有什么讲究,其实菜刀也分文刀武刀。
文刀切菜切肉,武刀斩筋剁骨,两把刀俱全厨子才能真正施展开来。
她手中的这把刀,只能算是文武刀。比一般的文刀要宽要厚,比一般的武刀又过薄,却又最合适如今的她。
这年头也不是经常能吃到大型动物,有一把足够锋利足够厚重的文武刀,杀鸡剁块绰绰有余。
买完刀之后,桑榆并没直接离开,她也算是和卖刀的摊主混了个脸熟,便趁机向他打听起来。
“摊主,向您请教件事,咱这条街上,谁家卖的兔子最好最公道?”
既然要去给沈文赋登门道谢,总不能真就只抱着一坛子黄酒吧,怎么也得再带些别的下酒菜。
买现成的肉食太贵,正好这条街上有卖野物的,她买只兔子回去自己做好带过去,还能省些钱。
她说话有礼貌眼力又好,哪怕被她占了便宜少挣些钱,摊主仍旧觉得她顺眼。
听她打听这事,他想都没想就报出个人名来:“孙猎户啊,他的兔子都是山上现打的。他那兔子烤完再刷些糖,哎哟,香的人直犯迷糊。”
“多谢摊主。”
道过谢后,桑榆按照他指的路线寻过去,一眼便瞧见孙猎户的摊位。
孙猎户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没有蓄须,皮肤因经年在山中打猎风吹日晒而变成古铜色,身形精瘦。
几乎在桑榆盯着他看的下一秒,他便猛回头看向她的位置,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没想到自己远远的打量一眼这么快就被发现,桑榆倒也没觉得不好意思,迎着他的目光上前。
低头看向鸡笼中关着的十来只兔子,见这些兔子每一个都活蹦乱跳,不由有些惊讶。
“这兔子真是山上抓到的吗?怎么一个都没伤到?”还是说那些受伤的品相不好就没带过来卖?
见她不是故意偷窥而是要来买兔子,孙猎户收回视线,淡淡地说:“都是山上抓到的,不信我给你随便抓一只出来看看。”
野兔和家兔在猎人眼中区别还是很大的。
上手一摸,肉少肉紧的肯定是野兔,家兔产肉是多,但活动量少比起野兔肉要松散不少。
既然他这么自信,桑榆也不是非要看看是不是野兔,等会儿买的时候再细看就行。
“兔子怎么卖?”她先问价。
“小的三十文一只,大的三十五文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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