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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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第1页)

无论是老人现出小孩儿的神态,或者是孩子长得过于老成,都会看上去很奇怪,孟宁几乎下意识涌起一阵反感,这种反感不仅是针对于白老太的返老回童,更是对她话语里那种习惯性的讨好。

她虽然还小,却很敏感地察觉到了,这个家庭怪怪的,与其说这是一个家庭,不如说是一个小朝廷,季芸是绝对的女皇,白家两老和丈夫白景秋就是匍匐在她脚下的奴才,天生矮她半截。

而且他们的奴颜婢膝各有各的特色。

白崇礼是最不明显的那一个,他既想保持自己作为长辈的权威和尊严,在儿媳面前硬气一点,又没有这个胆量和底气,季芸提出什么决定,他表面听从,其实满肚子的牢骚和怨气,不好当着季芸的面发作,只好宣泄在白老太身上,脾气又倔又古怪,十分讨人嫌。

相比起他,白景秋就没有那么多不满,他的心思很单纯,只想混吃等死,在某种程度上跟秦琼有的一拼。

但秦琼又比他强一点,他虽然也吃过女人软饭,但那都是女人们自动贴上来,求他吃的,秦琼从来不会做低伏小,哄女人开心,就算相好有再多的钱供他挥霍,他一个不乐意,照样拍拍屁股走人。

而白景秋是完全丧失了作为男人的自尊,在季芸面前唯唯诺诺,上街提包,下班递鞋,季芸骂人极其难听,他焉头搭脑地坐着,一个字也不敢吭。

孟宁从没见过他这么“面”的男人,她没有父亲,从小是在发廊长大的,还没上学的时候,妈妈怕她耳濡目染地学坏,又因为太小了,也不能放出去随便乱跑,怕被车撞,每次接客时,都把她锁在扫帚间里,可以说,她是在女人堆里长大的,对于男性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

后来来了南市,她的观念就成型了,认为男人就该是她哥这样的,话不多,却很靠谱,脾气称不上坏,但你惹他一个试试。

白景秋虽然是她爸爸,浑身上下却找不出半点阳刚之气,孟宁从心底鄙夷他。

至于白老太,她绝对是最称职的奴才,不像白崇礼偶尔背地里还发几句牢骚,她是自骨子里敬仰季芸,明里暗地都不忘讨好她,这样的人是天生的奴性重,腰板直不起来。

而且她不光自己奴性重,还希望把孟宁也拉入他们奴才的阵营,让她一起给季芸捧臭脚,好从她手指缝里接到一点好处。

这就是孟宁对于这个家的观察,她现在正处于叛逆的青春期,对这类低三下四、谄媚讨好的行径有种近乎本能的厌恶,眼前的房间再好,在她心里也比不上聚鑫巷那个十来平的小卧室,她的房间虽然小,还西晒,冬天冷死,夏天热死,但每到黄昏之时,会有很美丽的夕阳,橘红色的、玫瑰紫的晚霞在天际铺展,壮观迤逦,她曾在画纸上画过无数张。

她在这里能看到什么?紫禁城的雾霾天而已。

白老太见她不说话,表情也没什么变化,跟个泥胎木偶一样,摇头叹气:“你啊,还是太老实了点。”

孟宁不置一词,干脆坐实了这个“老实”的评语。

晚上她洗澡,也没拿衣柜里的新衣服,而是执着地要穿自己的衣服,翻包时却给她翻出一捆钱来,数了数竟然有一千多块,一定是秦立偷偷放进来的。

孟宁抓着那些钱,胃里像打了个死结,直抽得疼,那天晚上她失眠到半夜,想念聚鑫巷,想念那个又破又旧的小房子,甚至想念耍宝的董回归、总是一副严肃样子的郝帅、热心大方的葛春艳。

当然,她最想念的还是哥哥秦立。

第二天和第三天,由白景秋开车,载着白家两老和孟宁出去玩,因为孟宁是第一次来北京,所以他们去了故宫博物馆、颐和园、什刹海,晚上逛王府井和南锣鼓巷,还去了雍和宫、地坛和国子监。

每天的安排都满满当当。

看得出来,他们是想用帝都的繁华来吸引住孟宁,使她永远地留下来,这一招对别人或许有用,对孟宁却是徒劳无功,北京确实很大、很好玩,可跟秦立比起来,就算不得什么了,去潭柘寺时,她还给秦立求了佛,保佑他高考顺利。

玩了两天,周日吃过午饭,孟宁就收拾好了行李,准备等白景秋送她回去,可她等到天黑,催促了好几次,得到的都是含糊其辞的回答,不是说他现在没空,就是说等吃了晚饭再去。

孟宁只好耐着性子,吃了晚饭。

这时是晚上七点多,外面天已擦黑,白老太在厨房洗碗,白崇礼在看电视,季芸靠坐在沙发上玩手机,一条腿伸出去,搁在白景秋的腿上,让他给她捏脚。

孟宁挨挨蹭蹭地走过去,问他什么时候走。

白景秋说:“明天走吧?今天这么晚了,你看从北京到南市,也有几百公里,开夜车不安全。”

“可是……”

孟宁咬着嘴唇,为难地说:“明天是周一,我要上课的。”

“旷一天课也没事。”

孟宁没话说了,也不走开,而是低头站在原地,盯着自己的鞋尖。

她像一根雕塑似的杵在这儿,又苦着张脸,好像别人欠她八百万,季芸本来就有点不喜欢她,现在更是不耐烦,从手机屏幕里抬起头,没好气地说:“你一动不动地站这儿干什么?当门神呢?”

孟宁的眼泪刷的一下就掉了出来,说不清是被她吓的,还是委屈的,她瘪着嘴说:“我要回去。”

季芸甩来好大一个白眼。

白景秋拿她没辙,一下慌了起来,这个没骨头的男人见到女儿的眼泪就像见了鬼,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放,也不知道劝一句,哑巴似的窝在媳妇儿脚边,大气也不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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