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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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第1页)

“县主开什么玩笑,就算他毁了容,哑了嗓子,可我和槐江做了近二十年母子,怎么会连自己儿子都认错?更何况我家槐江脚上,有比其他人都要长的中脚趾,我怎会认错人?”

“对,姨母一再说杨槐江回来时还认得出面目,让我们所有人都确信,从火海中逃出来是杨槐江。可其实这般作态强调,只为了掩盖他早已换了身份这个事实。”

定襄夫人咬牙冷笑:“县主切莫红口白牙胡说八道,我这个当娘的,认错儿子也就罢了,还故意要认凶手为儿子,帮助他包庇逃脱?这是哪来异想天开的鬼话?”

千灯的目光停在定襄夫人的脸上,似在审视她的神情:“原本,我也不敢这样想。毕竟姨父去世后,姨母在杨家处境并不太好,唯有赖着这个儿子傍身。而且姨母口口声声一直以自己膝下有个儿子为幸,以至于我们都忽略了,其实这个孩子并不是姨母所生,甚至因为生母而与你心有芥蒂。”

“我弘农杨家虢州四房就这一根独苗了,姨母我当家主母二十年,竟会因这些闲气,而不顾我杨家的根苗吗?”

“每个人心中所想的事情,他人怎可能知晓?我所能感觉的,只有对方的所作所为,毕竟真实的行动,比之虚幻的内心,要可靠多了。”千灯说着,向崔扶风示意。

崔扶风早已令人去大理寺取来一应卷宗证物,此时朝她一点头,便将箱笼中的验尸案卷取出,递到她的手中。

“这是此案之中,前后两具尸身的检验报告,厨房中一具、库房中一具。可以看到,两具尸身的形态差异不大,都是在大火中被焚烧为焦尸,并且又因为上方重物垮塌而遗骨分裂。第二具情况更为严重,骨殖四分五裂,损毁严重。”

在场的贵妇们听了,面上都有些不适神色。

她们在繁华锦绣中长大,就算避乱时也是车马簇拥,哪听人这般直接说焦尸遗骨之类的,一时难免传来零散抽气声。

千灯却神情端凝,毫不迟疑地继续说下去:“时景宁死后,您的侄子吕乌林曾去义庄看过尸身,但他并未查看头骨,接触过的,可能只是尸体的足部。而在杨槐江死讯传来后,姨母秉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念头,曾经亲自去义庄查看尸身,然后哭着告诉我,死的人确实是杨槐江,因为杨家人的中脚趾比之旁人都要长一截,遗骨上确有如此情况。”

定襄夫人抬手抹着眼泪:“难道外甥女你没看到吗?那具遗骨的双脚上,中脚趾确实较其他人更长,确凿无疑是你表哥!”

“脚确实是表哥的脚,但尸体,却不一定了。”千灯翻过验尸卷宗,指着上面的记录,道,“案卷上写得清清楚楚,人腿的胫骨下方连接距骨,关节处有一层软骨,脚腕才得以能灵活动作。这软骨,我们每只脚都有一层,不能没有,也不可能有两层,但——验尸案卷上清清楚楚写明,在义庄的这两具尸身上,却独独出现了不一样的情况。”

似是想到什么,定襄夫人的面色,陡然变得青紫。

而千灯却根本不在意她,只将验尸档案上的内容,一字一句念出来给她听——

“两具尸身左足均无异,而右足距骨之上,前一具运送至义庄的,具两层软骨,而后一具,距骨之上没有软骨痕迹。”

千灯念到这里,抬头朝定襄夫人看去,“两具尸骨,一前一后送到义庄封存,尤其后一具尸骨,除了姨母去认尸之外,没有任何人曾接近过,结果却出现了这般怪异的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定襄夫人勉强应道:“许是义庄的人不经意,把脚给动了动吧……”

“怎么刚好弄错的,是咱们借以辨认尸体身份的足部呢?姨母您说,若没有脚上那两根比别人更长的中脚趾,咱们能确定那具尸身是杨槐江表哥吗?或者换句话说,一个脚上没有软骨,一个两层软骨,显然是被人将两只脚调换了——因为尸体焦黑,再加上都曾被重物击打以至于尸体分裂,所以悄悄调换足部,本就不是难事。所以这两具尸身,中脚趾比较长的那一具,其实是被调换了足部的,即,比较早葬身于火海的,在厨房中遇难的那具焦尸,才是杨槐江,而不是时景宁。”

千灯将手中卷宗合上,又看向定襄夫人:“很明显,时景宁的脚趾,与杨槐江并不相同。那么,姨母你为何要对着我们所有人,口口声声保证被烧伤又存活下来的人是杨槐江,他脚趾与常人不同呢?”

定襄夫人张了张嘴,想要辩解,可纵然脸色涨得青紫,也无法寻出辩解的话来。

水银

“那么,就让我根据当时现场的情况,来替姨母说一说发生了什么吧。”千灯毫不留情,就连语调也并不激烈,毕竟所有的过程,全都已经在她的脑中过了无数次,不再有任何疑问阻滞。

“那日厨房起火之前,我们在库房发现杨槐江‘偷放银花树’,于是我便将被他用水银变了颜色的九树金花交由姨母,让你送还给杨槐江。你提着食盒去找他时,正在后院捉迷藏的时景宁与弟妹撞见了你们,发觉杨槐江要去厨房煎迷药对我下手。当时姨母你看了杨槐江带的东西,曾惊诧逃离他身边,而他却说,‘忘记你的死鬼前夫了?’

“姨母,你的前夫是个金匠,而金匠常会用到水银——这也是我确认杨槐江用水银改变金花的证据之一。液态的水银携带不便且不好动手,他应当是将其与锡调和成泥状、涂在布条或油纸内侧,这样便可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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