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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道:“老太太说了,你有饥饿感,这是好事,但不能太着急,该慢下来的时候要慢。”
林越也不知道为什么,宁卓要和她说这种话。总之门一关,他突然又显得很“自已人”,和她掏心掏肺的。也许对他而言,切换根本不是难事。或者他没有切换,只要不把一个人放在心上,他就可以这样自然地对待她。想起来了,就过问两句;想不起来的时候,在眼前都看不见,一切全是她过度解读罢了。
宁卓又问昨天搬家怎么样了,林越说还行吧,能解决。他这样忽冷忽热让她很苦恼,她不想和他说太多自己的事,决心从此要和他拉开距离。但他继续追问:“分手了?”
林越含糊其词:“嗯。”
宁卓探究的眼神看着她,林越实在糊弄不过,抬头看着他。
他眉眼弯了起来:“非常好。”
林越本来已斩钉截铁地下了决心,却笑了。那决心一瞬间就又动摇了,也许因为他又开始关心她了吧。她进而想到一个可能性,昨天因为当着王如薇的面,他不方便关心她。其实作为一个上司,看到下属大包小包的,问一句发生什么了,很正常,而他特地视而不见,这反而不正常。那点不正常是什么呢?她心里有点小雀跃。两人对视,一时无话,林越又觉得空气中有微妙的东西在流动了。
宁卓也许是意识到他那句话有歧义,又道:“我是说,以后专心搞事业吧,只有事业是最可靠的。老太太关于品牌营销的思路是对的,我们必须定期有大动作,下一次直播,老太太宣布全纸包装,想必又能轰动一次。你作为她的助理主播,又能一起出风头了。”
他总是给她机会,总是为她的事业着想,可见她在他心里的确有着不一样的份量分量。她不该在他心中有这样的分量,因为这很丑恶,还危险。可这“丑恶”和“危险”为什么让她一阵阵悸动呢?尤其他怕她误会,还特地解释,他也在克制,他也知道这不应该。世间的事就是这样,“不应该”总是让人们特别受用。不应该的时刻积累多了,就会变成应该。
有人敲门,宁卓并未立刻回应。直到声音再次响起,才说请进。进来的是小秦,他居然是来辞职的,两人大感惊讶。
小秦道:“我要走了。走之前有些话想和宁总说,从前打过你,对不起。后来又闹了自杀那一出,其实也不是我本意。总之我不想再趟这道浑水,我只是想凭着手艺养家糊口,以后所有的事情都和我没关系了。”
宁卓道:“那你以后去哪里呢?”
小秦道:“我师父盘了个小馆子,叫我一起做。馆子不大,就六张桌子,保证每一道菜都是亲手做的。我不相信我们厨师十几年的手艺没有用武之地,只能去给工厂的流水线打下手,我不相信中餐是你们这种做法。”
小秦说到这里,挺直腰,瞪起眼睛,声音和表情都变得坚决一些,宣战一般:“我们要在馆子外面树一个大大的手写牌子:‘拒绝预制菜,全部新鲜食材,手工当日现做’。”
他微微冷笑,等着宁卓反戈一击。但宁卓想了想,点了点头,道:“祝你和你师父生意兴隆,我也相信这类私家小馆一定会越来越受欢迎。”
小秦一拳落空,有些意外,怔了一下,点点头走了。两人一时沉默,这人真有意思,一根筋。宁卓自言自语:“倒是小看了这个人。”
林越又开始晕天黑地地工作,四处联系纸制包装生产商,调试各种规格和参数,调整成本。雪华终于选定了一个出租房,那房位置、大小、价格都很不错,就是上一任租客走了之后,留下一些杂物,屋里比较脏。雪华本来想自己收拾的,但时间上和她的档期冲突了,每个单子都是服务了好几个月的固定客户,到点了都等着她上门服务,她不想失信,又着急搬进去,毕竟宾馆一天七百呢。
不得已,雪华请了同为家政的同事来开荒。当她和林越说时,林越放声大笑。雪华也笑了,道:“其实我也很想找个家政给咱俩做饭呢。吃现成饭是什么滋味儿,我一次没尝过。”
林越道:“没问题,妈,哪天咱们请你同事给咱俩做饭。”
雪华却又道:“得了吧,我们公司做饭的,谁的手艺也没有我好,这可是雇主们一条一条的评价证明的。”
林越说:“那我做给你吃。”
雪华又故意说:“你的手艺我教的,我想吃别人做的。”
林越趁机说:“不然让爸来北京玩,叫他做给咱们吃。”
雪华不说话了,岔开话头。林越暗叹,她多么希望父母和好。
开了荒,雪华先把林越的行李搬进去,又抽空去小村搬家。住了一段时间繁华街区的宾馆后,再来到这废墟包围的小村,雪华已经不适应了,目及之处,无不破败凌乱,不由生出一些庆幸和后怕。人就是这样,久居鲍肆,不觉其臭。但如果还要在这里住,雪华就会合理化这破败凌乱为“亲切接地气”了。
走向出租屋的院子时,雪华看到路边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在卖菜,塑料布上摊着一小堆长得歪七扭八的黄瓜和几小把长豇豆。这老人是太穷了,才连村里的菜市场的摊位费都舍不得交,只能蹲在路边卖这一点自家种的蔬菜。雪华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这样卖菜的情形了,蹲下问菜价。老太太道:“黄瓜豆角都是一块钱一斤。”
这些菜加起来,估计也就卖个十来块钱,但这钱也许对老太太来说非常重要。未来这村拆迁了,宅基地并田地一起被征用,她连这十块钱也赚不到了。农村许多老人就是这样,家里也许会有大笔收入,但不归她们支配,只能靠一些自种的蔬果换点钱用。时代飞驰而过,总有一些被甩下来的人掉到了缝隙里,比如雪华自己就是,幸好她在慢慢往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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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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