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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安之给小蜻蜓拧了拧劲,还真飞起来了,肚子在夜色下散发着幽幽的荧光,在余情的注视下,在他们二人头上盘旋了三圈,之后又稳稳的落回到了凌安之的手里。
余情觉得凌安之还挺有趣的,伸手轻轻的将小蜻蜓接过来:“三哥,哪来的这么个小物件?”
凌安之洋洋得意,绿油油的向余情挑了挑眉眼:“我今天中午趁着吃饭的时候想了想怎么做,刚才在等你的时候自己做的,蜻蜓肚子里装的是萤火虫。”
“你的手也太巧了!”
好像是比余情的手巧不少,凌安之趁机在她鬓角上吻了一下偷香:“哈哈,以后三哥不能陪在你身边的时候,我就派小木头蜻蜓来看你。”
凌安之还有事情要做,领着余情玩了一会,之后回到了屋内之后又开始处理文书,余情端茶送水,觉得认真的男人最好看,等着他忙完了在文书中刚抬头,就厚着脸皮蹭过去坐在了他腿上。
余情描摹着凌安之剑眉入鬓,吻了吻他额头上的小伤疤,又犯了色心,学那浪荡的青楼女子,莺声燕语的说道:“客官,您最近来的太勤,可有不少银子没结了?”
凌安之心里痒痒:“哎呦,家里娘子管得紧,实在没钱了,卖肾抵还不行吗?”
余情搂住凌安之的脖子,犯贱道:“那娘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什么好?不如我这个贴心贴意的,客官您休了她娶了我,这欠账不就一笔勾销了吗?”
凌安之捏她的鼻子:“不行,当时人家陪嫁丰厚,休了妻扒层皮都不够退赔的。”
余情一伸手,将裹在袖子里的一叠文书大气的塞进他衣襟里:“这些回家去休妻,够不够?不过条件也有一个。”
凌安之掏出来一看,不由得啼笑皆非,“哎呦,余掌柜的,您这是又有钱了?这一百万两是存到天南的银号了?说吧,什么条件?”
余情从他腿上滑下来,半跪在凌安之双腿中的地上,伸手摸向他的腰带,娇滴滴学的更像:“郎君,扒层皮就不用了,不过扒开你的衣服牺牲点色相,还是必须的。”
余情声音婉转,哪有什么大户人家女孩的样子,纯纯的一个小浪蹄子,一句“郎君”叫的凌安之浑身发麻,神智都晕呼呼的,当即放弃抵抗,缴刃不杀。
余情心里洋洋得意:就没有她送不出去的礼!
窗帘内一室旖旎风光,最近凌安之像是被狐狸精勾了魂,有些色令智昏,在军营里有时都有些心猿意马。
凌霄看不上他猫洞来狗洞去的做派,不过知道他常年受苦,过不了多久又得回到安西去,也潇洒不了几天,在军中经常不动声色的减少他要操心的事,把能代劳的全代劳了。
今天一边坏笑着将他推出门外,一边牙根痒痒似的嘱咐他:“这些琐事就全交给我吧,你就别操心了,不过这大帅日夜太过操劳,担心您被酒色财气掏空了身子。”
余情浑身发软,伏在凌安之怀里摸他的胸前的伤疤,含含混混的问道:“三哥,总是这么胡作非为的,有了身孕怎么办啊?”
凌安之捋了捋她的长发,胡说八道信口拈来:“你以为那么容易就怀孕了?子女是缘分,缘分不到想有孕都难。”
余情最喜欢凌安之精雕玉琢的胸膛,觉得这种线条和肌肉有超越性别之美,可是这么多年一道一道伤疤填上去,也算是白玉有暇了,“三哥,你武功那么好,怎么还会受伤呢?我记得当年第一次在北疆的时候,可是只有一道疤的。”
凌安之亲了亲余情的额头,混不在意的说道:“两军阵前,刀枪无眼,谁能保证自己不受伤?”
屋内仅点了一盏蜡烛,摇摇曳曳的映出一阵微光,照的余情葡萄粒似的眼睛水汪汪的:“可是凌霄功夫应该不如你,他身上却是一个伤疤都没有?”
凌安之一手就扣住了余情的肩膀,凌霄身上的确没有伤疤,但是余情怎么知道的?失声笑道:“你还偷窥过凌霄那个黑小子?”
余情晃了晃脑袋,调皮的去吻凌安之的手:“去年北疆凌霄卸甲,我看到了,他也打了这么多年仗了,为什么一点伤都没留下呢?”
凌安之也曾经问过凌霄同样的问题,凌霄当时正陪着他喝酒,他把酒当水喝没事,凌霄已经半醉,借着酒意肉麻的来了一句“留着一身锦绣,娶个大帅享受,”直接把凌安之笑的肚子都疼。
“凌霄进攻不如我,但是防守滴水不漏,比我不知道严实多少。”
两位师傅评论过凌安之和凌霄的武功,说凌安之那种打法是威风凛凛,但是凌霄的打法能长命百岁。
余情歪着头沉思了一会,“不会吧,三哥,你也有防守的死门吗?”
凌安之微微一笑,拉着余情的手挨个划过他右侧身上的伤疤,左侧寸疤没有,右侧伤疤四五处:“我以攻为守,不过有时候暗箭难防。”
余情恍然大悟,“你右侧身防守不严,怪不得你平时站着从来都是左侧微微向前?凌霄也从来都是在你右边?”
第122章凌霄治军
余情恍然大悟,“你右侧身防守不严,怪不得你平时站着都是左侧微微向前?凌霄也从来都是在你右边?”
凌安之伸长指摸了摸余情肩膀上的伤疤,这还是去年在北疆为救凌霄被丹尼斯琴所伤留下的:“如果正面对敌,我不认为有不能全身而退的敌手,不过战场上暗箭阴招太多。”
他神色认真目光一凛,手指竖在唇间对余情做了一个噤声的姿势:“千万不能传出去,要不你多少个三哥都不够被暗算的,知道吗?”
余情眼眶发热,觉得凌安之平时精明无比,却把死穴这么轻易告诉她了:“我还不知道西北侯有时候是个傻子,以后不许告诉我这些事儿了,免得万一被有心人诓骗出来再利用了去。”
凌安之按了按余情的手腕,手腕上一道割伤尚在,这世上全心全意对他的人,可能也就剩下凌霄和余情了吧。
余情知道凌安之经常看着她的手腕似有心疼之意,她最近正研究怎么能把这道疤痕褪下去,免得总是出来碍眼,她眼波一转,吻了吻凌安之胸前的疤痕,得意的笑了:“不过不会再填新伤了,因为我的夫君有护心甲。”
凌安之在烛光之中和余情对看,一双墨绿色的眸子散发出灼灼热度:“三哥既然和你在一起,这条命都给你,不过,情儿,我对你也有要求。”
余情还沉浸在凌安之防守的死穴之中:“什么要求?”
凌安之无比认真,眼神仿若能融金化玉似认真的她说:“你以后不能负我。”
余情知道凌安之身世特殊,可能总觉得人性刻薄,没有人会真心待他。外界传闻凌安之性情暴戾,但这么多年也没见凌安之对身边的哪位发过脾气,估计也是从小没人惯着他,余情对他即崇拜且迷恋,还夹杂着心疼和可怜。
她自觉将凌安之放在心尖上也不够,卧榻上的男人心底无私天地宽,跃马横戟,拼死打下过大楚最重要的西北两壁江山,大爱无疆,保护了大楚几千万的百姓,怎么可以是凡夫俗子能牵绊亵渎的?
余情柔肠百转,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受冻于霜雪;纵使强大到虚幻,也需要爱人的敬重和怜悯。以前二人隔山隔海,从没想过自己也有今天,一时舌头打结,想山盟海誓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随便捡那些较能表达心境的:
“我是做生意的,舍命不舍财,钱有时候…比命还重要;三哥是情儿心中的无价之宝,价值远超过万万金,情儿一辈子如珠似玉的待你,永不负你。”
凌安之当即笑眯眯的捏着余情的手指头开始计算,最近听余情反复念叨家里生意上这些事,知道他家里这位总计家产是两千五百万两,万万两就是四个两千五:“好像还是经得起那么点考验的。”
余情眼睛流光溢彩,比烛光还亮,一时觉得自己笨嘴拙舌,怎么说怎么词不达意,忽地想到她家族最大的噩梦:“负你我就断子绝孙!”
凌安之啼笑皆非,断子绝孙的心理准备他倒是有,可被余情这么一说出来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伸手在她额头上轻弹了一下:“我是你夫君,你说自己断子绝孙?你这是咒你自己还是咒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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