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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敬她跪地解脓带,腥气扑面犹稳持棉纱的韧骨。
是爱她不嫌宋家罪臣门户,初识那日便雪中送炭,笑脸相对。
少年在京城时是见过美人的,可在他心里,没有任何一个姑娘比南雁更美。
她早成了他在破落门庭里,舍不下的人间烟火。
然他渐悟,这抹人间烟火不独照他寒窗,更成了兄长漆黑夜路上,那束明亮的光。
他想,如果南雁姑娘能成为他嫂子,也令他满心欢喜。
他哥哥这些年什么都让着他,护着他。他终于有一次,可以默默成全哥哥了。
其实也未必是成全,南雁姑娘的眼里本来就装着他哥哥啊,他不过是不添乱罢了。
这层旖旎心思,独属于他自己。这世上,再不会有人知晓。
宋惜之开始早出晚归,不再在南雁跟前出现。他说,“母亲,我要去趟桂城,书院正忙。黄老夫子很器重我。”
家人无人察觉。
南雁也说,“昨儿黄老夫子还在公主跟前夸了宋小公子,他日必前程似锦。”
宋夫人含笑道,“南雁姑娘啊,往后别再喊他们公子了。你叫他们慎之、惜之就好,我们当你是一家人。”
南雁想了想,落落大方,“好的,夫人。那您也别叫我姑娘了,叫我南雁吧。”
如此,南雁在宋家照顾了三个月,与宋慎之朝夕相处。
宋慎之教她写字,发现她有底子,十分诧异,“你识字?”
南雁点头,“公主教过。只我愚钝,不及北茴西月姐姐半分,识得不多。”
“那,我往后日日教你可好?”宋慎之说这话时喉头发紧,不敢看南雁,任那横竖撇捺,在窗棂格子上乱成心慌。
番外:宋慎之与南雁(2)
宋慎之这话刚出口,心头便像被烙铁烫过般猛地一缩。
悔了!
他其实比母亲和弟弟更清醒些。因为他通晓《北翼律》,知那柄悬颈寒刃的分量。
据《刑户令·第十九则》,凡配流之属,身系罪籍,永绝良聘。敢聘娶、和娶良籍者,主婚者,杖五十,徒三年;媒合人,杖四十,没家赀之半;良籍嫁娶者,夺其籍,同没为官奴;所生子女,永隶贱籍。
律条这一刻在他脑中凿成石碑,轰然砸落,碾碎方才那点荒唐贪念。
他这是想害谁啊!
不待南雁回话,宋慎之猛地转身,几乎是落荒而逃般急奔出屋。
他僵立在廊下的穿堂风里,胸口起伏,喉间滚动着无法言说的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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