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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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第1页)

可见人老了,也许不怕死,但怕死前那漫长的孤独,而事业和兴趣是抵抗孤独最好的武器。雪华曾经把做家务当兴趣,只表演给丈夫和女儿看。如今做家务是她的事业,她的观众是千家万户,这个观众离场了,还有无数观众,她永远不孤独。想到这里,她蹬车的脚步更有劲了。

晚上八点,雪华给雇主服务完,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现在住城里,往家里赶的心情从容多了。夜景很美,八点多也正是热闹的时候,雪华经常这样走一段路,骑一段车,有时甚至都看见地铁了,也特地走路和骑车,就当消食和锻炼了。

北京太大,动不动从这个地点到那个地点要几十公里,骑共享单车和走路也要很久,这也是一种变相的健身。雪华慢慢感受到丈夫和力姐那一群人的乐趣,原来对身体的管理是有乐趣的。她明显感觉到自己瘦了,腰身小下去,腿也有劲了。她回想着那时在力姐的健身房见到的动感单车,彼时自己那目瞪口呆的样子,真是太出洋相了。那就是放在健身房的自行车而已,至于那样大惊小怪的吗?

雪华有天在一个公园门口看到有人在发自行车骑行团体的招新小广告,接过来看了看,那上面无任何商业目的,只是纯粹的骑友招募。但当时忙着赶路,没有细问,小单子也不知丢哪儿了。此时她琢磨,以现在的体力,一口气骑个二十公里也可以的,再练练,骑五十公里也不是不行。如果能加入这样的团体,就像林志民力姐他们那样,一群人骑着自行车,说说笑笑,一起去到某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应该会很有意思吧?

还有,她总看到路上不少骑共享单车的年轻人戴着耳机,大大的黑色海绵罩住耳朵那种,看着很酷。一边听着音乐一边骑车,想必很带劲。赶明儿她也买一个,戴在耳朵上,放着比力姐健身房里还要劲爆的音乐,一口气骑它五十公里,哼。

雪华正愉快地畅想着未来,腰包里的手机响,是林瑞玲。她已经坐到她说的那个“金茂酒店”的酒吧里了,压低嗓音道:“雪华,我来开洋荤了,给你看看。”

视频里,林瑞玲已换了一身新衣,是一件中式领口的深红色连衣裙,a字型,下摆很飘逸,配上满头银发,竟有了几分大城市老年女性知识分子的优雅。雪华为之惊艳,哇的一声。认识林瑞玲几十年,雪华从来没见她穿过如此艳丽的颜色,绝大部分时候都是黑色,她胖,自以为黑显瘦。林瑞玲说中午打过电话后,想了想,干脆去大商场买件新衣服算了。大上海的大商场,正经衣服啊。四千五百块,桑蚕丝的,好牌子的。所以她今天穿上正经衣服,来酒吧喝酒,赏上海夜景,算完成了三件心愿。

雪华想起陈良庆如果知道土气又节俭了一辈子的老婆,买了四千五百块钱一件的衣服,不知道会绝望成什么样,烟酒嗓会嚎叫成什么样,不由得笑出来。

林瑞玲端起一杯东西,在镜头前晃了晃:“知道这个叫什么吗?叫ojito,鸡尾酒。我在这儿坐半天不知道点什么,服务生说不然你就喝这个,好喝。我就点了,还要了点小吃,一共花了两百三十五块钱。端上来之后我看了半天,也没有鸡尾巴毛啊,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林瑞玲吃吃地憋着笑。

雪华坐到马路牙子上视频,笑话她出洋相,那玩意儿喝得惯吗?小心你一个老太太醉倒了没人照顾你。林瑞玲说特别好喝,清凉凉,酸酸的,香香的。老太太这辈子没有在这样的地方醉过,估计那感觉会很好。跟着又喝了一口,吧唧着嘴,发出享受的嗯嗯声。又把镜头偷偷转向酒吧内,让雪华参观,这酒吧挺大,建得很有风格,立柱、斜撑钢梁和抛光镀铬镜面形成弧形,连接各个区域,看着有点像太空飞船。镜头里传来轻微的音乐,不成调,懒懒散散,绵软入骨。

雪华啧啧艳羡,又故意说你一个老太太坐里面不难为情吗?林瑞玲说根本没人管你,这里面有老有少,中国人外国人。上海真好,谁也不管谁。

镜头随着她的话转动着,来到大落地玻璃窗前。远处,整个外滩的景色星星点点。近景,座座造型各异的高楼如琼楼玉宇,楼体上的巨幕led屏变幻着炫目的斑斓图像,灯带闪烁不定,空中又恰好起了淡淡的雾,每一座闪耀的高楼在夜幕和薄雾的映衬下,像最美的梦,由于太过壮美,又像洪荒初开或末日降临。只有创造或者毁灭之际,才会这样山崩地裂天地倾覆,极尽可能地燃烧,现出这般奇异的绚丽。

“我现在在87层,距离地面330多米,这个酒吧曾经被什么什么记录评为‘世界最高酒吧’。你这辈子一定要来一次,还喝这个鸡毛酒。”

即使隔着镜头,雪华也被这繁花着锦烈火烹油的灿烂夜景震撼到:“像仙境。”

“巧了,这个酒吧名字就叫九重天。雪华,我这也算升天了,上天堂了。”林瑞玲把镜头转向自己,满是皱纹的脸笑成一朵大菊花,眼睛里闪着泪花,与窗外的灯海交相辉映。

两人通完话,雪华坐在马路牙子上,托着腮,回味着方才一幕,一时感慨。大姑姐走进这高档消费场所的一瞬间会不会胆怯呢?雪华想象如果是从前的自己,一定会胆怯。那样的场所,不是她能去的。没有资格。当妈妈的,不应该穿着贵衣服,花两百三十五块钱,就为了喝一杯饮料,吃一点干果,在外无所事事地浪费一整个晚上。当妈妈的,有钱应该花在家里,花在孩子身上,有时间应该陪家人。吃喝玩乐?光想一想,自己都要唾骂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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