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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夺路要逃,某人揪着后衣领给提了回来,扔到了床上。
窗外和风细雨,窗内疾风骤雨,白日时光慢慢,无事慢慢消磨,许久许久,帘内温情脉脉:“傻瓜,我的所有第一次都给了你啊。”
……
事后,沐川问唐诗这个“听说”是从哪里听说的,唐诗低着头支支吾吾地说是从网上一个经验人士总结的《处男鉴别攻略》上看的。
沐川一脸严肃:“以后不要去看这些不靠谱的东西,有什么不懂的就问我,我教你。”
说罢,又悠悠加了一句:“或者,我们可以一起慢慢研究。”
虐狗日常三: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她是有门而不得入。
唐诗看着眼前冰冷的大门,一脸绝望,是的,她早上出门忘了带钥匙。
于是唐诗打开手机,拨给某人:“我忘记带钥匙了。”
电话里传来某人的声音:“我从公司出发了,十五分钟到家。”
唐诗想同居的好处之一,就是拥有了一把可以自动快速飞回家的钥匙,不用在寒风里受冻,在酷暑里煎熬。
楼道的灯坏了,物业还没派人来修,唐诗耳里塞着耳机靠在门边听歌,只有淡淡的月光照进来,在黑暗中投下一个轮廓模糊阴森森的影子。
“啊啊啊!”
突然一声惨叫想起,吓得唐诗立马扯下耳机,像呼喊处看去,只见一个大妈扶着墙弯着腰大口喘气。
她连忙跑过去扶她:“阿姨,您没事吧。”
大妈惊魂未定,缓了好长时间才能开口说话:“妹子啊,你站在这里也好歹弄点亮光出点声啊,我这楼梯一转弯,就看见一个黑影杵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这半入土的人呦,差点被你吓得直接去了,幸亏我心脏好。”
唐诗满脸愧疚,目送大妈上楼之后,拔掉了耳机,找了一首有视频又契合当下的歌来听。
上海彩虹室内合唱团的经典之作“张士超你到底把我家钥匙放哪里了”。
“昨天晚上,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想起,我没带钥匙,我打给你,二十六个电话,你没有接,你没有接。你回话了,叫我等等,你办完事就回家,可是张士超,你这个混蛋,你带着姑娘,去了闵行,你到底把我家钥匙放在哪里了!”
最后一句愤慨的呐喊重复了三遍,唐诗也忍不住激动跟着唱起来:“你到底把我家钥匙放在哪里了!你到底把我家钥匙放在哪里了!地毯找了,花园也找了,连门口大爷,我也问过了,你就是忘了,你就是忘了,我们家在五广场,华师大的姑娘真的那么可爱吗!”
唐诗越唱越投入,跟着重复三遍的大高潮慷慨激昂浑然忘一起高歌:华师大的姑娘真的那么可爱吗!
华师大的姑娘真的那么可爱吗!
唐诗已经人歌合一,忘却万物,直到一个声音在黑暗中乍然出现。
“我不知道华师大的姑娘可不可爱。”
她才发现那个人早已站在面前。
“我只知道肯定没你可爱。”
这句话是被咬着耳朵说的,唐诗一阵脸红,正欲闪躲,便被按到墙边吻住了。
“沐川,这里是楼道……”
“楼梯,沙发,阳台,厨房,床上,只要是和你,我都可以。”
这边耳语刚落,那边嗷的一声划破天际。
唐诗想,这回这个可能吓晕过去了……
第44章工作和男人不能共存
唐诗说走就走,上网买了火车票,下午就到了魔都,毕竟两个城市之间只有一个小时的距离。
楚湘在城市繁华地带租了一间办公室,足见这几年公司发展的还不错。
公司目前还处于创业发展阶段,成员不到十个人,一个财务,一个行政,其余的人主要做跟产品内容相关的工作,不过创业公司嘛,一个人得精通多项技能,做好几个人的工作。
唐诗到的时候每个人都在忙碌,并不是那种办公室常见的每个人各自敲打键盘或者看屏幕的诡异憋闷到令人感到压抑的静谧,而是透着一股昂扬的生机感,甚至可以说是有点热闹。
那边一个穿黑t的男子往后一靠,声音懒懒的:“阿碧,帮我也冲杯咖啡,我感觉要阵亡了。”前面写着令人眼花缭乱代码的屏幕上映出黑衣男子略微清秀的模样。
那个叫阿碧的姑娘笑嘻嘻地递过去一杯咖啡:“辛苦了,公子。”
唐诗忍不住微笑,好一副燕子坞公子丫鬟主仆情深的模样。
那位唤作阿碧的女子往电脑前一座,电脑上出现视频剪辑的软件画面。
房间里伴随着间接性的哀嚎和抽搐性的欢呼,猛然间一人放声高歌“我还想再活五百年~”
年字的尾音还在半空中九曲十八弯的盘旋,唐诗的肩膀不知不觉搭上了一只手,楚湘出现在面前,还是当年干脆的模样。
“那唱歌的主要负责我们音乐这一块,每天不吼那么几嗓子就活不下去。”楚湘完全省略了多年不见但见消瘦之类的家常套路话,直接介绍起公司成员来,“穿黑t的那个是我们的程序员兼校对,旁边的阿碧是主攻视频剪辑,前面那个扭来扭去患有小儿多动症的是我们的视频文稿撰写主编,再过去那个帅哥使我们的门面担当,负责收集最新资讯牵桥搭线迷惑美女主播主编抢夺资源,一张脸迷人眼一张嘴惑人心。”
唐诗顺着楚湘的介绍走过去,看大家目前的操作页面,经过阿碧时,见她用胳膊碰了碰旁边的黑衣,使了个颜色:“来了个美女。”
走到一个电脑桌前,唐诗看到里面的画面,不禁疑问:“这个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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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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