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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起之前她看电视,里面的明星教大家如何鉴别渣男时说的是:“鉴别渣男?很简单的呀,你就把手放他鼻子底下,只要他还在出气,那就是渣男!”
主持人大笑着问:“那要是没出气的呢?”
明星很肯定地回:“那就是死渣男!”
当时她还觉得他们搞笑的艺术成分很高光,可现在她终于懂了‘艺术果真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的含金量。
男人嘛,只要是还在喘气那肯定就是渣男,不管他是丑的帅的,还是高的矮的,不论是实力猛男还是如胡广旭那种的软搭毛毛虫,皆是。
一想起这个她就恶心,胡广旭都那样了,他都还有那个歪心思,她是真的搞不懂!
所以,她一定要尽快离开这个让她感到生理不适的男人!
胡广旭对这一切悄然无知,他沉浸在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的日子里不可自拔。
他从杜娇这里得到家的归属感,又从朱琳的身上满足自己变态的快感,这种日子他觉得自己可以过一辈子!
为了留住朱琳,他给她买了包包,买了套三室的小房子,还给她换了辆五十万左右的车。
他其实是知道朱琳的目的,同时他也觉得他是拿捏住了朱琳的,可他着实低估了朱琳的胃口和胆量!
朱琳重新申请的账号只有杜娇一个好友,她不准备回复她的任何信息,只是想不定时的发些东西给对方,膈应她!
胡广旭似乎很重视杜娇,她在他身上无从下手,那她就在她身上下手!
在她看来,家庭主妇是没有多少决判力的存在,或许她们会知道自己老公在外风流,可她们被拿捏住了经济命脉,就算是想闹腾,大概率也闹腾不出多大的水花。
她就是打定了这个主意,所以她用了一种很卑劣恶心的方法想让杜娇自己知难而退,还出胡太太的位置。可殊不知,她的这些小心思在杜娇的跟前根本就不够看!杜娇只觉得她很蠢!自己送上自己的命门让她拿捏!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这件事,显然这堂课朱琳还没有学会。
人呀,真的不能太自信太膨胀,否则真的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晚上躺在一张床上睡觉时,听着耳畔熟悉的鼾声,杜娇心里跟吃了屎一般难受!
她轻轻地起床,到客厅沙发上一直坐到了天明。
她想了很多,从她跟胡广旭相亲谈恋爱起开始想。
那时她刚参加工作,在律所里跟在谭兆禧身后整天忙碌,根本没时间操心自己的终生大事,于是,家母便豪气地揽下了这个重活,四处张罗优质对象给她安排相亲,胡广旭是她的第二个相亲对象。
他长她五岁,初见时他二十七岁。他绅士温柔,长得英俊帅气,是她喜欢的类型。而且他对她很好,结婚之前除了正常的拥抱亲吻之外,他从不越界。
那时候杜娇以为他是个极度自律的人,跟这种人结婚,她担心他出轨背叛的几率将极大地减少,她很满意。所以两人在相恋没多久后便结了婚。
新婚夜那晚,两人什么事都没发生,因为胡广旭喝得烂醉如泥。
度蜜月也很是不巧,她来了月经,两人纯玩了五天便回了家。
第一次发生关系,是在她办理了离职手续后,那晚他兴致很高,两人在床上折腾了许久,可她却突然发现他好像不行?
胡广旭吃了药片后勉强补上了新婚夜,可那速度也是快得让她心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杜娇真的什么也没感觉到!一切的发生似乎在一开始就结束了。
什么第一次痛得死去活来,什么撕裂般的苦楚,她毫无体会。
杜娇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她躺在床上怔愣了许久才问:“你是不是有病?”
胡广旭坚决不承认自己有病,他情绪激动地跟她说:“我绝对是正常的!只是有些紧张才这样的!”
他跟他说:“男人的第一次都是这样的!”
杜娇没经历过男人,所以只得叹气。
说实话,她当时心情很是沮丧,可遇都遇到了,还能怎么办?去法院申请婚姻无效?闹得人尽皆知?算了吧,两家都丢不起这个人。
她自认为自己也不是那种欲望特别强烈的女人,再说了,现在医学也是发达,或许能治好呢?
她想着:其实只要两人感情好,这些事儿想想也不是太重要!反正他们都年轻,去医院治疗便是。退一万步来说,那要是真治不好,人家柏拉图式的夫妻多的是,大不了再多她一个嘛!
胡广旭对她好,对她家人也好,他自己各方面条件也优秀,这么想想,其实她不算亏。
就这么安慰着安慰着,她便把这日子给过下去了……
早上胡广旭起床的时候,见她直愣愣地坐着,很是吃惊。
“你干嘛?”
杜娇悄悄按下手中的录音笔,把它放到沙发抱枕下面。
“胡广旭,咱们谈谈吧。”
听她念出他的全名,他心里当时就咯噔了一下,预感到事情似乎不妙。
她拿过身旁的文件,从里面拿出一沓沓打印出来的照片递给他看。
“你……你……”看见了上面的照片,他连话都说不清了。
“吃惊我为什么会有这些照片?…这都是别人发给我的,至于是谁,我不知道。”
她调出聊天记录,举着手机给他看。
胡广旭看后慌的不行:“老婆……老婆……”他去拉她的手。
“别碰我!”杜娇惊叫:“我嫌脏!”
胡广旭颤颤地将手缩了回去:“老婆……不是的…不听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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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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