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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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听见这个称呼,陆芦忍不住又红了脸。

他只知道沈应幼时失母,亲爹虽娶了个后娘,但一直尚在人世,他又是家中长子,想来处境不会太差。

却不想,原来他们曾经一模一样。

看天色不早,陆芦和江槐没在林子里面多待,随便摘了些野芥菜便下了山。

虽是前山,可难保入夜后会不会有什么野物钻出来,而且山里黑得早,天还没暗,林子深处已是伸手不见五指。

回到山脚的草屋,沈应尚未归来,陆芦喂完了草棚里的鸡鸭,把背篓里的野菜全部倒了出来。

他先将尾部烂掉的叶子掐掉,再放入木盆内清洗干净,每种野菜分别放在一处。

时值初春,山里的野菜长势正好,上山不过半日多,他和江槐采的野菜便装满了整个背篓。

其中野芥菜最多,陆芦打算一些用来炝炒吃,一些用来凉拌吃,剩下的焯过水挂在屋檐下晾干,以后做成梅干菜,炒菜吃配饭吃都行。

若是有猪肉,还能做芥菜馅的肉包子,可他不知道猪肉在哪里买,也不敢随便动木匣子里的银钱。

陆芦刚把野芥菜晾完,便听见木栅栏吱嘎一声,沈应卖完野鹿从城里回来了。

沈应出门时只带了几只野物和一个空包袱,回来时包袱却是鼓鼓的,斜着系在身上,手里还提着几包用油纸包的糕饼。

还没走近,他便说道:“今天有个大户人家的管事来买野鹿,见鹿腿受了伤,跟我还了几句价,让我帮忙送到府上,因此耽搁了些时辰,回来晚了些。”

他边说边解下包袱,把装着糕饼的油纸包递给陆芦,“给你买的,大松说这家铺子的云片糕最是好吃,也最合哥儿们的口味,你尝尝。”

陆芦连忙擦了下手去接,“怎么买了这么多。”

沈应解释道:“上回喜宴陈家和梁家送了不少喜礼,我想着给他们回点礼,晚点送两包糕饼过去。”

除了买糕饼,沈应还去了趟城里的胭脂铺,买了盒羊脂膏和胭脂,又去布庄让掌柜娘子帮着挑了几块好看的布料。

他没把布料带回来,而是叫江松直接拿去了江家,想着等新衣裳做好了再送过来,到时候给夫郎一个惊喜。

野鹿因为腿伤,还价后只卖了三两银子,野鸡和野兔分别卖了五十文和七十文,野兔带了兔毛,比野鸡价高,公鸡则卖了六十文。

一共赚了三两多钱,光是买布料胭脂便花去了二两,几包糕饼折价花了一百六十文,城里的糕饼比猪肉价贵,是个稀罕玩意儿,另外加上铁铺里买的锄头,最后还剩下九百文。

沈应把余下的铜子儿串麻绳上,一并放他手里:“剩的银钱你放木匣子里,下回想买什么直接从里头拿。”

又把胭脂和羊脂膏一块儿拿给他,“还有这个,这是胭脂,你先闻闻看,味道喜不喜欢。”

所有东西全部一股脑儿塞进他怀里,陆芦低头愣愣看了眼,有些不敢相信,“都是给我买的?”

沈应嗯了声,见夫郎已经高兴得呆住了,笑了下道:“另一盒是羊脂膏,胭脂铺老板说多涂几日便可消去手腕上的疤痕,你晚上洗了拿来试试。”

陆芦闻言,下意识缩了下袖口里的手腕子,他一直小心翼翼藏着,便是担心吓到旁人,没曾想早就被沈应看见了,还将这事放在了心上。

他从来没有用过胭脂,唯一一次用是在出嫁那天,绞脸的婶子用红红的胭脂在他孕痣上点了一下,听说城里的胭脂是用花瓣做的,闻起来会一股子花香味。

陆芦轻轻扭开盖子,凑到鼻间闻了闻,片刻后抬起眼眸,粲然一笑:“好香。”

见夫郎满脸欣喜,沈应也跟着扯了下唇角:“你喜欢就好。”

陆芦对上沈应明亮的眼神,略不自在地敛下眸子,声音极轻地说了句:“我很喜欢。”

收好胭脂,陆芦先听沈应的话,把铜子儿放去木匣子里,又把胭脂和羊脂膏一起放进了衣柜上的木箱子。

为了节省灯油,乡下人家大多时候都会在天黑之前吃好饭,等会儿沈应还要去村子里送糕饼,看时辰差不多了,陆芦便到灶屋里去做晚食。

买来的锄头只有锄刃,还差一根手持的锄柄,沈应拿着柴刀去了屋后挑木头。

陆芦则走进灶屋,从米缸里盛了碗米,开始着手煮饭。

淘洗干净的米冷水下锅,添了干柴大火煮沸,待到煮至半熟,便用葫芦瓢从锅里舀出来。

这个时候的米叫做夹生饭,米芯仍是白的,需要舀进筲箕滤去米汤,用筷子搅一搅,让米粒更松散更好受热,再装进木甑盖上木盖慢慢蒸熟。

趁着蒸饭这会儿,陆芦把提前焯过水的香椿切成碎末,往里面磕上几个鸡蛋,搅拌均匀后放在一边。

香椿焯水时要等到热水沸腾再下入锅里,焯了一会儿立马捞起来,放去凉水中浸泡片刻,这样口感才会更脆嫩。

除了香椿炒蛋,陆芦还用苦斋菜煮了个素汤,另外切了小块腊肉,和鲜嫩的水蕨菜炒在一起,又炝炒了一盘野芥菜。

等米饭蒸熟,炒好的野芥菜出锅,沈应也把锄头的长柄做好了。

他洗了手上桌,见着满桌的野菜,看了一遍道:“今天上山摘了这么多。”

紧接着,目光扫过放在他面前的那盘香椿炒蛋:“还去摘了香椿?”

陆芦道:“是槐哥儿摘的,他说你喜欢吃这个。”

槐哥儿说他喜欢吃,他夫郎便给他做,想到这里,沈应瞧着他,勾着唇接过话:“嗯,我喜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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