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南疆有一种巫术,叫‘移天补命’,你们听过没有?”
“我知道!就是采补之术,杀人之后,把别人的生寿移到自己身上……”
“当啷——”桌子翻倒的声音。“那姓林的恶鬼在哪里,我必要将他碎尸万段!”
墙外的林炎越听越觉出一股泼天的滑稽,在墙角坐了这么好一会,他似乎有力气站起来了。他抠着斑驳的墙砖起身,正想往里面走,告诉他们他就是林炎,不是要碎尸万段吗,来吧。但是他的脚才往前迈了一步,就彻底僵住了。
因为里面接下来传出的声音:
“哈哈哈崔大侠晚了一步,听说那人已被千刀万剐了。不过,林炎虽然死了,赤霞派里那群鬼还在……”
“不错!倒是提醒我了!这帮丧尽天良的恶徒,要是不能亲手斩了,难解我心头之恨!”
“哎,”从远处走来一个新的声音,“你们不知道吗?武林同道围剿赤霞山,今天那些恶鬼已经全部落网啦,正要发落呢!”
“当真?”
“太好了!”
“走!咱们也去!”
一群杂乱的脚步声过后,墙内静下来了,被林炎抠住的墙砖,却滴滴答答落下血水来。林炎抠得太重,把指甲崩掉了——但他没发现。
下一瞬,他拔腿飞奔。
分明腿上的肉还没长全,跑两步摔一步,分明已经好几日不曾进食,腹痛如绞,眼前黑金夹杂,他却不要命地飞奔。地上的碎石子,蹭破皮的手掌,路人的惊叫,一呼一吸间越来越浓烈的血腥气,林炎都没看见、没听见、没闻见,他只知道,跑,跑,跑。
双腿变作绞肉机,天地时而倒悬,星星从半空坠落,房屋扭曲成鬼面,林炎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活着,他只是不断地飞奔。
时间像一条绞刑架上的绳索,将人的脖子紧紧勒着,越是挣扎,越是喘不上气。
林炎刚踏进云中城的时候,就闻到一阵剧烈的焦糊气。但是他不信,他告诉自己,不会的,这都是路人乱嚼的舌根,是道听途说的诳语,不,也许根本是他饿晕了头,凭空冒出来的幻听。
他在云中城里狂奔。曾经繁华富庶的天下第一大城,如今十室九空,像一座鬼城。空荡荡的窗户和门扉,是一只只骷髅的脸,没有血肉的眼眶漠然地看着林炎,像在看一个笑话。
林炎在狂奔。
赤霞,城中之山,又有人说,云中城本就是依山而建,先有山,后有城,赤霞山是云中城的魂。
此刻那座山上,烧着熊熊大火。
林炎还是不信的,他不信,可是喉头却抢先一步,发出了不像活人的嘶叫。
山脚下围拢了好大一群人,林炎从来没在山脚下见过这么多人,乌泱泱的人群像一片黑海,要把山都浸没了。
临近山脚的一块空地上,竖着很多架子,架子原也是烧着的,但火已然烧了一段时间,此刻已经渐渐熄了。火熄了,就显出架子上黑乎乎的残余。上百个架子,几百块黑乎乎的残余,瞪着眼睛费力去辨,依稀还能看出人型。
远远地,仿佛有人在慷慨激昂地说话,说赤霞恶鬼尽已伏诛,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只是这尸骨如何处理,倒是个问题……
林炎无声地尖叫着,他在往人群里挤,可是挤不进去,摩肩接踵的人群,连一滴水都淌不进去。伴着振奋人心的话语,沸腾的人群,在欢呼,在大叫,有什么人吼了一句,所有人都齐声响应。有一个人带头跳上一个已经熄了火的架子,抬腿轻轻一踹,架子倒了,灰黑色的粉尘窜上天空。这个动作像是点燃了什么似的,呼啦啦的,人群动起来了,黑色的潮水往前涌,瞬间就将冒着烟的架子淹没。化作焦炭的尸骨被几百几千只脚踩在下面,碎成了粉,化成了泥,踩进泥泞污浊的地里去,湿哒哒地黏在人的鞋底上。
林炎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在狂热的人群里,他坑坑洼洼的双腿一软,和飞尘骨屑一样,跌进泥里去了。他用两手拼命抓着焦臭扑鼻的泥,把它拢到胸口。有人踩上他的背,有人碾过他的手,他不知道,他没感觉,他只是扒着,拢着,好像要用这些泥把自己埋起来,又或许他本来就该是一块焦土、一滩烂泥。
终于有人看到他了。
“啊,这里有个疯子!”
“娘哎,什么东西?人不人鬼不鬼的,好恶心!”
“他身上那是什么?绷带?红的,是血?”
“快,离远点,谁知道是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
“呕,他在干什么,这是要吃泥?快来人啊,把他弄出去!”
有人试着拿脚踹林炎的身子,轻轻一踹,林炎就翻过来了,身上的绷带七零八落,露出身上鳞片一样的刀口。血和泥把伤口糊住,看不清具体的模样,只觉得血肉模糊的甚是吓人。人群退远两步,嗡嗡的议论声不断。
林炎被那一脚踢得仰面朝天,碧蓝的天,万里无云,真是个好天气啊。他张开嘴,发出歇斯底里的狂笑。
好笑,真好笑。
为什么,为什么呀?
林炎不知道,他只是大笑着,笑得在泥里滚来滚去,笑得蜷缩,笑得痉挛,笑得浑身抽搐。
太好笑了,太好笑了。都是什么呀?什么呀?为什么?为什么?
痛啊,好痛,浑身都痛,为什么这么痛。为什么?千刀万剐的那天,腊月十五,鹅毛大雪落下来,林炎分明记得的,他们在对他磕头,他们在谢他的恩情。
什么呀?林炎不是为了要他们磕头,他只是觉得如果他死了,大家都能活,那要他死,也是可以的。是吧?可是好痛,太痛了,为什么?凭什么?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全咒界都能听见阿银我的吐槽作者银发天然卷文案一大把年纪却不要脸地和一群热血少年挤在jump漫里当中年主角的某天然卷杀青了好几年,已经过上了每天躺沙发在枕头里散发废柴大叔臭味的退休生活。但都快奔三了依旧jump毕不了业,每周一都会摸到实体店买漫画看,一遍看一遍吐槽。啊啊不是说少年漫的核心是友情努力和胜利啊,怎...
金无束穿越了,穿成了齐天大圣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儿。大圣头戴紧箍,跟随唐三藏去西天取经,紧箍却想还他自由,化作人形跟在他身边。没了紧箍咒的困扰,大圣依然愿保唐三藏求取真经。紧箍儿不懂大圣大圣,你不是最喜自由,为何还要去西天?大圣冷哼,将紧箍圈在怀里如来那厮困住你的真身,我自当保唐三藏前往西天求娶你。我不要你做大慈大悲的西天斗战胜佛,你本应是任游天地的美猴王。任何人都休想束缚你。...
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肤如凝脂,一睁开眼,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她无语望天,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她只想当条咸鱼,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冷峻帅气的男人卖力的伺候,嘿嘿嘿。大院里,谁不知道高岭之花周应淮,相貌堂堂,出身显赫,前途无量,身板高大强壮,鼻子又高又挺,看的小媳妇儿们直咽口水。简直不敢想嫁给他,每晚会过上什么样的好日子。程方秋胆小鬼,我就敢想。只是,后来扶着腰,捶床呐喊直呼受不住的,也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