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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人类的悲喜
哥谭的变化真的很大,首先让人大跌眼镜的就是如雪崩般疾速下滑的犯罪率,像戈登这样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都几度哽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能向那位不知名的英雄表达他的感激之情。蝙蝠侠瞒得太紧了,他几番打听都没能从对方嘴里得知那位英雄究竟是谁,想送一面锦旗略表心意都找不到人。
这已经不是戈登第一次向蝙蝠侠提起送锦旗的事情了,蝙蝠侠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并且认为那位不知名英雄一定不会喜欢他特制的锦旗。
果不其然,看到锦旗长什么样子后,奥娜薇娅一脸嫌弃:“不要,那不是锦旗,那是国旗!”
太招摇了,五颜六色的,字大得生怕别人看不见一样,面积都是普通锦旗的六倍。这种锦旗谁要谁拿走,反正她不要。
杰森揣着手悠闲地走在大街上,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悠闲过。
还没有被布鲁斯收养的时候,他忙于生计,天天都在思考今天的三顿饭在哪里。那个时候的哥谭对底层人士真的一点都不友好,尤其是像他这样毫无反抗之力的孩子,没有家长庇护,更没有工作的途径,自然就没有稳定的收入。没钱就会饿死,所以他后来胆大包天地去撬了停在犯罪巷里的蝙蝠车的轮胎,然后幸运地被蝙蝠侠叼回了窝里。
即使发生了之后的一系列事情,对于被蝙蝠侠叼回窝这件事,杰森一直都觉得它是幸运且美好的。如果没有布鲁斯,他很难想象自己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
是屈服于生活的重压,成为一个罪犯?还是早早地被淹没在哥谭无情的洪流中?又或者……他会成为一个英雄?
杰森不知道,未来是不断变化的,他已经脱离了成为红头罩的未来,他知道的很多事情都可能不会发生了。
……他希望很多事情不会发生。
赫尔淮斯在安静地观察着从他身边走过的人,他在静静地倾听这座城市里的声音。
他不懂,人类究竟因什么而欢笑?一颗糖果,一把特价菜,甚至是一张彩色的糖纸就能让他们发自内心地欢笑。天空飘过一朵白色的云,人们会停下来观看,嘴角不自觉地上扬,赞美今天是个好天气。有时走在路上突然就笑起来了,或许是想到了家里的家人爱人,或许是想到了某些值得开心的事情,之后一天都能保持好心情。
人类的欢喜这么简单吗?那为什么有些人拥有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财富和权力,他们依旧不开心,脸上的笑容假得像是戴上了一张面具?
人类究竟因什么而欢笑?他们究竟为什么欢笑?
他不懂,人类又因什么而感到悲伤?是痛苦的离别,是不可转圜的死亡,还是再也回不去的悲哀?磕磕碰碰会让人类感到疼痛,那样的悲伤很浅淡,只不过是生理上的不适。在人类的文学中,他们经常用“揪心”这一类的词语来形容那一瞬间的悲伤,心脏都因此感到了不适,这就是人类的悲伤吗?
赫尔淮斯的心脏只是一个摆设,他是半个概念神明,有没有心脏于他而言都是一样的,这些重要的器官可有可无。就像他没有胃,吃下去的食物在被他咽下去的一瞬间就分解了,所以进不进食都可以。
他不能感受那种类似于揪心的悲伤,他曾有过一瞬间的心动,但那太过短暂,一瞬即逝,于是被他定义为错觉。
#没有抓住那一瞬间的心动#
#那就是错觉了#
从来没有接触过的情绪,被定义为错觉是很正常的,更何况是赫尔淮斯这样自诞生起就没有人教过他什么是喜欢的真·木头。
道阻且长啊,少年!
虽然那一瞬间的心动转瞬即逝,又被赫尔淮斯盖章定义为错觉,但那种感觉还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能再有一次同样的感觉,他很有可能会意识到这究竟是什么,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奥林匹斯神系的恋爱脑那么多,他的父亲就算是一个,对号入座,怎么都能猜出一个线头来。
就像滚雪球,起先只有小小的一团,然后越滚越大越滚越大,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人类也有一个专有名词可以用来形容这一过程:
温水煮青蛙。
赫尔淮斯就是那只被煮的青蛙,非但没有察觉到控制水温的人那乖巧的表层下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居心,还非常配合地坐在锅里一动不动。
唉,到底是被不合格的家长们养得过于缺心眼了。
杰森在货架上挑挑拣拣,赫尔淮斯推着购物车跟在他身旁,完美地复制了当初在湖畔小镇买蛋糕材料时的场景。也多亏了他们两个人套了一层伪装,别人看他们只能看到伪装的普通面貌,要是没有这层伪装,他们能被近来日子过得非常平和的群众们聚众围观。
凑热闹可能是刻在人类DNA里的本能,先不说赫尔淮斯这幅根本不可能是人类的盛世美颜,就单说杰森这张脸。人类的记忆的确是有时效性的,但那也得看是什么样的信息,布鲁斯·韦恩的养子能是普通的信息吗?
那必然不能是,况且这个养子还是布鲁斯·韦恩从犯罪巷领.养的,布鲁斯·韦恩还专门为这个养子办了一场宴会,当年是上过哥谭新闻头版头条的。
一年多以前,布鲁斯·韦恩因为这个养子的意外身亡很是消沉了一段时间,英俊的脸上是浅显易懂的悲伤和憔悴。一年多以后,这位已经死去的韦恩家二少爷突然出现在一家普通的超市里,看起来还活蹦乱跳的,这能不引起群众围观吗?用不了多久,各大媒体都会闻风而来,分分钟把人堵死在这个超市里。
今天的头版头条有了,然后标题千奇百怪的,内容越编越离奇。
杰森是一个低调的人,这么高调的事情只有布鲁西宝贝喜欢,他敬谢不敏。
#莫挨老子#
#都给我滚开#
再说赫尔淮斯,隔壁大都会的超人是行走的希腊雕塑,人间阿波罗,太阳之子,那他呢?怎么形容?照着超人的赞美词抄一遍吗?太阳神阿波罗直接跳起来打人信不信。
杰森有着不输于蝙蝠侠的定力和意志力,他还跟赫尔淮斯朝夕相处了那么长一段时间,现在都还会出现偶尔性的走神状态,由此可见赫尔淮斯是长在人类的至高审美上的。
毕竟是半个概念神明,长得不好看是不可能的。
无尽家族绝不认输!
杰森不愧是厨艺值点满的人,进门不到半个小时,做一桌大餐的食材就选好了。
赫尔淮斯从衣兜里摸出一张信用卡递给收银员:“刷卡。”
冥界最不缺的就是金银珠宝,光是大门上都能撬下来好几箱,可是现代社会不流行金银直接交易了,怎么办?好办,带上金银珠宝去找路西法换。他帮路西法震慑了地狱一大群蠢蠢欲动的恶魔,怎么说他这个地狱之主都得表示一下吧。
冥界脱离现实世界过久,过渡期需要外力帮助,比如物质方面。死神来到人间执行任务,兜里一干二净可不行,总得放点钱以备不时之需。
总是麻烦路西法也不是长久之计,赫尔淮斯特意造出了一群血精灵,让他们来到人间,学习不务正业的路西法,做另一座冥界和人间来往的桥梁。
血精灵是冥界的新生灵,红宝石一样的眼睛,精灵一族标志性的尖耳朵,无论男女,貌美且擅交际。脑子够用,嘴也能说,只要不剑走偏锋,他们能在人间无往而不利。
至于他们会不会被欺负?凡是冥界的生灵,爆棚的战斗力是标配,这么大一只血精灵要是战斗力还比不上一只三角四尾蝶,那他们就可以全部回炉重造了。
赫尔淮斯离开的这段时间里,血精灵们已经在哥谭成功扎根,他们趁着奥娜薇娅整治哥谭反派的大好时机,迅速拿下了十几家低价抛售的酒店、酒吧、夜店和餐厅。后续他们也不用担心,一来他们的实力可以把来找茬的人全部按在地上摩擦,二来还有奥娜薇娅盯着那些人改邪归正,他们只需要把到手的产业经营好就可以了。
不仅是哥谭,大都会、布鲁德海文、中心城、海滨城等等大中型城市几乎都有血精灵的身影。他们名下什么店都有,快餐店、干洗店、服装店、美容院……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入手,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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