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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就来过城里,这边很繁华——这个词是我从弟的书里学来的,里面很多这样复杂的词。
我是上过学的,但只上了几年,认得几个字方便进城卖粮食就够了。
这是爹娘说的,我不这么认为,我想多读点书,最好能和街上那些趾高气昂的小姐一样。
我已经嫁人了,这辈子当不上小姐。
不过我认识一个这样的小姐,她叫明眈,是隔壁明家的独生女。
明家的院子比老爷家的还大,可明老爷真是浪费,只娶了明夫人一个老婆,只生了明眈一个孩子。
我和明眈,是前几天被老爷的其他老婆拉着去听戏的时候认识的。
这几个女人,最小的都快三十岁了,我跟她们聊不到一块,她们对着台上的角儿嬉笑脸红的样子,我也不理解。
所以我就转啊转,转到戏台外面,看到一个天仙似的姑娘。
那就是明眈了。
她有着一头黑黝黝的长发,穿着一套嫩粉的衣裳,戴着白色的手套,踩着锃亮的皮鞋。
可是——
“你为啥翻墙?”我抬头看她。
多好的衣裳啊,都让墙刮坏了。
明眈吓了一跳,竖着手指嘘我:“小点儿声,你吓死我了!”
我看着她,心想,城里的小姐也不过如此嘛,和村妞一个德行。
她跳下墙,随手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动作跟我之前一样粗鲁。
为什么是之前呢,因为现在我嫁给城里老爷了,要学着优雅,不能粗鲁。
“我来看戏。”明眈说。
然后她就背着手在这晃,一点儿不紧张。
我问她:“来看戏,为什么要翻墙呢?”
明眈摆摆手:“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前尘旧事,不提也罢。”
“什么就是?”我没听明白,这时候我就开始感觉到自己和小姐的差距了,何况我从小就笨。
明眈没嫌弃我,她嘿嘿一笑,眼珠子和村里那条河边的鹅卵石一样黑溜溜亮晶晶。
“前尘旧事,不提也罢,”她一字一句重复,然后抬着下巴很自豪的样子,“这可是一句妙语,不管你是忘了呢,还是不想说,反正只要是说不出来的,就假装高深莫测地说出这八个字,然后……”
我瞪着眼珠子问她:“然后呢?”
“前尘旧事,不提也罢。”明眈果然摆出了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有点可爱,原来小姐不只是趾高气昂的。
老爷一直不回来,我一边担心着,一边跟她们去看戏,她们好像一点儿不担心,嗑着瓜子对台上的人抛媚眼。
我可算是知道明眈为什么要翻墙进来了,这里的戏子,都……都不太正经似的。
除了一个人。
他不是角儿,是抄字的,哪家夫人想给什么角儿说什么话,就递了银子,由他写了纸条子交给角儿。
要我说女人还是得识字,不然酸话都得说给外人听。
她们写在纸条子上的话,我真没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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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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