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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应本想说不用等他,担心陆芦不认识路,一会儿找不到他,想了下说了句行。
为了能快点和夫郎去逛街,沈应随即吆喝起来:“走一走,瞧一瞧,山里的野物,都是新鲜的!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陆芦站在他旁边,也跟着吆喝了一声:“大娘大婶都来瞧瞧吧,山里捉的野鸡野兔,肉可肥了!”
沈应听着他的吆喝声,扯了下唇道:“跟槐哥儿学的?”
陆芦点了点头。
刚吆喝完,一个穿着绸缎衣裳的婶子便停在了摊子前,指着野兔问道:“这野兔怎么卖?”
沈应回道:“七十文一只,这回也就捕了两只,都是母兔子,肉又多又紧实。”
大婶听他说一只野兔七十文,犹豫了一下,这價格都能买上一只大公鸡了。
陆芦跟着说道:“大婶,这是山里捉的野兔,不仅肉嫩好吃,兔毛还能留着冬天做护膝呢。”
大婶见说话的是个嘴甜的哥儿,又听他说到兔毛,有些心动,顿了下,没再犹豫,说道:“行,那这两只我都要了,正好拿回去炒鲜椒兔子吃。”
没想到这么快就开了张,陆芦和沈应不由相视一笑,大婶数了铜子儿递来,沈应拿草绳捆着野兔,让陆芦把铜子儿收下。
大婶打量了两人一眼道:“这是你夫郎?”
沈应笑着嗯了声。
大婶头次看到这般俊朗的汉子和这般清秀的夫郎,笑了下道:“难怪瞧着样貌都这么好,这兔肉若是好吃,我下次再来给你们买。”
陆芦红了下耳朵,见大婶提着两只野兔转身,又连忙说了句:“大婶慢走。”
等到大婶走后,没过一会儿,又来了个大伯买了两只野鸡,这回的野鸡比起上回较小,只卖了五十文一只。
一转眼,两人便赚了两百多文,之后又卖掉了剩下的野鸡和野狍子,只余下三只野山羊一直无人问價。
便在沈应打算换个地方吆喝时,上回买野鹿的管事来市集采买,远远瞧见了他,朝他们走了过来。
上次的野鹿才成年不久,腿上又受了伤,加之公鹿一向比母鹿便宜,因此只卖了三两銀子。
管事问了下野山羊的卖价,见对方上回才来照顾过生意,沈应主动给他折了下价,一只野山羊卖他二两銀子。
春天的山羊肉虽不如秋天肥美,肉质却也十分细嫩,炖成羊肉汤吃既温补又益阳。
管事看他主动折了价,瞧着是个爽快人,加之上次在他手里买的野鹿肉很是得主家喜欢,便将三只野山羊全买了下来,让他们牵着野山羊同他一起回府。
管事带他们走的是府上的偏门,没让他们跟进去,而是叫他们先在门口等着。
陆芦头一回见到这么大的宅子,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一路走来他们都在巷子里,走了这么久连宅子的大门都没瞧见。
管事刚要进去,沈应又叫住了他,把背在包袱里的虎皮拿出来给他瞧了一眼,“我还在山里猎了一张虎皮,不知道主家老爷喜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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