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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越,三十岁,在北京来说岁数不能算大;末流211本科广告系毕业,学历不能算差;家里原本做点小生意,小日子殷实。但后来生意不景气,一点家底折腾完了。所以林越既见过些世面,被富养过,不会小家子气;又因见识过生活的残酷,很接地气。林越目前在这家餐饮集团总部的策划部干,基本不加班,又加分。最重要的两点,是林越长得漂亮,而且不排斥做饭。
谈恋爱这两年,许子轩每周末都和林越过,有时他去林越的出租屋,有时林越去他的住处。两人一起去买菜,林越做菜,他在旁边打下手。林越的手艺一般,但三菜一汤还是做得出的。两人在小饭桌上说说笑笑吃着饭,让他找到了家的温暖。他的住处离父母家只有八站地铁,没认识林越前他每周末都回家吃饭,他快三十四岁了,是时候给自己找个成家的伴侣,总不能吃妈妈做的饭吃一辈子吧?而林越之前他的每一任女朋友,没一个愿意做饭的,一般都点外卖,吃完外卖连扔饭盒都不主动。
“我侍候不起那帮小仙女了,娇生惯养,别说做饭,连方便面都能煮糊了,煮糊了还得给我脸色看,最后还得我刷锅。人生苦短,找个适合过日子的吧。”
周明丽脑中翻腾着儿子说过的话,筷子慢腾腾地挟了一块海参吃着,暗地打量着林越父母。据说他们当年在同一个炼油厂上班,后来厂子不景气,两口子前后脚下岗做生意,再后来林越母亲张雪华回归家庭当全职主妇。
这两口子都寡言,不过男人的沉默显得稳重,女人的沉默却透着畏缩。父亲林志民气质很好,身材挺拔,肩膀宽宽,灰色衬衫下胸肌隐约可见;双鬓微霜,两侧推得平平,顶上的寸头略长,发丝用发胶打理过,根根竖立,显得很时髦。看着不像是五十五岁,倒像是四十多岁。他原来在炼油厂一线工作,属于特殊工种,所以五十五岁就退休了,退休金五千多,每天都泡在健身房,怪不得身材这么好。生活方式这么新潮,这在小地方倒是不多见。
母亲张雪华原来在厂部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今年五十三岁,当了二十来年家庭主妇,已退休三年,退休金非常少,不到两千。她的双手因为常年做家务,指甲短短,手背略粗糙,青筋暴起;小圆脸透着温良,除了微有法令纹和鱼尾纹外,皮肤还算圆润饱满,但肩膀垮塌,双肩内扣,脖颈习惯性地往前倾,这使她的背显得比实际的肥厚,带了点老年人的笨拙气质。她和丈夫都两鬓微霜,但白发只增加了林志民的权威感,却使张雪华很显老。她身上的红色真丝衬衫很新,也许是女儿紧急给买的,这衣服和她搭在椅背上的灰色暗花七分袖时装式茄克外套一起,都透着和雪华的格格不入:它们和她不熟。倒不见得是真的经济拮据到这种程度,是这具身体因为长年的懈怠,被宽松的家居服宠溺到极致,已接受不了一丁点时装的训诫。
周明丽心中又多了一层鄙夷,张雪华这类家庭主妇,以为自己过了必须讨男人欢心的年龄,就自暴自弃,放弃在容貌身材上要求自己,并把这称为洒脱,看开。她们不知道,一个高度社会化的女性,一定不会放松管理自己的外形。就像她这样,单位的处级干部,新时代中老年女性,她的发型、身段、服饰甚至脖颈的线条,都严格雕琢过并时刻警戒着,以迎接最苛刻目光的攻击。这目光可不止来自男性,有时女性对同类的外形评价更苛刻呢。
周明丽心中品鉴着,与雪华的目光相对,她笑了下,雪华也笑了下,却有点心不在焉,周明丽内心戏敲锣打鼓的时候,雪华正在咂摸着菜品的味道。这家店相当有名,醉心于做饭的雪华便细心揣测着各道菜的做法。小炒黄牛肉,牛肉是拿嫩肉粉腌过的,虽嫩滑但肉香味欠缺,差评;一碟老醋蛰头只有一块脆蛰头,其余全是发软的蛰丝,滥竽充数到这个地步,差评;烤鸭千篇一律地好吃,没什么可说的;葱烧海参,葱段柔嫩多汁,反倒比疏松寡淡的海参要可口;木须肉,肉片鲜嫩,木耳脆,黄花菜有嚼劲,鸡蛋油香,想必起锅前淋了点料酒,整道菜咸香下饭,又有点特殊的风味,不愧是王家菜的招牌菜……
雪华并不是不关心女儿的婚事,适婚年龄的独生女要结婚了,做父母的该准备什么,她当然知道。只不过,她的标准和周明丽的标准,小城市的标准和北京的标准,差得实在有点远。早先她催着女儿回老家发展,也是因为家里根本没有多少现金能助女儿在北京安家。小地方的房不值钱,安个家容易多了。他们曾买过很好的两套房,可惜都在生意中赔掉了。现在住的是公婆给的房,已经过户到丈夫名下。还有一套单位分的老公房,是危房,即将原地推倒重建,未来补个二十来万的差价就完全属于自己的了——现在那个地方是好地段,这房市价五六十万。女儿如果要在本地结婚,陪嫁这样一套房,再给个二三十万现金,说出去也算体面了。
女儿一心要在北京发展,可上了多年班,挣的钱只够自己在北京生活,也没什么积蓄,家里目前这点钱也就只能给买点家电家具当嫁妆了。她放着现成的平坦大路不走,非要爬喜马拉雅山,让自己和父母这么辛苦,又有什么办法?
对方会不会嫌弃林越?理论上来讲会,林越分明就是传说中的凤凰女嘛。那么她可倚仗的,就是许子轩的爱。不过,就是那点神秘莫测的“爱”,让许多在世人看来不般配的男女走到一起,过了一生。男人可以往下兼容,古今中外皆如此,所以这倚仗也不算卑微。再说了,林越长得好看,这就是最重要的。男人娶妻,首先看脸。最后,林越又不是无业人士,也算独立女性,他们做父母的把她培养到211本科毕业,这就相当于送了份顶好的嫁妆了。雪华这样上上下下地评估盘算了一番,终于心平气和,可以来和准亲家吃这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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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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