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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顷,见油热了,宁卓将烟叼在嘴上,腾出手,把辣椒爆香,然后将凉水里拔过的土豆丝捞起,一股脑放进锅里,顿时油滋滋响着,锅铲嚓嚓响起来,干辣椒煸炒时的油辣香和醋受热时的酸香飘散在整个院子里。宁卓挽着袖子,嘴上叼着的烟头袅袅冒着烟,一只手掌勺,一只手前后颠着锅,动作非常熟练。林越恍惚想起小时候妈妈带自己回农村姥姥家串门吃酒时,临时搭的土灶上的大师傅也是他这般,江湖作派。
不一会儿,菜已做好,宁卓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烟头扔到地上,用脚踩灭。雪华端着一大盘酸辣土豆丝和他走过来坐下,大家看着这道菜,都赞宁卓手艺好,做出来的菜不但色香味俱全,而且速度快,简直可以去当厨师了。
宁卓自谦着,说土豆丝过水时间短,淀粉没来得及全泡出去,脆度不够,又对林越笑道:“我说过,我会做全桌土豆宴,十个菜不重样。做土豆我最拿手了。”
林越挟了一大筷子土豆丝吃着,只觉得味道和妈妈做的很像,酸香爽脆,但又有点不同。雪华品着,道:“我炒这道菜时习惯放点白糖提鲜,我见宁总没放。”
许子轩吃着宁卓炒的土豆丝,没说话。宁卓替他倒了杯酒,同时给自己满上,笑着撞了一下他的杯:“来来来,喝酒。”宁卓先释放善意,许子轩借坡下驴,展颜举杯,气氛重归于欢乐。宁卓一看酒没了,又让宁博现去买一箱来。
酒尽,林越数了下,宁卓至少喝了十五瓶啤酒,而毫无醉意。不过他估计是容易上头的体质,脸红红的,脖颈也红肿了起来,眼睛里起了些血丝。大家散去,宁卓踱到雪华租的小房门口,探头环视了一圈,回头对母女俩笑道:“阿姨心灵手巧,做菜好吃,收拾屋子也有一套,在北京当个家政,应该可以挣到不少钱。”
林越笑道:“哪能让我妈干家政呢?”
宁卓不以为然:“为什么不能干家政?家政是绝好的就业机会。人要紧的是挣到钱,活下去。都住到这儿来了,还有什么架子放不下?”
林越被他戳穿虚荣心,尴尬。
宁卓笑,许是酒气使他燥热得慌,他顺手把衬衫扣子解开两颗,一只手叉在腰间,背和腰微微垮塌。这模样和架势都透着几分粗俗,这一刻他更像宁博了。但林越并不反感,宁卓总是这样,曾经穷苦生活的痕迹总是会在不经意中流露出来,像抹不掉的前世。这样的宁卓使林越觉得亲切,和富贵比,穷困的原生态总是让她感到安心:她也是个穷孩子呀,至今仍然是。无论怎么出入高档写字楼,交了个北京籍的中产阶级男朋友,手腕上套着9万9的玉镯子,她也抹不掉工人子女的出身。
林越还没回答,雪华却很高兴,说她就是这么想的,当个家政最适合她。大家有谁知道哪户人家想请小时工的,做饭、收拾屋子,都可以请她干,保证价格便宜活儿又好。众人回应着,都说有机会帮她牵线。
宁卓笑道:“你这么着不是个事儿,得上家政公司找去。”
他回头对宁博道:“博,你给问问谁和家政公司熟,牵个线。”
宁博道:“好嘞。”
林越母女再三道谢。宁卓又令宁博帮着林越雪华许子轩收拾完桌子,林越发现宁博对宁卓这个哥哥很恭敬,言听计从。大家散去,林越陪着雪华在屋里坐了又坐,直到深夜,雪华劝着,她才依依不舍和许子轩离去,临走又说自己会随时来看妈妈。
林越开车,许子轩晕乎乎倒在后座上。路过隔壁院子时,见宁卓和宁博站着说话,宁卓那辆黑色宝马就停在院子外,林越慢下车速,按了两下喇叭。两人朝这里看过来,挥手作别。宁卓在集团当一身奢侈品富贵逼人的赘婿,就得隔三差五来当外卖员、住城中村的弟弟这里喝顿大酒,透透气。那他为什么对她也并不避讳呢?也许他当她是“自己人”。再怎么赘婿,他在集团也孤独啊,怎么也得有几个“心腹”。
但林越又觉得还有一种可能,宁卓特别讨厌别人说他是赘婿,借着赘婿的名头暗示他穷困的出身,因为这是带敌意的挖隐私。但他掌握主动权时,愿意自己去大方展示出身,因为这样算为人坦诚,也是一种挑衅般的自信:我就是穷出身,又怎么样呢,现在还不是过得比你好,职位比你高?她又觉得更理解宁卓了:谁不这样啊?
林越开着车,许子轩昏昏沉沉,车上一时安静。林越问许子轩,宁卓当过五星级酒店的大堂经理?许子轩说是啊,王晓辉告诉他的。
“你知道他们王家人背地里管宁卓叫什么吗?”
“叫什么?”
“王宁氏。”
林越嗤地一声笑,好刻薄。宁卓要是知道了,得气成什么样子?
许子轩在车后座也笑了声,半晌道:“宁卓是不是长得很帅?你们女的是不是都喜欢这一款?”
林越老实:“确实很帅。”
许子轩冷笑:“告诉你一个大秘密,这个人,从名字到长相,全是假的。”
许子轩的口气阴恻恻,夜色浓重,林越吓一跳。
“什么意思?”
“晓辉告诉我,宁卓从前不叫这个名字,叫宁大鹏,这名字是后来改的。而且宁卓从前也不长这样,他去韩国整过容,双眼皮是割的,牙齿是戴过牙套矫正过的,鼻子和下巴是垫的,脸是削过骨的,眉毛是纹的。你看看他弟弟,两人眉眼像吧?都是一个妈生的,他弟弟就是个普通人,他为什么帅得像个明星?就因为他花了很多钱整容。你说他哪儿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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