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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暮歌很快想明白了良嫔态度前后变化巨大的原因,是因为良嫔意识到,自己有鱼死网破的心,覆巢之下无完卵,良嫔担忧出事,祸及全家。
李暮歌还挺佩服良嫔的,在意识到情况不妙后,良嫔竟然迅速改变了说话的方式,以安抚为主,目的只有一个,让要拼命的李暮歌冷静下来。
李暮歌承认,自己确实是被安抚了,她不想跟荣阳正面硬刚了。
纵观整本书,不难发现,在这个阶级分明的世界,哪怕是亲姐妹,地位也是不一样的。
原书中,荣阳杀了李暮歌,只是被训斥了一顿,随后罚她为李暮歌守孝一个月,到良嫔面前请罪,此事便了了。
但如果是李暮歌杀了荣阳,一定会出大事。
皇帝能饶过李暮歌,荣阳外祖家却绝不会放过她。
虽都是公主,但公主与公主的份量不同,荣阳颇受皇帝和太子看重,她的驸马更是朝中重臣之子,不止一个家族站在她身后。
比起荣阳公主,连封号都没有的十四公主,实在是弱小的不值一提。
那么话又说回来了,一个位高权重的公主,到底为什么会对自己没有存在感的妹妹起杀心?
原书里并没有提到这一点,李暮歌的死仅仅是太子和大公主斗法的借口。
即便查出凶手是荣阳,也不可能有人跑去问荣阳,为什么杀人。
李暮歌穿成可怜的十四公主,得了十四公主的身体,却没有她的记忆,毕竟李暮歌穿过来的时候,原身已经死了,原身连遗嘱都没留下,记忆更是没有一点儿。
“真难啊。”
李暮歌看着色泽亮丽的床幔,长叹一口气,她可太难了。
她就是个普通大学生,为什么要经历这些!
烦躁之下,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怒火又翻涌出来,李暮歌越想越气,一咬牙,直接从床上起来了,穿上鞋,随手拿了一件披风,披上就走。
路上遇见梧桐殿的宫人,李暮歌只说回自己的春和宫去了,那些宫人并未多问。
李暮歌确实回了春和宫,不过她只转了一圈,随后叫上贴身宫女白芍,就直接出宫去了,目标端华公主府!
荣阳是太子的人,想要对付荣阳,必须先扳倒太子,身为半君,太子的存在足以逆转输赢。
对付太子,除了皇帝以外,只有一个人能做到,那就是端华公主——李曦年!
端华公主是皇帝的大女儿,她出生时,还是盛天皇帝在位,那位千古无一的女皇,对自己的大孙女非常疼爱。
甚至不止一次,有过立端华为皇太孙的想法。
可当今皇帝李麒并不是个简单人物,他能在波诡云谲的后宫活下来,还能在女皇统治时掌权,最后接替女皇的位置,将皇位重新迎回李家,足以看出,这人十分善于弄权,也爱争爱抢。
年幼的端华什么都不懂,比起权力,彼时幼小的她更在乎亲情。
年老的盛天皇帝更没有心力,为了孙儿去跟自己的儿子再争一次皇位,再加上从未有过皇帝传位给孙辈的事例,最后此事只能不了了之。
或许是因为端华公主差点儿抢了自己的皇位,又或者是传统思想作祟,李麒上位后,第一件事是册封二皇子李晖朝为太子。
李晖朝是皇后所出,占了一个嫡出名头,加之还是男子,被大多数信奉儒家思想的朝臣拥护。
大公主对册封太子一事,自是十分反对。
可大公主的母妃出身民间,出身几乎是后宫嫔妃里最低的那个,再加上她母妃身子不好,自她之后再无生养,她孤立无援,彼时不过及笄的她根本没法反抗皇帝的决定。
而今十多年过去,现在的大公主,早就不是当初的她了。
当初的不悦,积攒在心里多年,只等着一个借口,立马就会爆发出来。
李暮歌坐在马车里,看着马车摇摇晃晃出了皇宫,往大公主府去。
大公主府就在皇宫旁边,不算太远。
李暮歌下车的时候,为她驾马车的宫人提醒她,要在申时末之前回宫,以免宫门落锁,被锁在宫外。
申时末,下午五点之前回去,现在大概是中午十二点左右,时间够用了。
李暮歌遇刺的消息被良嫔瞒得死死的,压根没有传出梧桐殿,负责此事的郭勇是良嫔女婿,两人配合默契。
现在正好方便了李暮歌,她刚遇刺,就能单独出宫来了。
没有拜帖,李暮歌被拦在了大公主府外,好在今日大公主并未外出,门口的护卫往里传了一句话,很快李暮歌就被人迎了进去。
带她入门的人是大公主门下僚属,名为僚属,实则也算是大公主养得面首。
人很年轻,估摸着不足二十,高高瘦瘦的,脸长得白白净净,头上簪着一朵盛放的白牡丹花,颇有些人比花娇。
身为僚属的智慧没看见一点儿,身为僚属的样貌,倒确实不俗。
“见过十四殿下,问殿下安。在下姓张,名秋字子竹,乃是府上幕僚,大殿下正于大厅设宴款待友人,不便前来,还请殿下随在下入内。”
张秋先与李暮歌见礼,随后恭敬地引路,他从未见过李暮歌,看向李暮歌的眼神里,难免带了三分好奇。
意识到张秋在打量自己,李暮歌不悦地看了他一眼,吓得张秋立刻收回了那好奇的眼神。
李暮歌懒得跟张秋说话,主要是她其实有一点点的社恐,真的很不喜欢跟人沟通,若不是靠着心里的那股火气,她谁都不想搭理。
还有就是,她现在能用到大公主,不代表大公主是个好人,实际上,大公主也让她很不爽,她看见大公主的人能有好脸色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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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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