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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越陪妈妈待到十点半,雪华催了又催,她总是不忍心走。她工作一直很忙,平时很少来看妈妈,但这个小村和小屋一直在脑海里,如今再见一次,心里又难过一次。雪华说现在一个月能挣四五千,也无法平息她的难过。许子轩明白她心里在想什么,回来的路上道:“林越,我下周会约我父母把这个事谈清楚。”
他一只手扶方向盘,一只手有力地握住副驾的林越的手,道:“你放心吧,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你的家,就是你妈妈的家。我父母就我一个儿子,他们会同意的。”
车窗外夜色深沉,林越的胸口沉沉压着大石头。只是这个问题吗?只是产权的问题吗?她还在害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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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民根本不想在北京待下去,他来过北京很多次了,该玩的都玩过了,而且这次目的不但没有达成,还知道了女儿婚事因为房子产权加名节外生枝,心情非常郁闷。他听得出女儿怨他,不止因为她妈妈的事,也许还因为她在北京没房,不得不去与准夫家艰难地讨价还价。他一时又怨雪华,如果这些年没有把钱拿去贴补娘家,没准儿他们能攒下钱给女儿。可是想着想着,他又承认,即使手里有钱,他们也从来没有要给女儿在北京买房的打算。
未见得完全够不着,大房首付给不了,可以给小房;好的地段买不了,买偏一点的,甚至便宜的公寓也该买一套。只要存了想给女儿买房的心,手头宽裕的那些年是一定能把这个额度留出来的。明明知道女儿打定主意要留在北京的,怎能让她如此窘迫?
这几年,林志民慢慢捕捉到社会风气的变化:时代不同了,只要手里有房,女人谈婚论嫁底气就足多了。没有房的女人,在婚恋时总显得被动。但他仍然没有给女儿买房的意愿,他老了,生意一败涂地,无心恋战,甚至还暗暗庆幸生的是女儿,不用做强弩之末。
不止是他,周围绝大部分的人都这样想。绝大部分人,生了儿子后,无论有钱没钱,人生最大的任务,就是给儿子盖房或者买房。但生了女儿之后,却或松了口气,觉得省钱;或愁眉苦脸,觉得吃亏,但无一例外的,都会将“把女儿嫁出去”当成任务。从此,他们看待女儿的神情,顶好的也无非是怜爱,“希望她不要嫁到坏人家”的担忧和怜爱,最后会化成长长一口叹出来的气:命啊。
他们担心女儿遇人不淑,将来没个家,命不好。但买房?不存在的。甚至有不少人还坚定地认为不能给女儿买房,哪怕女儿自己想买也会千方百计地阻拦。因为买了房她们有恃无恐,就不想嫁人了。一个女人开始不怕这个世界,她就开始可怕起来了。还是让她去茫茫人海碰她的命吧。
林志民渐渐意识到这个想法是错的。多么可笑,生儿子要买房,生女儿不用买房,女儿可以睡大街?养女儿应该像养儿子一样投资,最好给她买个房,或者给她凑买房款。不给女儿买房,就是逼她用嫁人生孩子换房住!千百年来,父母一再用催婚这个迫不及待驱赶女儿出家门的动作,向女儿证明:你没有家,父母家不是你的家,快滚蛋!
他刚才试图说服林越,其实心里是发虚的。某种程度来讲,女儿这件事,比雪华这件事更能提醒他的失败。女儿辛苦,就是他辛苦;女儿可怜,就是他可怜。天哪,为什么活到这把年纪才知晓这人间真相?
这种失败感一直萦绕在心头,在宾馆,林志民闷闷不乐,埋怨大姐说好了来劝雪华回家的,为什么饭桌上一直不吭声。林瑞玲说:“你当雪华是什么人?她看着老实,其实脾气挺倔的。你当时叫人家滚出去,又给了好几个月冷脸看,现在又要请她回去,跟个没事人一样。当着我、女儿和准女婿,她不要面子的?”
林瑞玲要他放心,她会私底下去找雪华,有些话慢慢讲,软软地讲,效果更好。现在先别急,先旅游。林志民原是打着也可以旅游的旗号,让大姐陪着来北京的,也不好意思不兑现承诺。林瑞玲说生平最大愿望就是去天安门毛主席像下面拍个照,林志民在官网上预约了第二天的时段。
第二天,两人来到天安门广场。阳光灿烂,红旗猎猎,广场永远人流如织。林瑞玲在城楼下,找了各种角度,拍了许多照片,心满意足。拍完,林瑞玲看着宽阔的长安街来来往往的车流,道:“真好啊,越越生活在这样的地方,真好啊。你说,我为什么不早二十年出门旅游呢?那时我的腿还有力气,可以玩更多地方。”她黯然神伤。
林志民安慰道:“现在也不晚呀,你才七十岁,可以玩的时候还很多。”他说这话的时候,脑海里闪现出大姐比划着大拇指和小指说“一个孩子,六年有期徒刑”的画面,磕巴了一下。林瑞玲笑得又欣慰又凄凉,半晌脸色一振,道:“好了,我的第一个愿望达成了。”
林志民又陪着大姐去前门逛老舍茶馆,接下来几天陆续去了颐和园、圆明园、天坛。他们出来的第二天,姐夫陈良庆就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回去,林志民不耐烦地把他怼回去。第三天、第四天,外甥陈宇峰和外甥女陈美琪也追来电话,问我妈什么时候回去,孩子想奶奶了,想姥姥了。林志民火大,把他们骂了个狗血淋头,这才消停。
在北京玩到第五天,林瑞玲说玩够了,她要去找雪华,她俩约好了,去雪华住处挤两天,这就是可以说体己话、劝雪华回家的好时候了,林志民先回去,到时候她玩得差不多,把雪华也劝得差不多了,姑嫂俩没准儿能一起回去。林志民依言买了票,带着期待登上了回家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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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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