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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安静一瞬,孟遥听见丁卓走出了房间,房间门被轻轻合上。一瞬间,房间就沉寂了下来。又过了片刻,响起大门被关上的声音。
孟遥立即从床上起来,伸手扭开了台灯,随便抓了件衣服套在身上,绕过地上的纸箱和书堆,开门跑去客厅。
她将窗户猛一下打开,探头向外看去。
夜色中树影斑驳,丁卓的身影,被拖得很长很长。
快走到拐弯处,他身影一顿,转过身来,目光向着这方看过来。
他在明,她在暗,两个人的视线,被重重夜色阻断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丁卓转身。
孟遥紧紧攥住套在手上的珠串,看着丁卓的背影消失在那端,眼泪终于落下。
第51章(51)流放
孟遥29岁生日那天,南方下了雪。
小雪,在汽车顶上堆了薄薄的一层,不过一会儿就化了。
孟遥正在羊城出差,给孟瑜买了一份圣诞礼物寄过去,又打了一个电话。
天冷,从酒店窗户望出去,路上行人匆匆。
孟瑜在那边祝她生日快乐,问她:“吃面了吗?”
“方便面算吗?”
孟瑜笑了一声,“姐,别老吃方便面,过生日都不吃点好的啊?”
还有大堆的事要处理,她已经在酒店里连续加了一周的班了,她也不准备怎么过生日,只求能早点做完,早点睡觉,孟遥随口应下来,问了问妹妹新年要不要来香港。
“可能来不了,跟几个同学约了元旦一块儿去杭州。”
“男同学女同学?”
孟瑜嘻嘻一笑。
“是你朋友圈老出现的那个男的?”
“也有他啦。”
孟遥上了心,“就你俩,还是有别人?”
“有别人!姐,你怎么这么八卦。”
孟遥笑了,“你平常不也这么催我的么。”
“我是真的担心你——姐,你还不准备回来么?”
孟遥沉默一瞬。
这事儿,她跟黄皓聊过。干了两年半,期间孟遥两次变更职位,现在是黄皓在香港公司的一个中层管理。公司是刚创建的,主要业务是咨询顾问。新团体还要磨合,很多事孟遥都得亲力亲为。黄皓的意思是,无论如何,希望她能再做个半年到一年,等公司业务上正轨以后,再为她安排更好的去处。
两年半之前的五月,她从旦城出发,从帝都转机到香港。前一个月完全兵荒马乱,入职、找房子、适应新环境……每天只睡六小时,为了节省时间,她剪了长发,头发齐肩,后来在一个同事的怂恿之下,染了栗色,于是保持这发型至今。
六月,孟瑜高考结束,二十四号晚上打电话来跟她报喜,670分,上人大妥妥没问题。填完志愿,孟瑜火速办了港澳证,跑来香港玩了一阵。孟瑜告诉她,来之前,在家里碰到了丁卓。丁卓也要飞美国了,回家一趟跟刘颖华饯行。孟瑜觑着她的神色,小心翼翼问,姐,你们还会在一起吗?她无言应答,心里只是难受。有那么一刻,宁愿自己懦弱一点,糊涂一点,再自私一点。
九月,她适应了高强度的工作,白天上班,晚上回家练习英语口语。孟瑜顺利入学,每天定点向她报告在学校发生的事。她很高兴,自己未曾充分享受的大学时光,妹妹有机会享受。她每周往家里去一个电话,问问王丽梅和外婆的状况。孟遥如今手头比以往宽裕,便让王丽梅要是工作家里两头顾不过来,可以选择退休。
十二月,她二十七岁生日,在飞新加坡的飞机上度过。到达之后就有一个饭局,她喝了酒,晕晃晃回到酒店,想起二十六岁生日与丁卓的第一个拥抱,再一次被脆弱击垮。她还有丁卓的微信,还能偶尔看见他更新一次朋友圈,然而内容无关他的生活状况,只有纽约华盛顿高地的天气和云彩。她几次拿起手机,想给他发一条信息,甚而计算着时差,他那边是何时何刻。犹豫的时候,屏幕里却陡然蹦出来一条信息,简短四个字:生日快乐。她眼睛瞬间就模糊了,看着眼泪一滴滴落在屏幕上,伸出手指擦掉,又落下……最后,她捏着手机,只回复了“谢谢”两个字。她必须比以往坚强,才能不辜负他放手的苦心。
元旦,大家庆祝新年的时候,她在公寓整理文件。隔壁似乎有人在弹钢琴,她认真停了停,仿佛是《月光奏鸣曲》。她丢下电脑,打开窗户,远眺着香港城的流光溢彩,在这一支曲子里,安静又放肆地想了一会儿丁卓……还有个誓言,未曾践行,当做给未来的承诺……
然后,又是一年,再一年……
很辛苦,但是一次一次咬牙坚持。
他们习惯了只在对方生日这一天互相祝福的这种默契,像个深藏于心的秘密。
和孟瑜打完电话,孟遥穿上外套,拿上钱包,下楼去给自己买了点夜宵。
等回到酒店,发现搁在酒店床上的手机上多了一条未接来电,林正清打来的。
孟遥把带回来的夜宵打开,坐在桌边一边吃,一边给林正清回电话。
林正清先是笑道:“生日快乐。”
孟遥喝了一勺红豆枸杞粥,问他:“你老婆没让你开着免提吧?”
去年,林正清结婚了,跟一个比他小了七岁的小姑娘。婚礼的时候,孟遥去参加了。一见面新娘就直接大大方方问她,你就是正清念念不忘的人?林正清在一旁笑得无奈。孟遥还没回答,小姑娘就又说,以后,我就是他念念不忘的人了。
“没,她逗猫玩去了,我跟你聊两句就得挂,一会儿还得去给猫换猫砂——我老说她,又想玩猫,又不给猫铲屎,哪有这样的好事。”
孟遥哈哈大笑。
林正清也笑了笑,“怎么样,新公司运作如何。”
“就这样,你又不是不知道,一摊子的事。”
“我听黄老师说过了,暂时不能让你解甲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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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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