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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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刚才还好好的。

难不成是因为她说养他比养陆景云省钱?

可她养陆景云养了十年,养他才养几天,这如何能比?

霍峥将新到手的拐杖搁在了墙角,坐回轮椅上,推着轮子回屋去。

“霍七。”春枝喊住他,“马上就要吃午饭了,你回屋做什么?”

霍七头也没回。

春枝道:“中午做东坡肉,瘦肉羹!”

这姑娘做的饭菜实在香……

霍峥推轮子的手不自觉地慢了下来。

春枝见状,忍不住笑道:“过来帮忙烧火。”

霍峥的轮椅转了半圈,回头看向春枝,语气有些生硬道:“今天不怕我把你的屋子烧了?”

春枝道:“我在旁边看着呢,烧不了。”

她说着三两下就把灶火点着了,霍七只要在边上看着,往里添些柴火就行。

其实春枝一个人也可以。

但霍七闲着也是闲着,与其让他一个人生闷气,不如让他帮忙做些小事。

以前跟陆景云在一起的时候,春枝是舍不得让他做这些粗活的。

那时候她总想着陆景云是要做状元的,状元郎的手应该写诗作画,弹琴折花,不该沾染半点俗务。

这样想来,陆景云说她是家中奴婢,似乎也没说错。

因为春枝从一开始,就把自己放在了应该吃苦耐劳的位置。

如今她跟霍七相处就不一样了。

即便是再微末的小事,也该让他做一些,免得再养出第二个陆景云来。

霍峥不知道春枝在想什么,他看这姑娘有条不紊地忙碌着。

锅里放了油,五花肉连皮带肉地放进去煎炸,然后再焯水,加入姜片、葱段还有料酒。

“霍七,多加点柴火。”春枝说:“要大火煮开,才好吃。”

霍峥往灶里加了两根柴火,火势顿时大了起来。

煮了许久之后,春枝将五花肉捞出,切成了大方块,猪皮处切了十字花刀,然后用粽叶包裹着,在锅里加入半碗黄酒、适量清水还有桂皮和八角、酱油和盐,盖上锅盖,焖煮半个时辰,焖到收汁,然后翻面,皮朝上。

一道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东坡肉就做好了。

春枝接着用上次的法子做了瘦肉羹,炒了一个青菜,两人就着两荤一素吃了饭。

春枝做的饭实在很合霍峥的胃口,一顿饭菜下肚,心里那点不悦就奇迹般消失不见了。

饭后,春枝去前边的小作坊里泡豆子,嘱咐霍峥把碗筷洗了。

霍峥挑眉道:“你让我洗?”

春枝道:“怎么,你的手很金贵,洗不得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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