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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握紧拳,指尖陷入掌根,想让自己被心脏的跳动震到麻的掌心恢复知觉,他想,不出意外,今晚又要梦到艾达了。
可事实上,不需要做梦,路德维希就在心底亵渎了她无数遍了,他对她整个人都涌现出极大的渴望,空荡荡胸腔里无端生出了一个情欲器官,想要将她紧紧嵌在怀里,直到两个人的身体融化,最好灵魂都交融。
这就是路德维希觉得自己罪恶深重的原因,没有信徒会想着染指心目中的神祇,可他却对她投注了无数肮脏的欲望,并且竟不以自己的罪恶感到罪恶,没有丝毫后悔和自我厌弃的情绪。
男生公寓和女生公寓是单独的两栋房子,艾达的房间在一楼尽头的位置,窗外有一片柠檬树林,夏天会挂满酸甜的黄色果实,不过在冬天,像是一队排列整齐的张牙舞爪的怪物。
路德维希的房间是在二楼,和艾达的阳台斜对着。
他在进门之前回头看了一眼,看到艾达房间的灯亮了才走进房间,进来之后,就习惯性地走到书桌旁,拿起端正摆放在台灯下的布娃娃,双手掐住放在怀里低头深嗅了一口。
这个布娃娃是艾达丢的。
私立的宗教学校的学生基本上都是贵族子女,衣穿用度都比较奢侈,家里会寄来当季的衣服饰品,在节假日,同学也会订车结伴去伦敦街上的橱窗里买时新的衣服。
但学校外的穷苦人也有很多,因此学校负责收垃圾的叔叔阿姨会将学生丢弃的衣服捡起来,洗干净了低价出卖。
慢慢地,大多数丢弃衣服的学生会将衣服洗干净叠好装到袋子里,然后放到垃圾桶旁边等着人来收走。
艾达也是这样,她是一个不念旧的人,经常在换季的时候把上一年买的衣服丢掉,艾达丢弃的衣服都被路德维希捡起来洗干净藏在衣橱深处了。
说实话,没人会想到严肃整洁,出生在钟鸣鼎食之家的路德维希.赛德维斯同学会捡别人丢掉的东西。
其实路德维希在此之前也不知道自己做人的底线可以那么低。
至于布娃娃——它是在一个晴朗的周日午后被艾达丢掉的。
路德维希记得这个布娃娃是艾达最喜欢的,她经常将它带到教室,一边听课一边在圆桌下摆弄娃娃的四肢,和它说着话,有时还闭着眼睛抱住它,非常眷恋地将脸埋在它的软绵绵的大脑袋里蹭弄。
因此路德维希对这个布娃娃很是嫉妒,现它被丢掉之后,这种嫉妒就奇异地消失了,反而有一种微妙的得意——他是从没有得到艾达的欢心,可这个布娃娃是得到了欢心又惨遭抛弃,多可怜啊,比他都可怜。
他甚至难得好心把它捡了回来,买来针线缝好摇摇欲坠的纽扣眼睛,然后把它当成艾达,放到最显眼的位置,每天都会抱着它深嗅,试图闻到艾达的气味。
艾达艾达艾达……好想抱住她啊。
路德维希深呼着气,直到平静的面颊也有痴迷的端倪,他抽出椅子坐下,终于放松脊背靠在了椅背上,微垂着头认真盯着桌子上的艾达画像缓和情绪。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走进了浴室。
浴室的水声淅沥,镜子慢慢模糊,直到——镜子上的水雾被胡乱抹开,像是氧化暗淡的银器被打磨剖光,倒映着一个赤裸着上半身,头潮湿,下颌还滴答着水珠的男子。
他似乎有些脱力了,半低着头撑在冰冷的陶瓷洗手台上喘息,深刻锐利的侧脸泛着红晕,头顶的亮堂堂的灯光照耀下,他瞳孔的边缘模糊扩散,透蓝色的眼睛被洇染成了爱琴海的样子,泛着一层层的波纹。
只要是见到他这个样子就会被震惊到,因为没人会想到路德维希也会陷入这种被贬斥的低级快感之中。
路德维希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难以察觉勾了勾唇,却没有丝毫的笑意,更像是一种苍白又窘迫难堪的自嘲。
好丑啊,这样的自己配不上艾达的。
路德维希家里曾养过一只小狗,那只狗很可爱很通人性,最喜欢依赖他的父亲,偶尔也会在他腿边轻蹭撒娇,他性格淡漠孤僻,但也把它当成了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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