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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民通完电话,坐在沙发上发怔。那股后悔在心底越扩越大,让他不由嘀咕起来,难道这回对雪华真的太过分了吗?但他也没想到雪华会离家出走呀?为了抵消这份心虚,他起身,走了两步,他没错,妻子是个吸血鬼。这年头,二十万多难挣呀,他凭什么帮大舅哥养儿子?想到“帮别人养儿子”这个点,林志民真的生气了,瞪起眼睛。雪华把两人的血汗钱白白地送出去给她的侄子,还跑去骚扰女儿!这个女人,活了一辈子,越老越愚蠢。林志民气恨恨地叉起腰,想个什么办法把她弄回来才好呢?
林越没想到,她的担心在接到爸爸电话的第二天就变成了事实。雪华这天中午刚刚从菜市场采买归来,在给自己做简单的午饭,周明丽突然来了。
周明丽一直担心林越和儿子的相处模式,更记挂着儿子的轻微脂肪肝。脂肪肝应该少吃肉和重油的菜,但那样她又担心许子轩营养不够。偌大一条一米八五的男子汉,也不能一点荤腥都不沾,何况许子轩一直好吃,挑嘴。他单身的时候,即使是单住,周明丽也会隔三差五上门给他做点好吃的,恨不得化身营养学专家,把儿子捧在手心,照顾到每一根毛孔。如今她视如珍宝的儿子交到了林越手里,林越却视他如草芥,让他东一顿西一顿的像个光棍。周明丽每每想起这件事,都心如刀割,却又无计可施。许子轩交到哪个女孩手里,能像在她怀里一样安全呢?她只能时不常地上门来检查一下,提点意见。但许子轩又不让她和林越正面交涉,她只能趁林越不在家的时候,把自己买的高档食材带过来,顺便检查一下卫生和冰箱里食品的情况,以备及时提出意见,隔山打牛,叫许子轩间接传达给林越。
周明丽一般趁午休时候来,她知道中午小两口肯定不在。这天,她掏钥匙开门,雪华因在厨房开着抽油烟机呛锅,一时没听见声音。周明丽见厨房有个中年女人,以为是许子轩叫的保洁,探头一看,雪华正好抬起头来,两人打一照面,都吓了一跳,认出对方。
雪华强笑道:“亲家母,你好啊。”
周明丽也笑着,带了点狐疑,走进厨房,并不以亲家母回称:“你好啊雪华,你——什么时候来的?来了怎么也不和我们说一下,大家见个面,吃个饭呀?”
雪华尴尬,含糊:“来了一阵了,来看看闺女,看看小许,过几天就走了。”
周明丽把给许子轩买的东西放进壁柜里,看到锅里呛了葱花,另一口锅里煮着面条,雪华忙说中午做个简单的面条给自己吃,晚上给两个孩子做会丰盛许多。周明丽听着高兴,又提醒雪华,许子轩有脂肪肝,不能吃太油。雪华说知道,会注意的。两人走出厨房,边说着,周明丽手习惯性地一抹沙发边桌,发现一尘不染,知道肯定是雪华干的,赞她勤快,雪华笑着谦虚。两人扯了一阵家常之后,周明丽就回去上班了。
晚上下班,照常是一桌丰盛的晚餐。吃着饭,雪华说周明丽中午来过,林越一怔,问她来做什么。雪华说送了点水果还有海参来,一边说一边暗暗看两个人的脸色。许子轩暗暗叫苦,过往母亲都是趁林越不在的时候来,每次送完东西他会跟林越说是快递送来的,这回因为准岳母在,就把这事撞破了。周明丽有这小家的钥匙,但论理来说,林越住进来之后,她做为准婆婆,不该随着自己的心意,不打招呼就掏钥匙开门,可这话怎么和母亲说呢?这房是父母买的,目前还在他们的名下。
父母的房,自然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了。父母和他是亲人,但对林越而言却是外人;雪华和林越是亲人,但对他、对他的父母而言也是外人。内人,外人,这关系,到底怎么去理顺?
三人谁都没说话,接下来的晚饭突然不香了,气氛沉重。吃完许子轩要去洗碗,雪华死活不让,收了东西去厨房。听着厨房的流水声,林越心里堵得慌。难道未来住到那个婚房里,准婆婆也会留把钥匙,随时不请自来,带着检视和窥探吗?
许子轩道:“我会让我妈把钥匙交出来的,以后她再也不能不打招呼就上门,你放心吧。”
许子轩憋了一肚子火,第二天一早在单位给周明丽打电话,要她把钥匙送过来,以后要来必须提前打招呼,林越会不高兴的。周明丽又愤怒又伤心,这房是我们的,怎么能叫偷偷上门呢?
许子轩道:“妈,你是不是控制欲太强了?换位思考下,如果你是林越,说好了,这房是给我们住的,结果未来的婆婆总是隔三差五不请自来,掏钥匙开门,你不会感到隐私被侵犯,没有被尊重吗?”
周明丽怒道:“你个臭小子,还没结婚呢就胳膊肘往外拐。张雪华没事儿跑到这小屋子里挤,你就没有感觉隐私被侵犯、没被尊重吗?我问你,不年不节的,她跑北京干嘛?”
许子轩已经猜到林越爸爸和妈妈感情出问题,也猜到准岳母未来没准儿需要长期和他们住,想让母亲接纳这一事实,索性道:“告诉你,她妈暂时不走了。”
周明丽大惊:“不走,什么意思?”
许子轩不耐烦道:“我猜她和林越她爸出了点问题,具体什么情况,我们做晚辈的也不好追问。总之,她是林越的妈妈,林越的家就是她的家,她想住下,我总不能赶她走吧?而且她在抵两个保姆,家务有人做,衣服件件熨烫过,每天我们都吃得可好了,再也不用吃预制菜了,你不要再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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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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