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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刘老师道:“曹雪芹生于昌明隆盛之邦,花柳繁华之地,诗礼簪缨之族,温柔富贵之乡,可到头来,也无非落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可见吧,人这一辈子,富贵也好,贫穷也罢,就那么回事。”他流露出一些伤感。
雪华打岔道:“就是,活好每一天最重要,今儿吃顿好的最重要。”
刘老师的伤感淡了,笑道:“没错,这一天三顿经常被人说琐碎,没意义,我却觉得对自己和家人来说,这种烟火气最重要。每个小家庭幸福了,整个社会才会健康。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么。别觉得我唱高调,我真的这么认为。”
雪华想起丈夫轻蔑地贬斥过自己“一天你吃完早饭就准备做午饭,睡过午觉就准备做晚饭”,却一瞬间伤感了。她曾辛苦保持家的烟火气,被最亲近的人弃如敝履,却在陌生人这里得到了认同。为什么要逼她把这幸福的心甘情愿,拿来换钱呢?某种程度上来讲,她做家务挣得越多,心里就越难过。
刘老师看她突然伤感起来,虽不知为何,却也隐约猜到几分。这个年纪当家政工的人,多少是因为家庭经济不宽裕,或是夫妻关系出了变故。他从未窥探过,因为这有违他的教养,但更加怜惜雪华了。这个女人真好,长得很端正,温和又随和,做事勤快,爱干净,厨艺好,哪个瞎眼的男人不珍惜她?
饭桌上两人吃得百感交集,竟一时无话,生出一些异样来。此后雪华默默无言地收拾着餐厅和厨房,刘老师在客厅安静喝着茶,没再多言,直到雪华说再见,刘老师送她到门口,扶着门框目送她走,雪华感觉背后僵了一块,令她走路姿势都不自然起来了。
林志民去健身的次数少了,现在他更喜欢钓鱼。好像那些冲劲儿一夜之间消失了,进入五十六岁的林志民突然恢复成正常的老人了。不知道是三年来太高强度的“玩儿”耗尽了他的元气,还是他玩腻了,需要停下来休整,但更有可能是因为失去了雪华这个观众。从前有她当“混吃等死”的对照组,他可以立“励志老人”的人设,现在观众跑了,而且貌似比他更励志,一下子把他衬得灰头土脸的。因为林志民侧面打听到,好家政工在北京一个月挣万儿八千不是个事儿。老了之后,身体强壮固然很酷,会挣钱岂不是更酷?并且雪华身体一直很健康,从来也不生病。
更让林志民意外的是林瑞玲,老实了一辈子的大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每天都在朋友圈发自己吃喝玩乐的视频,她去的那些地方,他都没去过呢。除了去上海金茂大厦泡酒吧之外,有一天她居然去三亚住了一家长得像外星飞船似的五星级酒店。林志民上网查了那酒店,一晚上要三千多,他再度愕然,看着大姐躺在酒店沙滩的躺椅上拍下的蓝天碧海视频,感觉她像被外星人夺舍了。
两个二胎生了,靳菲菲生的是儿子,让娘家妈来带娃,如愿以偿地得了冠姓权,如愿以偿地一儿一女组成了个“好”字;陈美琪生的还是儿子,婆婆来带。她哭得很伤心,不知道是因为没拿到冠姓权,还是因为又是个儿子。她私心里也想要这个“好”,想要个省心的小闺女,香香软软、能和妈妈亲亲贴贴的小棉袄,但两个儿子?两套房!可能她哭的是这个。
陈良庆本来严阵以待,准备带两个学龄孩子外加两个襁褓里的婴儿,突然一拳落空,不但儿女全在他们自个儿的家解决问题了,连老伴儿也跑了。并且由于生二胎,儿女各自忙得不可开交,也顾不上来看他,家里冷冷清清,死寂一片,这让热闹了一辈子的他极度不适应。从前林瑞玲在家的时候,他一天到晚刷抖音,林瑞玲唠唠叨叨,他一边看抖音一边针对她的议论发出讥笑,是最好的二重唱。现在他还是刷抖音,却觉得没意思,短视频突兀的笑声、喧闹声响在这空荡荡的屋里,加倍显出孤独。他一个人唱独角戏,唱不来。
林志民有时会去看姐夫,两个人都单身一人,做个伴儿也好。林瑞玲每炫一条朋友圈,陈良庆那股火就在心中又腾地燃起。但随着她炫的朋友圈越来越多,他由每日暴跳如雷变成了阴沉的平静,毕竟谩骂不休也需要力气。那股火烧了又烧,把他心中通红滚烫的愤怒淬炼成了冰冷坚硬的钢铁。
“就她那败家样儿,三十万能玩多久?我在这儿掐着手指头数着,等她花完,还不是得乖乖地滚回家?一进门我就给她一个大嘴巴子。”陈良庆期待地说。
林志民虽然也觉得大姐不可思议,但姐夫这么说,他还是道:“动她一下试试,你扇她一下,我扇你十下。”他撸起袖子,亮出强壮的手臂。陈良庆心中的钢铁一下子稀碎,只好移开眼神,不敢再强横,换成悲愤的控诉:“整个家人仰马翻,有她这样当长辈的吗?这是抽什么疯?”
他控诉着,但那些悲愤毫无用武之地。林志民不是女人,不会同情他。唠叨半天,到了晚饭点,林志民不耐烦了,说得吃饭了。
陈良庆说:“我随便吃点什么就行。”
林志民起身要走,陈良庆问你去哪里,林志说吃饭。去哪儿吃?废话,当然是去外面吃。
陈良庆说:“随便做点什么吃吧。”
林志民说:“你会做吗?”
陈良庆说:“厨房有干面条,你下点面条咱俩吃。”
林志民已经在穿鞋了,道:“想什么呢?”
陈良庆只好起身,也去穿鞋,紧走了两步,跟上了小舅子的步伐。小舅子再凶他,也比一个人在家刷抖音刷到眼睛得了飞蚊症,刷到快出幻觉要强。有时他把手机关了,抖音的哈哈笑声还响在耳畔,刮着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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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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