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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唐卫东大约是这十乡八村里最有名的年轻人,他生得一表人才,在这附近的乡村里犹如琼枝秀树一般耀眼,加上学习又好考入名牌大学,一时间被村里人引为榜样。
有一个出息的儿子,村里人都以为,唐家现在终于时来运转,可没想到事情变了。
唐卫东大学毕业之后很快结了婚,对方姓李,据说是很有名的某高官的女儿——当然,村民们不太可能知道高官是谁,但结婚之初,那个女孩在司机随从的护送下,金光灿烂瑞气千条地和唐卫东返回唐家村时,震惊了全村人。
这也是她唯一一次出现在唐家村。接下来的事情不难想象,她只在村里待了短短几个小时,当天就返回了城里,从此,再也没有出现在唐家村。
唐宓的外婆对此很宽容,儿媳妇出身太好,看到山村里的贫苦大概是被吓坏了——但是唐宓的舅舅在那之后,几乎也不回来看望母亲了。
唐宓上小学的时候,舅舅还回过村子一两次,给老母亲送点儿钱。
后来,再也没有出现在唐家村。
然而,关于他的消息还是陆陆续续地传来。
唐卫东大学学的机械专业,毕业之后进了一家汽车企业工作。有了夫人相助,唐卫东的仕途非常顺利,用了比别人更短的时间爬到了这家国企的高层。现在舅舅不过四十一岁,已经是一家资产百亿的汽车制造集团的一把手了。
二婶还在絮絮叨叨,充满感慨,唐宓已经没心情听下去了。
村里人现在提起舅舅,大约是既感慨又鄙夷的。感慨来源于羡慕,在朴素的农村人看来,唐卫东现在这么出息是让人羡慕的,若是可能,村民们都希望跟着他沾点儿光。当然,村民们也知道这不可能,他连帮帮家中六十多岁的老母亲和父母双亡的外甥女都不肯,更何况其他人?没能力帮忙是一回事,有能力却袖手旁观是另外一回事——所以村民们都说,只可怜唐宓外婆,辛苦多年,养了一只白眼狼。
这就好比中了五百万的彩票之后才发现,自己弄丢了彩票。
外婆从不对唐宓抱怨唐卫东的任何事,但随着唐宓年龄增长,根据她自己的观察,村里人的各种议论,关于舅舅的事情,唐宓也了解得八九不离十,在心中形成了自己的观念和想法——很多从农村出去的人,恨不得早早洗刷掉身上的农民印记,对于那些不够光彩的过去,都不愿意提及。舅舅就是做得比较干脆的一类人。
在家里待了两天,唐宓又要回学校了。
走的时候,外婆带着唐宓回了屋,小心翼翼地从枕头下翻出一个小布包,慢慢翻开。
小布包里有百元大钞,也有几十块几块几毛钱的零钞。唐宓知道,这每分钱,都是外婆用一滴滴的汗水换来的。
外婆抽出三百块钱,递给唐宓。
唐宓早就猜到外婆要做什么,只是笑眯眯道:“外婆,这是做什么?学校有给我助学金,一个月八百,我根本用不完的。”
“马上就是十月份了,天气就要变了,你拿钱去买点儿衣服。”
唐宓说:“我有钱买衣服的,我每个月还剩下钱呢,再说去年的衣服还可以穿的。”
“每年都要买点儿新衣服才对。”
“没事啦。”唐宓指了指自己的脸,大言不惭道,外婆,我像你,天生丽质,身材又好,穿什么都好看。”
外婆没忍住,笑起来:“厚脸皮,哪有你这样夸自己的?”
“我就是厚脸皮。”唐宓笑眯眯的,从外婆手里拿了一百块钱,剩下的两百又包回去。
“外婆,钱你留着,给自己多买点儿好吃的。外婆你好好养着身体,别太累了,把鸭子卖掉一大半,养几十只就可以了。”她说,“舍不得用钱的时候,你就想啊,我还有个好孙女,以后要赚大钱的。我要活到九十岁,跟着孙女享福的。”
外婆微微笑了,眼睛里都是光。
“好啊,我记住啦。”
回去和来时一样,在路边拦回嘉台县城的中巴车就可以了。和每次一样,外婆在田间对她挥挥手,看着她上了车才回去。
外婆今年六十四岁,虽然腰板还直,但毕竟还是老了,背影佝偻,走路的脚步也不如以往稳健,踩在低矮不平的田埂上,有些蹒跚。
就像每次离开时一样,唐宓从车窗里探出头去,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和外婆挥别。但汽车总是要走的,“呼呼”叫着拐了个弯,终于把唐家村甩在了身后。
唐宓坐回位子上,慢慢红了眼眶,她怕人看到,默默把脸埋在了手心。
|第四章|针尖对麦芒
换了四趟车,一路周转,唐宓回到学校时大约五点半,恰好和严晓冬前后脚跨入宿舍。
丁霄霄不出意外地又带了许多的衣服和水果来,看到唐宓进屋,拎着一袋苹果放她桌上。丁霄霄咬着半个梨,含混不清地说:爸妈让我拿给你的。”
她和丁霄霄说了多次不要,但丁霄霄根本不理她,只威胁她如果她不要就把水果扔垃圾桶——唐宓只好说:“谢谢了。”
“不客气啦。你就是太见外啦,苹果又不值钱啦。”
严晓冬从袋里取出东西:“我听说,第一次月考的成绩出来啦。”
宿舍里哀号声一片。虽说只是一次月考,但毕竟是高三开学后的第一次考试,成绩出来了就预示着新的排名,名次表也决定了每个人在班级中的地位。
严晓冬的消息历来很灵通,徐露还是有些诧异:“这么快就出成绩了?老师们难道不过周末光顾着批改卷子了吗?”
“毕竟是高三了,老师们也会更辛苦。”
唯一没说话的关薇一言不发地放下书包,抱着书去了教室。
大家面面相觑。
“我劝过她别这样,她不理我。”严晓冬说,“谁去劝劝她?”
丁霄霄则嘟囔:“反正我不能去。”
她喜欢李知行的事被传得全校皆知,这事儿让她心中很不好受,这一两个星期来话少了很多。而让这件事扩散出去的罪魁祸首就是丁霄霄,关薇自然不会给她好脸色。
唐宓更不会去劝。从高一到现在,她们有很长时间没有认真说过一句话了。
徐露看到所有人把目光投向她,只好叹气:“哎哎,她的性格我是领教过了,我可不敢去说。更何况,说了也不管用。”
丁霄霄还是很费解:“其实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介意,喜欢李知行的女生那么多,又不差她一个,被大家知道了就知道了,为什么要这么生气啊?”
“不是这么简单啦,霄霄……”严晓冬说,喜欢其他男生也就罢了,可她喜欢的是李知行,偏偏又被人知道了,于是一下子沦为众矢之的。你们又不是没听到其他女生说她自不量力、痴心妄想,还有些话,都挺难听的,她觉得难过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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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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