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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不是杜秋心啊。
楚玉丰扶着凌安之单手指着女子哈哈大笑:“你们可是旧相识,你真个认不出来了?仔细看!”
凌霄一脸迷茫,手里拎着护目镜,向凌安之投去了垂询的目光,心道他们将军什么时候又认识了这么个别有风情的美人?
凌安之眼神再好,也实在是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来,只能握着马鞭面带笑容说道:“这可真是考住我了。”
余情有点喉咙发紧,两只手都捏住了衣角,思念像昆仑山顶的雪崩一样,只要开了口子,就万马崩腾似的往外冲。
真是好久不见。
她好不容易压下心中的狂跳,强制自己注意力集中起来,嫣然一笑道:“怎么了,凌将军,骑着我送的战马,用着我送的长戟,却不认识送礼的人了吗?”
凌安之和凌霄目光一碰,半晌才恍然大悟起来,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凌安之想伸手拍拍余情的肩膀,但是手伸了一半又觉得小黄鱼儿不是曾经的半大孩子了,把手又缩了回来。
他看了看余情墨黑的大眼睛才找到了点小黄鱼儿的影子,笑道:“我的天,是小黄鱼儿?你这个翻天覆地的变化,长了这么高?变化惊为天人,实在是不敢认了。”
将路径的选择交给了带路的骑兵,四万五千人连骑兵带步兵拉成竖线缓步通过沼泽。小黄鱼儿也改坐车为骑马,不急不缓的边和凌安之、凌霄聊天,一边往北疆都护府的方向走,虽然三年未见,但都一见如故。
大家聊了聊这几年的改变,凌安之捷报频传,胜仗打的全天下皆知,他的近况容易了解些。余情变化极大,整个人成熟了不少,不过她天性调皮,正在给大家讲她这些年做的荒唐事:
“我前些年一直有在养马,四处跑着做生意的时候,看到骡子高大,结果错把骡子当成种马买回来,我爹太坏了,为了让我吸取教训,自己不说也就算了,还不允许别人告诉我,弄的整个马场半年来一匹小马驹都没添上。”
“花折这几年发了大财,买卖做的像洒在地上的芝麻,遍地开花,花钱也是大手大脚,前阵子花一万两银子买了个比砚台大不了多少的斑点小狗,就养在书房卧室,舔了小哥哥许康轶几次碗筷,小哥哥气不过又没办法,只能抢在狗之前把汤一口喝了。”
这些好玩的事直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一直走了两个多时辰日头偏西,在天黑前绕过了大沼泽。
天色已晚,凌安之吩咐安西军不必连夜赶路,就地休息,明日晨起再走,他在等着开饭的空档,卸了甲换了一身深蓝色便装,随意的走到了一片清澈的小水泊边,就着夕阳下的小水泊银光泛泛,几颗枯了的胡杨屹立不倒,开始欣赏这北国黄昏山水万筹的风光来。
余情看他一个人落了单出神,不禁暗笑,几年前一起从北向南押送物资的时候,凌安之也是有了时间就极目远眺,还遗憾说自己不会画画,要是会画就把这旷达江山都绘在笔墨里。
天蓝水碧,蝶舞莺啼。
余情走到了凌安之的身边,站着陪他一起看这斜阳逐流,凌安之侧过头来,有点埋怨的问她:“听说你后来也出入了几次安西,为什么没有去军中看我?弄的我见到你都不认识了。”
余情心道认不出我来还有理了?问道:“你和凌霄带着四万多人离开安西,边境安全吗?”
凌安之眼神在她腰上晃了两下,心道这腰还挺细的:“我下令青海守军分了一半的兵力两万人,带兵的我是堂姐凌合燕,先协守西域,这么算下来安西驻军只带出来两万五千人,影响不大。”
余情老早就注意到凌安之的脖子上的伤,现在才找到机会问他:“你脖子是打仗受了伤的吗?怎么会伤到颈项?多危险啊,过来给我看看。”
凌安之往余情这边靠了靠,微微弯下腰侧着头,给余情看他右侧的脖子:“没什么事,皮肉伤,就快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鞠躬
第66章野狼美女
凌安之往余情这边靠了靠,微微弯下腰侧着头,给余情看他右侧的脖子:“没什么事,皮肉伤,就快好了。”
余情没见到他的时候,好像每一天只要偷偷想他一下,都有一种隔了千山万水的隔世之感,今日一见,好像又熟悉的只是昨天分开的一样,心下酥酥麻麻的,一时走神了,半天没动作。
凌安之看她呆呆的眼神半天没动,还以为长大了的小黄鱼儿以为男女有别,不太好意思了,不动声色的站直了身子,指着远方的小水泊说道:“这一片小的水泊倒不少,应该有一些野鸭蛋之类的野味,咱们叫上凌霄,去看看能不能捡几个玩一下?”
——好像西域的草原地獭、野鸭子、烤蝎子他没吃够似的。
余情这才回神,她摇摇头,有点心虚的笑着嗔怪他:“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是想着淘气,小时候私塾师傅没教过你莫打三春燕吗?你太高了,我看不到,你坐着靠在这棵胡杨上。”
等凌安之坐稳了,余情轻轻扯开他一点衣领一看,应该是弓箭的箭矢,擦到了肩膀,顺着脖子滑了过去,箭的力道不小,肩膀上当时应该是皮开肉绽的一道血口子,脖子剐蹭了一下,受了皮肉伤。
她伸出冰凉的手,按了按肩膀伤口还有些红肿的周围,皱着眼眉问道:“颈项人之要害,你还没告诉我怎么伤到颈项的?”
凌安之一愣,伤了有一阵了,他每年大大小小要打百余仗,实在想不起来哪次伤的了,不过自诩为聪明人的凌安之不打算告诉余情自己已经忘了。
他招招手,把余情招呼到自己身边坐下,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来,低低的声音说道:
“两个月之前,我正在临近夏吾的边境巡防,不知道为什么走着走着,到了夜晚就和队伍走散了,变成了独自一人踽踽而行,这个时候,突然间草丛里边帐子里出现了几个穿着土黄色衣服和黑色衣服的美女,冲我招手。”
余情听的一愣,疑惑道:“大晚上的,在边境的草丛里怎么可能有美女?”
凌安之故弄玄虚:“我当时也感觉有古怪,但是心想如果见怪不破,那更危险,再说只是几名女子,我还怕她们不成?我就走了过去。她们问我,是安西军的凌安之吗?我说你们怎么认识我,她们就全都向我行礼,说我帮她们打扫了庭院,打算以身相许的谢我。”
余情皱着鼻子细细思考:“难道是你连年征战,解救的汉家女子?不过半夜出来谢你,胆子也是怪大的,你不会顺水推舟了吧?”
凌安之继续用阴森森的声音说道:“你听我讲完,我当时就说,以身相许就不用了,不过晚上走到这里,有些口渴,有一口热茶就行了。哪几位女子就示意我进了他们的帐子,给我倒上了热茶。”
还嫌不够生动似的,凌安之还心有余悸似的打了个寒战:
“我进了帐篷,正要低头喝茶,这几位女子也在帐篷里走来走去,之前我面对她们,一直看不到她们身后,这回她们一转身,我才发现她们在背后全有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那大尾巴,看着粗的跟门杠似的,上边的狼毛硬挺挺的支棱着,太吓人了。”
余情听得目瞪口呆:“啊?这人怎么会有尾巴,这是人是鬼?”
凌安之像是吓唬亲孙子的狼外婆一样,继续面容严肃的讲故事:“我当时也害怕了,毕竟人长尾巴,谁都没见过啊。我不动声色的站起来,一边假装去看帐篷上的挂着的腊肉和羊头,一边悄悄的往门口走。”
“这个时候门边的一个女子把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问我说,将军,你这是要走吗?我刚想回头,突然怎么感觉脖子上接触了什么东西,怎么感觉还毛茸茸的呢,就定住了身形偷偷的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
余情听的认真,有点入戏,看凌安之还往她脖子上神色诡异的看了一眼,也有点瘆得慌,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凌安之继续声情并茂,伸出手掌来放在肩膀上配合着:
“我用眼角余光一扫,发现肩膀上哪有什么美女的手,是一匹草原狼的大爪子!那爪子,比我手掌都大!吓得我往前一窜,就想跑,那草原狼喝道,你往哪里去!狠狠的抓了我脖子和肩膀一把,当时我都没感觉到疼,冲出门就看着星星往西边跑。”
“偷眼回头用余光一看,哪有什么美女,四五匹土黄色和黑色的狼一边撵我,一边口中做人言喊道,将军,我们本来没有地方打猎,是你打跑了西域那些放羊的,我们还要谢你呢,你跑什么?我没听她们的,直跑了一夜才甩开她们,天亮才看到脖子和肩膀受伤出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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