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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就是,小良啊,听你大力叔的话。”程大山道:“收起来,赶紧收起来。”
良明清道:“大山叔,要我说您和大力叔说的都对,咱们以后啊的确是一家人。可那是以后的事儿,以后我和月梅若是有什么为难的事再求到你们,咱们定然不给工钱了。我知道几位大叔是疼惜我们做小辈的,可这次真不行,这次可得按说好的来,今儿你们一日就给我将房子给盖好了,若是不出这工钱,那我可是不仅言而无信,我良心上也过不去,几位大叔可不能这么为难我的。”
月梅抿嘴笑了笑。
这人一开始装哑巴,说是懒的不想说话,现在倒好,不管是和她还是和这几位村民,那真是一套一套的,简直就是个话篓子。
不过这话一说,几位大叔怕是真不好再拒绝了。
果然,程大力没办法,率先接了一串铜钱,数都没数就往袖笼里一扔,“行,那下回再有啥事,你可一定得叫大力叔来!”
“好,一定叫您!”良明清笑道。
程大力带了头,其他三个就也接了,均都是没好意思数的往袖笼里一扔,又说了两句客套话,一个个的都忙不迭的跑了。
几人回家后发现原来说好的五文钱变为了六文钱,心里对良明清就更是高看,这就是后话了。
月梅跟着一起将人都送走,这才笑着上下打量了两眼良明清,道:“真没看出来,你这人是个因为懒不想说话的人。”
良明清一怔,继而哈哈大笑:“慢慢看,以后你就能看出来了。”
“这么说,你之前不是因为懒不想说话,而是因为不想和我说话,才懒的不想说话?”月梅眉头一皱,立刻想明白了。
良明清的确是这样,对于该说的话,对喜欢的人说的话,他从来不会省略。但若是不喜欢的人或者是没必要的人,当然能省则省。
不过这也不足以让他装哑巴。
之前除了这个原因外,还有另一个原因。
“你可真是聪明!”良明清赞道:“我都还什么都没说,你居然就什么都猜到了。不过这个你可不能怪我,若是一开始我看见个女的就凑上去说个不停,那也不太好,对吧?”
对是对,可……
算了算了,她心大,何况是一开始的事儿,也着实没必要去生气计较。
“那个大锅和两个盆都是在族长那里借的,你和我一起送过去吧。哦,饭团子还有剩吗,若是还有,正好带些过去给族长的孙子吃。”月梅干脆岔开了话题。
“有,好有好几个呢。”良明清说道:“我越来越觉得你聪明了,连人情世故都懂。”
月梅嗤他,“不傻的都懂!”
良明清本是看她转移话题,想再顺道夸两句,好叫她忘掉他一开始的恶行。谁知道一句夸奖居然撞到了枪口上,还真不如不说。
还剩了五个饭团子,正好是装在盆里的,倒是直接给端去就好。月梅端了两个盆,让良明清拿了锅,两人又从程家屋后的小路走了一遭。
新的茅草屋盖的比较大,旧的倒是也没有修的必要了,顶多修修窗子和门,而再来的拉院子,这些良明清都能搞定。所以第二日就没有再请人,他修旧屋,月梅则打扫新房,两个人一连忙了整日。
到了初五,良明清则一大早就出了门,先是拎了些荤菜素菜回来,接着又去了村里说是要请人打个新的床和桌子。
毕竟是要成亲了,家里也不能一样像样的东西都没有。
看着良明清忙的脚都不停,月梅又是欢喜又是心疼,只趁着他不在家,把新房子里里外外收拾好,又给他顿顿都做了极为丰盛的饭菜。
终于到了初六,一大早两个人就相携着往县里去了。县里离的远,他们没有马车没有牛车,只能靠着脚走,若是路上运气好也许才能搭个顺风车。
因此两人天麻花亮的时候就出发了,一路走到程家村的路口,远远的月梅却看见了程月杏。不仅是她,和她一起的还有个中年妇人,看背影,十分的像那日远远见过一面的董太太。
程月杏正扶着她往另一条岔路口走。
良明清也往那边看了眼,但却是一时没认出来程月杏,他问月梅:“怎么了?是村人吗?”
董太太是董怀礼的母亲。
想到初二那日遇见董怀礼时良明清说的话,月梅摇了摇头,“应该是吧,不过有些远,看不清是谁。不管了,咱们赶紧走吧。”
☆、第28章
两人运气倒是极为不错,未走多远,便被随后而来的一辆驴车追上。良明清拦了车,出了两文钱,和月梅一起搭车到了县里。
定兴县很小,但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
良明清没有拿拐杖,下了车月梅便扶住了他,和赶车的大叔说好了回去的时间,约定了等的地点,两人便一起往县里的大街走去。
虽然才初六,可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却不少。高声叫卖的,低声吆喝的,月梅瞧着就觉得满满的人间烟火味儿,便是连这嘈杂都觉得可爱了起来。
想当初她在将军府,无父无母的小丫鬟,整个府里也就老夫人对她多为看重两分,因此从小她就不敢任着性子来。老夫人孀居之人不爱出门,她便也时刻陪着老夫人。在将军府活了十年,最远的地方便是去了法华寺,其他的便一直守在荣安堂里陪着老夫人。
至于京城出了名的端午赛龙舟,中秋赏月,元宵花灯节,她是一次都没有出府瞧过。这倒也罢了,其实最最简单的逛街买东西的体验,她也没有过。小小年纪,为了投老夫人所好,她愣是把自己也过老了好几十岁。
说起来,老夫人喜欢她护着她虽与她父亲祖父有关,但只怕与她的乖巧懂事也脱不了关系。
她瞧着热闹喧嚷的场景,心里鼓鼓胀胀的都是喜意。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心中更是跃跃欲试,要成亲啦,该买的可得认真的买,需要挑的也得好好的挑,成亲只有一次,且是一辈子的事,良明清这么看重,她也不能落后了。
良明清倒是头一回瞧见月梅这么高兴的样子,那忍不住勾起的嘴角和笑弯的眼睛,让她原本就比一般女子好看的眉眼更好看了几分。瞧着她灵动活泼的模样,良明清觉得成亲的那些东西没有托人买,而是亲自带她来挑实在太对了。
“走,咱们先去买首饰。”他指了路边的一个首饰店说道。
月梅点头,随着他走过去。
首饰店不大,东西品相和款式自然也是一般,说起来好些其实都不如她做小丫鬟时候主子的赏。
不过那是得的赏,这是她男人给她买的成亲首饰,再差也是好的。
月梅不是奢侈的人,且也不知道良明清如今流落在外手里到底还有多少银两,因此挑挑捡捡的,只选了一根银簪子,一对儿的细纹银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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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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