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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开庭的时候,秦烈阳是不建议黎夜去现场的。不是怕黎夜心软想要饶了黎耀,黎夜不是这样不分轻重的人,是怕他看到自己一手养大的亲弟弟,变成这副模样他心里难受。可是黎夜想了想,终究是跟了去的。
与方海东的平静不同,黎耀出来的时候,样子简直骇人。他整个人都浮肿起来,原本高大健硕的身体,如今看起来沉重而又累赘。他走出的每一步,看着都跟挪动一样。而当看到他的面目,你会发现,他的眼神都是浑浊的,那个不可一世的天之骄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颓废的年轻人。
不同于徐蒙蒙在找到黎夜和秦烈阳后,还知道狠狠地瞪他们一眼,黎耀干脆都没往后面看,他就那么跟傻了一样,别人问他什么他回答什么,承认的也干脆利落,很快就结束了。
当然这事儿远远没结束,很快黎夜就知道,徐蒙蒙出了看守所第一件事,就是提出了跟黎耀的离婚。只是黎耀并没有答应。
黎夜去监狱看望黎耀的时候,正巧徐蒙蒙也去了。他下了车就听见徐蒙蒙打电话,应该是给她的父母的,“他不同意,说什么都不同意。不可能,我怎么可能跟他接着过,他都已经坐牢了,还有什么出路。再说,我这样,还不都是他家里人害的,不是他家里人,好好的一个大学生,财经记者啊,弄得现在连工作都没了。我不但要离,我还得让他净身出户!”
秦烈阳听了就忍不住的皱眉,那套房子,可是黎夜用命换来的。黎夜也眉头紧皱,只是没上前去跟徐蒙蒙打招呼,实在是不愿意跟她接触。
秦烈阳不是直系亲属,所以不能和黎夜一起进去。见到黎耀的只有黎夜一个人,黎耀刚刚回去又被叫出来,显然有些不耐烦,尤其是等他看到是黎夜的时候,整个人就堆在椅子里,冲着黎夜就一句话,“过来看看满意了?我这样你很爽了?”
黎耀显然对他有很多不满,最大的不满就是,黎夜为什么不帮他?那个人是秦烈阳,当初在他家住的时候,秦烈阳就是黎夜身旁的一只狗,黎夜说什么他都听,黎夜明明有能力,为什么不帮他?
“对,你把我养大,我没良心我对不起你,当时你出事儿我不给你治!我还找秦烈阳的麻烦!我傻!可黎夜,是你让我无忧无虑长大的啊,小时候爸妈去世,是你说我什么都不用担心,好好学习就行了啊。为什么我按着做了,你反而翻脸不认人了呢?对,我是跟你要钱买房装修,你可以不给的啊,你三十岁的人了,难不成不知道什么是底线吗?你为什么不拒绝?为什么要勉强?”
黎夜从没有哪一天有这么后悔,当初没有让黎耀辍学,跟着自己一起干。那样,他还可以得到个一个好兄弟。
只是没等他愤然站起,黎耀麻木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他开始嚎啕大哭起来,他叫了起来,“为什么啊,你为什么不好好要求我,你为什么要惯着我,你为什么不让我也干活,不让我也跟着你挣钱!为什么要把我养成这个样子,为什么要把我变得这么失败?我付出了那么多,可我什么都没得到!别人家不都是家长买房子吗?别人家不都是家长一切都准备好了吗?我只是想要正常生活,结婚生子,为什么就我不行?为什么是我失去父母?为什么别人有的,我得到就那么费劲?为什么偏偏我的人生这么苦?为什么?为什么!”
他哭的涕泪直流,黎夜开始是有些触动,可随着他说得越多,表情又渐渐地平复下来。对,为什么?他曾经也是这么问自己的,为什么这么努力,都养不好一个弟弟?他躺在医院里怪自己,没有教育好一个孩子,甚至,当秦振来问他的时候,他都不敢想象自己再教育一个孩子的情景,他没有自信。
可如今,随着黎耀的抱怨,黎夜第一次释怀了。
原来,黎耀怨恨的不仅仅是他,还有早已逝去的父母?黎耀已经在诉说他在学校里的穷困和自卑,黎夜只觉得悲凉。他为黎耀做的也许太多,可同样,黎耀想要的也太多了。他们是什么条件?怎么可能跟人家一样,杀了他他也做不到!他从来没发现,原来黎耀从小是这么想的。他一直以为,他很乖的在读书。
探望时间很快过去,黎耀被带走时还是一副问天问地的模样。黎夜坐在原地好一会儿,久到下一位探望者都进来了,才慢慢起了身。
出门就碰上等在外面的秦烈阳,秦烈阳一脸紧张,“他没说什么不好听的吧。”
黎夜笑笑,有些疲倦但有些轻松的笑,“没,说了些心里话,难得听到,听完后松快很多,也想开了点。走吧!”
秦烈阳原本还想问问徐蒙蒙的事儿,不是关心黎耀,可毕竟那房子是黎夜的血汗钱买的,不过见他不提,也就不吭了。反正他不会让黎夜吃了亏。
第113章
从监狱回来,黎夜大概低落了那么两天,秦烈阳对待黎夜,是个特别细心的人,知道黎耀是他弟弟,人心是肉长的,就算黎耀没良心,可黎夜有,他为曾经过去的付出难过是肯定的。
同样,家里还有个挺不舒服的人,他爸秦振。股票拿到了,方海东也判了,方梅那边说是正在疗养,过一段时间回来,他还是不怎么高兴。秦烈阳也知道,其实秦振跟黎夜的病差不多,方海东毕竟是大舅子,秦振这些年没少帮助他,也没少倚靠他,他们不是亲兄弟,可是也共患难,临了成了仇人,不是怜惜方海东,秦振是岁数大了爱想往事,出不来。
等闲变却故人心,这话就是形容他俩现在心情的。
秦烈阳瞧着这两人,知道没法劝,干脆把公司扔给了最近正甜蜜的宁泽辉——秦烈阳觉得他一定是反攻成功了,否则不能天天跟吃了榴莲似得,自己觉得美,熏死他了。
他则给三大爷和六叔打了个电话,直接捆绑带着黎夜和他爸还有刘妈,一起去了南城,留了唐鼎欣看家。
一说回家,黎夜就挺高兴的了,不过一说带着秦振回去,黎夜难免有点忐忑。他跟秦烈阳一辆车,一路上小心地问,“回去住哪里啊?家里的土房子不能住了。”
秦烈阳其实上次就吩咐小周修葺了,小周也都报备了,说是修的差不多了,他这才敢带人过去。否则的话,一行人跑过去,在院子里聊会天,再去宾馆住,多没意思啊。只是这事儿他准备给黎夜一个惊喜,所以瞒的很好,一句口风都没漏,还叮嘱了三大爷和六叔,也甭跟黎夜说这事儿。
黎夜问,他就说,“凑活凑活住吧。”
黎夜拿他没办法,只能自己在那儿筹谋,三大爷和六叔那儿有一张多余的炕,能住两个人,李婶那边虽然离得远,不过房子大啊,胖子结婚盖了新房,李婶和李叔那院子就他们老两口了,剩下两位都可以住在那儿去。
他这一开始想事儿,倒是没了从监狱回来的那股子沉闷劲儿了,秦烈阳目的达到,也就高兴了。
至于秦振,他的确是想出来散散心,毕竟他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每天除了看报纸写大字下围棋,是真没什么事干。人岁数大了就爱想事情,这是不由自主地,他自己也不喜欢。换个地方的确舒服。
当然,秦烈阳说要带他来南城,他也觉得挺好。这地方他就十几年前来过一次,那时候找到孩子很是兴奋,可秦烈阳偏偏不愿意跟他们走,又让他们很焦急,压根没仔细瞧瞧这个秦烈阳生活了两年的地方。所以秦烈阳说来南城,还住在村子里,他就应了。
很快就到了地。司机已经来过好几次,直接就停在了三大爷和六叔家门口。黎夜一下来就发现,六叔家的院墙和大门好像翻新了,原先的砖墙是二十年前盖的,很多地方都已经缺口了,这次却修整的整整齐齐,还向上垒高了三块砖,甚至换了个深红色的大门,看着可气派。
黎夜挺高兴的说,“这墙翻的好,要不太低了,这边人也杂乱。”
三大爷一脸笑呵呵的模样,看着比上次还精神了,冲他说,“你家更好。”
黎夜就懵了,还是秦烈阳小声跟他显摆,“我做的啊,我还把你家老房子翻新了,晚上咱们就住在那儿啊。”
黎夜一听脸上都放光了,他其实很少有这样特别大的表情的,向来都有些不温不火的,看样子,这次是真高兴了。只是因为秦振在,他很是注意的不表露出两人很亲密的动作,不能拉扯他,只能在声音里听到他的兴奋了,“真的啊,什么时候的事儿,你怎么都没跟我说?去看看吧。”
想也知道现在不可能,刚下车呢。李婶和李叔已经迎了出来,一边客气的跟秦振打了招呼,但显而易见的都是冲着他过来的,李婶直接将他一把扯了过来——她可是比李叔已经胖了一圈,用李叔的话说,一个李婶你这小子,也不多回来了两趟,成了,到了家别在门口聊天了,进去说,饭菜都做好了的。”
黎夜心细,他就在这边长大的,秦烈阳在这儿生活过两年,都习惯。他其实特别害怕秦振不习惯。毕竟秦振虽然不是跟秦烈阳一样天天西装革履的,但是住在老宅的这几天,他也能发现,秦振其实真挺讲究的,在家里每天都穿着烫好的衬衫,秦烈阳嫌累还知道松两个扣子,秦振可是从来都没有。
没想到一回头,却发现秦振对这个虽然已经修了水泥路,但依旧能看出村庄本体的地方并不厌烦,他的眼睛里,其实更多的是一种回归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黎夜觉得很奇怪,他觉得秦振看着老乡赶过去的羊,看着不牵着乱跑的狗,看着新修的大院墙,都跟看自己家的东西似得。
秦烈阳就跟他解释,“我爸农村出来的,他这是想起过去的事儿了。我爷爷奶奶去世后,都是葬在了买的坟地里,老家好多年不回去了,都是我大姨在打理。”秦烈阳跟他显摆,“我跟你说,我爸除了做生意这么厉害,做农活一样的。当年种地养猪养鸡都是村里的一把好手。”
他这显摆声音可不小,只要是在场的都没听不见的,秦振显然被夸的挺高兴,扭头冲他说,“得了,这儿子没白养。”
一圈人都乐了。乐过之后,话都好说了,黎夜是打小看大的,秦烈阳虽然穿的人五人六又开着好车,也是一起生活过两年的,都是平常对待就行。可惜秦振他们不知道啊,瞧着这老爷一副电视剧里的老太爷的模样,生怕不好伺候,如今秦烈阳这么故意的一科普,好家伙,这算是找到共同语言了。
三大爷腼腆点,一进屋,六叔直接就唠起嗑来,“我看你年轻,我得叫你老弟吧。你还干过农活啊。”
秦振的确小两天,直接就叫了老哥,“那可不是,当初初中没毕业,就在家务农了。咱们那个时候,哪里有什么出路啊。刚改革开放,现在孩子们要不上学,要不出门打工,那时候哪里敢啊。不都是在地里刨食吃吗?”
一说起来,话题顿时回归八十年代,李叔虽然小点,也能跟着唠嗑了。说起那时候日子的苦,说起自己出去打工的累,说起那些年物质缺乏却日子幸福,一个个都是回忆,不一会儿就指点江山了。
他们说的热闹,李婶就招呼着烈阳和黎夜,一边叮嘱他们多吃,一边问他们最近怎么样?黎夜好奇自己家的房子,李婶就跟他夸,“你李叔天天盯着呢,胖子拉着自己的施工队给干的活,你放心好了。都是好材料,现在可敞亮呢。不过大体的格局都没动,院子里那颗老树也没动,你回去看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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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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