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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她,一夕之间母亲和姐姐都出了事,肯定会慌张失措至极,不知该如何是好。
可长安公主不光已经将六公主的丧事办好,还不忘关心良嫔,当真是懂事极了。
关键是在这个时候,长安公主依旧态度亲和,并不过度苛责宫人和太医。
这让楼心澄想起之前在华景宫的事,当时十公主重病,华景宫的宫人和太医全都被淑妃折磨得死去活来,太医还好一些,毕竟有官职在身,虽说医工比不上正经大臣,但远比那些宫人要强。
华景宫的宫人,不知换了几批了。
宫里如淑妃一般的主子才是常态,像长安公主这样心善,知道冷静对事的主子,实在是少。
楼心澄觉得李暮歌是天生性子纯善,不会为难他人,却不知有时候越是遇事冷静,越是没有感情。
感情就是会让人失去理智,当一个人处于极度悲伤愤怒的情况下时,做出的事情往往是没有逻辑,十分极端的。
感情和理智是不能同时拥有的两种极端状态,一旦同时拥有,必定是其中一方压过了另一方。
李暮歌的理智,完全能够压过她对良嫔和六公主的感情,一想到良嫔的双标,六公主的狠心,她演都演不来悲伤。
要不是每次都能回想起死亡时的恐惧与痛苦,她在皇帝面前根本掉不了眼泪。
很快,就有太医从里间出来了,李暮歌能听见锦文她们的哭声,显然这些太医没有一个能让良嫔醒过来的。
果不其然,出来后,太医一个接一个给李暮歌行礼,一脸惭愧地说自己医术不精。
还有个太医说,良嫔目前性命无虞,只是一时无法接受六公主逝世一事,才会沉睡不醒,等她能接受了,自己就醒了。
言下之意,就是连药都不用开,全靠良嫔自己好起来。
李暮歌听完他们的话后,什么都没说,出来一个太医,她就送走一个太医。
确定李暮歌真没有发火,那些太医离开时,脚步都有些虚浮,充满不真实感。
他们还以为李暮歌会臭骂他们一顿呢,传闻这位长安公主性格温和,果真不假。
想到这儿,他们心里生出几分怪异来,觉得身为一个公主,长安公主未免太温和了些,一点儿上位者的气势都没有。
直到后来,他们回了太医院,而楼太医的女儿楼心澄想出了让良嫔醒来的方法,并且真的让良嫔醒了。
李暮歌转头就跟太医令提议,说现在太医院的太医医术不精,需要历练,并且献出义诊之策,导致他们一个个被放出去“义诊”,一坐坐一天,出去两天,人直接累瘦一大圈!
在累成狗的空档,他们才惊觉,长安公主的温和,其实只是表象罢了!
此时刚离开的太医们还不知道,之后自己将会陷入水深火热的境地。
李暮歌在听到楼心澄的时候,终于听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答案,楼心澄说她可以试试看为良嫔施针。
“只是此法卑职并没有十成把握,顶多五成,娘娘不一定能醒来。”
“无论几成,有希望便请楼小太医试一试吧,六姐才刚去了,若是母妃也出了事,本殿下实在是……”太累了。
几天六公主的丧事有多人帮忙,李暮歌还是累得腿疼,要是等良嫔也去了,连着办丧事,李暮歌大概会直接累趴下。
缓一缓也好啊。
楼心澄不知李暮歌纯粹是觉得太累,人们擅长用自己的经历去共情他人,楼家一家人感情很不错,所以楼心澄没法体会到李暮歌此刻厌烦居多的心情。
她郑重行了一礼,道:“卑职会尽全力。”
李暮歌点点头,等着楼心澄进去施针,结果楼心澄说这几天良嫔应该都没能休息好,此刻良嫔睡着,就让她好好睡,养精蓄锐,明日白天再来施针。
李暮歌没意见,她现在也困了,能睡会儿最好。
一夜过去,第二天清晨,李暮歌起床后又去接待礼部来的官员。
一般是停灵三日下葬,皇帝下旨可以多停两天,不过因为六公主死相凄惨,又涉及巫蛊之术,皇帝怕引起不必要的议论,所以下令,明天直接下葬。
“母妃还未曾醒来,诸位大人还请同父皇求求情,无论如何,得让母妃见六姐最后一面。”
李暮歌希望下葬一事后拖两天,她真不想连轴转,可惜礼部的官员态度很坚定。
看来皇帝的命令已经正式下达,根本没有商量余地。
见此,李暮歌只能任由礼部的官员布置灵堂,准备明日下葬物品,自己眼不见心不烦,转身去梧桐殿了。
楼心澄已经在梧桐殿等候多时,李暮歌来得时候,她的银针都已经摆好了。
其中有几根特别粗的银针,看得李暮歌脑子都清晰了不少。
“这几根,也要扎到母妃头上吗?”
李暮歌感觉那几根扎上去,无异于是给人脑袋开瓢。
“并非,这是用来扎腿的,良嫔娘娘多日未曾下床行走,经络想必都堵塞了,以免之后落下病痛,现在舒展一二。”
楼心澄看惯了病人对那几根粗针的恐惧,细声慢语为李暮歌解释,李暮歌看了看针又看了看良嫔的腿,咽了口口水。
“原来如此,那请楼小太医施针吧,本殿下在外面等着。”
李暮歌看不了一眼,太恐怖了,那么粗的针扎腿上,想想都疼啊!
她想起现代刷得视频了,针扎穿腿,来回拉扯,想到这儿,她大腿幻痛。
李暮歌在外头等了将近一个时辰,楼心澄才满头大汗地出来,说:“幸不辱命,良嫔娘娘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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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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