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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婉点点头。
沈御:“阿贵曾经只是一个镖师,一年到头有大部分的时间都跟着商队走南闯北,他是家中独子,父母年迈,就等着他替家里开枝散叶。”
“他和同村的一位姑娘青梅竹马,本来两家已经过了明路,就等着来年开春,他押完镖挣钱回来,就能上门提亲。”
“一个深夜,漠北人杀进了村子里,杀光了全村的男人,还掳走了那个姑娘……”
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下,意味深长的看了温婉一眼。
“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被漠北人掳走的女人是什么下场吗?”
温婉思忖片刻,背脊便是一凉。
当初在山神庙,沈御本想了结了她,就是不想她落入漠北人的手里。
后来进了边城,她听那些在漠北人手里幸存下来的人说,漠北人把掳来的女人叫做“两脚羊”。
多么可怕的名字!
羊是豢养的牲畜,把女人当成豢养的牲畜来吃,简直是泯灭人性。
即便沈御是沙场上走下来的大将,已经习惯了战场上的血腥,但每每提起漠北人吃两脚羊这件事,他都几欲作呕。
“阿贵押镖回来的时候,在村子里找到了一口大铁锅,锅里还一条煮得泛白的腿,那腿脖子上,有那个姑娘的蝴蝶胎记。”
闻言,温婉倒吸一口凉气,随即捂着嘴红了眼眶。
她不敢去想,背井离乡赚钱养家糊口的男人,回到家中发现父母惨死,爱人沦为敌人的食物,会是怎样的崩溃。
沈御叹道:“阿贵一个人骑着马追了一百里路,才追上了那队漠北人。”
温婉哽咽,“他一个人去的?”
“嗯。”沈御应了一声,“他一个人杀进漠北人的队伍里,抱着必死的决心,杀一个不亏,杀两个就算赚,杀三个,就此生无憾了!”
温婉是真的没想到,瘦胳膊瘦腿的阿贵,居然有如此经历。
沈御继续说:“也算他命不该绝,我们边城守军赶到的时候,刚好从漠北人刀下抢回了他一条命。”
说完之后,他抬眸,对上温婉的视线,郑重的问:
“所以,你现在知道他杀了很多人,你会害怕吗?”
害怕吗?
一个有血有肉,将生死置之度外之外的铁血男儿,会让人害怕吗?
温婉摇了摇头。
沈御扬了扬唇角,抬手在她头上摸了摸,笑道:“现在放心了吧,这下应该不会再把菜烧糊了?”
他居然猜到她是心神不宁才把菜烧糊的?
温婉拍开他的爪子,奶凶奶凶的说:“那纯粹是个意外,下次我非得做个满汉全席让你开开眼界。”
沈御温和的笑,“行,那我等着。”
温婉:“……”好像被他骗走一顿饭?
她又想起一个问题。
“对了,阿贵这么厉害的人,怎么甘愿做你的一个小厮呢?也太大材小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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