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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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第1页)

孟叙也没跟我客气,直言了他来长安的理由,一是把人带给家里瞧瞧,这个二嘛……陆芷人虽好,可是身份实在是过于低微了,配孟叙着实有些勉强。

大族的旁支庶女,在士族中属于吊车尾的存在,如果不是孟叙瞧上了她,她的人生还不知道要难到何等地步。

“所以,你想让我把她收为义妹?”我道。

孟叙询问道:“你觉得呢?”

我一口答应了:“好说啊,这有什么,我明天就放出风去,说我与她一见如故,她从今以后就是我的异姓妹子。”

陆芷面露喜色,起身拜我:“皇后娘娘大恩大德,陆芷感激不尽。”

“嫂子别这样,”我一个箭步冲过去把她扶起来:“这是我欠孟兄的,该还。”

除了出门有人护送,吃饭不用付钱之外,皇后这个头衔从未给我带来什么额外的好处,这回终于可以借此帮助一下孟叙了,我头一次觉得身份贵重也是好事。

为了给她抬身份,我从箱子里翻出了李斯焱给我的一只长相富贵之极的镯子,套在了她的小手腕上:“……这个你拿去,到时候你出嫁时,我还有别的东西给你。”

这金镯子乃李斯焱的审美,金碧辉煌得很,最适合出去显摆。

孟叙一瞧,立刻道:“这个便算了吧,太贵重的东西也不好随便收。”

我思索片刻:“……好像是的,那我换一样。”

最后她带走了我少女时代的一根簪子。

别看这簪子长得比较平平无奇,只缀了两个小珍珠,但这是我当初戴出门频率最高的一件首饰,见过我的人都认得它,如今把这根发簪给了陆芷,满长安的人都会知道她与我关系匪浅。

孟叙此人表达爱意的方法就是操心,如今看来,为了这个陆姑娘,他确实是煞费苦心了。

我十分欣慰,有种单身多年的小伙伴终于成功推销出去的自豪感。

尾声一

这四年里,我大多数时间在史馆待着,偶尔也会进宫,看一眼禾曦就走。

闺女的爹会抓紧我进宫的机会,小媳妇一般跟在我身后逼逼叨叨,向我汇报女儿的动向,某一次,他突然出现在史馆里,喜上眉梢地让我速速进宫一回,我没理他,他沮丧地走了,没一会儿,他扛着一脸懵逼的禾曦又跑进了史馆,柔声道:“鹞鹞,快说啊。”

女儿犹豫地看了同样一脸懵逼的我一眼,吐出两个字来:“阿娘。”

哟,会说话了。

我下意识伸手摸她的头:“发音还挺标准的。”

李斯焱满脸幸福:“鹞鹞真聪明。”

随着禾曦渐渐长大,她身上显示出了一点先天自带的性格特征。

聪明,但很轴,有点小霸道,可是当她想哄人开心的时候,整个人又很甜。

总体来说,继承了他爹和我的双重垃圾基因,好在经过中和后,程度有所减轻,还在正常儿童的范畴之中。

禾曦两岁的时候,李斯焱觉得他闺女是个神童,创造力记忆力双高,妥妥的女中豪杰料子,我信以为真,还有点小骄傲,看她爹也没那么讨厌了。

她爹千不好万不该,起码给女儿贡献了一张漂亮的脸,还有丰厚的物质条件。

我信了她爹的鬼话,在她四岁半的时侯,开开心心把禾曦接来家里开蒙,结果一教才发现:这就是个普通儿童,别跟孟叙这种文曲星比了,就连她亲娘我当年都比她强。

都怪李斯焱的垃圾基因,拉低我女儿的智商!

我愁得很,找上官兰吐槽:“怎么办小兰,我觉得禾曦可能是个笨蛋,她根本当不了女皇。”

上官兰沉默很久,才道:“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怎么可以拿她和二十岁考上进士的孟叙比?”

“而且笨点又怎么了?”她道:“这是个拼爹的时代啊缨子,你瞧孟叙文曲星下凡,还不照样要给你闺女打工?”

话虽如此,书却不能不读。

接受女儿没有我聪明的事实,我只能耐着性子一点一点教。

“今天读到这儿吧。”

我从书案上抽出一沓描红纸,递给眼前穿得整整齐齐,然而却沾了一手墨汁的李禾曦小朋友,对她道:“回去描了,明天交给阿娘,记着阿娘教的笔势,不能偷懒。”

禾曦小朋友捧着厚厚一沓描红纸,丧丧地哦了一声。

她问我:“阿娘,鹞鹞什么时候才能回宫里?”

我把她的小羊毫笔收起来道:“这可不能问我,你什么时候背完开蒙要训,什么时候回宫。”

禾曦小朋友听完后更加沮丧了。

开蒙要训足足一千多字,不知猴年马月才能背完。

而我作为她的第一任老师,铁面无私不说,还格外的要求严格,完全没给她留出可钻的空子。

靠文牍起家的士族都有鸡娃传统,她亲娘我就是这么被摧残到大的,如今屠龙少女终成恶龙,我十分自然地开始用同一套教育方法对付下一代。

而她爹的教育方法就比较野了。

李斯焱没受过正儿八经的系统教育,只会在宫里陪她跑来跑去做游戏,美其名曰锻炼身体,培养一下使奴唤婢的王者气度。

我觉得他在放屁,小孩子记东西的黄金时段就这么几年,他可倒好,把禾曦的黄金时段全给浪费了。

不过吧……禾曦自己肯定是更喜欢去她爹那儿的。

小孩子嘛,都不愿意坐下来念书,恨不得天天都在外面玩耍,我小时候也一样,时常翻墙出去游玩,正因以前干的坏事太多,如今抓禾曦干坏事,十分得心应手,女儿落在我手里,只能被按头学习,插翅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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