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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翠玉离开,李暮歌叫人来伺候洗漱更衣,只用了一刻钟的时间,随后让人传膳,李暮歌边完早膳,将白芍叫到跟前,询问了一下太学的事情。
前百次里,一直没人跟她提过上太学读书一事,她还以为原主已经毕业,不用上学了。
翠玉在提起太学之事时,用到了“恢复”一词,还是用询问式的语气,说明太学读书的事情是被人暂停了,暂停此事的人,很可能是原身。
提到“太学”,白芍平日里生机勃勃的小脸上,少见的出现了阴沉之色。
显然太学对白芍来说,不是个好地方。
“殿下,太学那群家伙欺人太甚!殿下今日提起此事,是终于打算将此事与娘娘说一声了?”
“嗯,宫中不安全,不如出宫找人多的地方避一避,太学人够多,且都是官宦之后,想来没有刺客敢到太学刺杀。”
李暮歌随便找了个借口,解释了自己的行为。
她在白芍口中,听出了一些猫腻,看来原身是被人欺负得退学了。
很符合原身在书中的人物设定,性格怯懦,温和孝顺。
因为胆小怯懦,所以被人欺负也不敢反抗,因为温和孝顺,所以为了不给良嫔添麻烦,即便不去上学,也不找良嫔告状。
“殿下所言极是,只是回去之前,务必要将那些小人铲除干净,殿下,小鬼易除,十殿下与十一殿下,却难以解决啊。”
白芍赞同公主回太学读书,不光是为了躲避刺杀,也因为只有读完书才能入朝管理朝政,得陛下青睐,否则一辈子都出不了头。
可太学那群人,实在是太麻烦了,尤其是以十公主、十一皇子为首的那群家伙,光凭良嫔很难解决此事。
李暮歌明白了,小说里的皇室李家和某个李家一样,同室操戈是祖传手艺,在上学阶段,便已初见端倪。
又是不让上学,又是连番刺杀,不知道的还以为原身闲得没事干,到处挖人祖坟,把所有人的祖宗都挖出来晒太阳了。
多大的罪过,至于被如此针对。
“同为父皇的孩子,有什么难解决的。”李暮歌一想到原身孤零零死在角落,欺负她的人,杀她的人却有许多安安稳稳活到最后,就恨得牙痒痒,她继续说道:“本殿下一会儿便去太学,你收拾东西,之后到梧桐殿等着。”
今日她还会遇两场刺杀,不好好利用一番,岂不浪费了。
正好皇帝生辰要到了,她不知道原身给皇帝准备了什么礼物,现在她来到这个世界了,亲自准备礼物才显孝心,她就送给那位养孩子如养蛊一般的皇帝,一份大礼!
去梧桐殿同良嫔简单说了下昨晚的事,良嫔确定李暮歌没受伤后,就放她离开了。
出了梧桐殿,李暮歌直奔太学。
太学设立在宫外,就在朱雀门附近,临近的六公主的公主府,李暮歌此前从未踏足过此地。
从春和宫过去要走上接近半个时辰,所以李暮歌直接牵了马来,骑马过去。
皇宫之中,普通大臣若无皇帝恩赐,不能乘坐轿撵,身为公主,自然可以乘轿或骑马,李暮歌更喜欢骑马,因为轿子里是个太过封闭的空间,里面万一藏着个刺客,李暮歌躲都没地方躲。
马蹄声踏在长长的甬道上,李暮歌全凭身体记忆驾驭那匹大马,大庄人擅武,自高祖起便是马上得天下,无论公主还是皇子,都十分擅长骑马。
原身也不意外。
感受风吹过耳畔的声响,李暮歌尽量放松身体,让自己适应在马背上的感觉,以后她少不了要与马儿打交道。
一刻钟多一些,李暮歌便看见了朱雀门,朱红色的大门实在是耀眼,此刻大门大开着,上头的禁卫忠诚守护着城池。
白芍上前出示令牌,见是公主令牌,禁军果断放行。
此刻太学中,台上的夫子正在讲课,满嘴之乎者也,底下的学子们则是睡觉的睡觉,说话的说话,传纸条的传纸条,还有人眉来眼去,不知在打什么坏主意。
夫子需得抬高声音,才能让几个安心读书的人,听见他在说什么。
整个课堂都充斥着欢乐的气氛,实在不像是在读书,反倒更像是在热闹的大街上。
颜士玉听着吵吵闹闹的说话声,捧着书本,苦着一张脸。
她前几日才入太学,之前都是在阿姊身边学习,阿姊叫她去国子监,她想着自己没去参加科举,身上没有功名,去了国子监平白给颜家招来非议,不如到太学读书。
太学里的学生都是高官之后,还有皇家公主与皇子,想来也是个做学问的好去处。
结果在太学的几天时间,真是让她长了见识,原来不是所有高官之后,都如颜家人一般好学,她从未见过如此多不好学习,好玩乐的学子!
罢了罢了,再等等吧,她已去信族中,请族中长辈过来教学,以后她老老实实在家里学好了。
颜士玉表面严肃听讲,实际思绪已经飞到天外。
突然间,有人推开了紧闭的门,站在门口说了句话,打破了学堂上欢乐的气氛。
“隔着老远,本殿下就听见了这屋里的吵闹声,怕是天下学堂里,没有比此间学堂更热闹的地方了,夫子面对如此多顽劣不堪的学生,还能不闻不问,一心只教圣贤书,真是毅力惊人。”
颜士玉抬头,看见来人后,略为惊讶地挑了下眉。
是十四公主。
颜士玉其实刚到太学的时候便觉得奇怪了,她只在太学见到两位殿下,太学里理应有五位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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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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