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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给公主殿下的玩物太多了,不知大人说的是哪一件?”
我想起了那个夜晚,灯火之下,我解开了那个白玉连环,连环中藏有一张字条,那张字条上写着“司马惟”三个大字。
那封战书,终没有后文。
不能被动迎战,唯有主动出击,若我此时不问,恐怕一辈子都未必能寻到答案。
“一个白玉连环。”
宋承将右手搭在了鼻子下,皱眉思索着,片刻后他道:“我似乎是送过殿下这样一件东西。”
“那件东西你是怎么得到的?”
宋承低头踱步:“似乎是我派人去民间带回来的,不对!不对!似乎是有人送给我的,但……”
“你想清楚些。”
“抱歉大人,一时半会儿我真想不起来了,那个白玉连环有什么问题吗?”
“你无须知道。”
宋承遗憾道:“不如这样吧,若我日后想了起来,便派人送信告知大人,大人看这样可好?”
我点头答应。
接着,我和他四目相对,再无话可说。
我正欲告退,却又见宋承嘴巴微张,想说什么,却又未说出口。
我停下了脚步,问道:“你还有什么话想说?”
沉默了片刻,他才道:“我知晓自己没有资格说这句话,但今夜之后我确实对大人心生了不少敬佩之情,所以我想提醒大人一句,不管大人放不放在心上。”
“你到底想说什么?”
宋承认真地盯着我的双眼,一字一句严肃道:“小心女皇陛下。”
第55章那湖那屋那粥
宋承死了,和凝馨一样自然也是假死。
相较凝馨死得平平静静,宋承的死便要血雨腥风一些。
因为他是个名人,虽然是个名声不大好的名人。
再者他不单单是个名人,而且还是个贵人,身为宫中的贤妃,换成前朝的官位便是妥妥的正一品。
综上而言,他的死毫无疑问会成为近期的一件大事。
朝堂上的官员们得知这个噩耗后,立刻一窝蜂地跑去欧阳府上各种道节哀,哭顺便;老百姓们没这个闲当儿,也没这个资格去府上寄哀思,于他们而言,宋承的死便是茶余饭后的新谈资,官方那边说的是染了恶疾去的,但好好的一个人突然说走就走,其间的真相实在值得人探寻,更遑论他死前还传出了至今未盖棺定论的出墙丑闻。
在他蹬腿后的那段日子,按照礼制,行宫中所见大约都是白色,白茫茫的一片,竟有几分冬日覆雪的意味。就连我都让萧玄从箱底翻出了一件月白衣衫,穿着意思意思,也好显得我这个当上司的有人情味,见下属离世后,还不忘白衣哀悼。
至于媳妇,她早就打着寄哀思的借口,成天穿着那身素白长裙到处晃悠,不晓得内情的人,还以为她对宋承用情有多深。
到了祭拜那日,灵堂之上,媳妇对着宋承的棺木落下了几滴夺目的伤心泪,这既是在照拂欧阳家和宋家的面子,又间接展示了她对逝去之人的浩荡隆恩。
对于媳妇而言,哭根本就不是件什么难事。只要她想,随时随地都可以哭出来,那眼泪流的比唱戏的还好看,且可以说停便停,说流便再流。
我觉得这是一种天赋,这种演戏上的天赋,我可没有她高。
媳妇明面上哭的是眼眶通红,但我猜她心里头定是不乐意的,谁晓得宋承这个死性不改的花花公子到底有没有给自己带绿帽子?他这一死,看似事情是了了,但又怎堵得住宫墙外的悠悠众口?他和凝馨一前一后地死,老百姓们倒更觉得这两人间有些猫腻,若真说是双双殉情也似乎没什么不妥。
据说民间已有好事之徒编出以二人为原型的爱情故事了,那催泪度堪比《罗英台和朱山伯》。
所以说,脑子转的最快,想象力最丰富的,永远是广大百姓群众。
宋承假死前特意告诉我,等过段日子风头过去了,便会写信回家,让家人们安心。
我听后觉得有些欣慰,想着宋承还算有那么一丝丝孝心,假死后不忘将陷入白发人送黑发人伤悲中的亲人拉出来。
皇帝死了,日子都得过,更何况这回死的只是一个妃子。
我和媳妇那日定下的约定并未因宋承的死而改变。
转眼间行宫之行到了头,在銮驾回宫前的几日,我和媳妇到了留湖小屋。
留湖小屋筑在留湖旁,我虽有些爱讲废话,但这句话委实不是废话,因为它真的是筑在留湖旁。
留湖是行宫所在山的脚底下的一条湖,听闻这个湖有个关于一对相爱之人彼此等待停留的故事,因此得名为“留”,故事的真假尚不可辨,但热恋中的情人们爱信这些。久而久之,来留湖边上的多是成双成对,那些形单影只的倒也不好意思跑来插入其间了。
因着留湖风景秀丽,山水宜人,不差钱的商贾官宦们也在湖旁修起了自己的别居。我们所在的这间小屋是媳妇三年前叫人修的,小屋修筑在留湖旁一处僻静的地方,终年少有人烟,居住在此,大有身处世外桃源之感。
小住几日,顿觉自己游离了尘世,再待个几年,恐怕就要得道成仙了。
到了傍晚,被染得通红的白云遮住了天边夕阳,霞光胜火,炫目灿然。远处峰峦叠翠,群山如聚,近处碧波微漾,锦鳞浅底。
我和媳妇赤脚坐在湖畔,赏落霞,戏湖水。
她一身碧衫,清丽动人,翠绿色的发带随风飞舞。她的腰间挂着一串铃铛,多年前的铜铃就算拭去了尘埃仍显得古旧,这铜铃约莫就是当年那位周大哥送给她的。
今晨,我见到她腰间的这串铜铃时有些意外。因为她曾对我说过,自打周大哥离世后她再未在腰间挂过铜铃。
我没有问她为何独独今日又将铜铃挂上,只是觉得碧衫配铜铃,好看得不似真人,就像一位偷偷下凡的俏皮仙女,行走间灵动轻快,好似下个转身便要扶摇直上,绸带飘飘,飘回天宫去。
以往每每见到媳妇,我心底里冒出的第一句话差不离都是“她真好看。”
但这段日子,情况有些不同,每当她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心里冒出的却是另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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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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