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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被人看见她穿着喜服,坐在表哥屋子的顶上,真是再没有脸见人了。
而她旁边的白衣女子笑得前仰后合,明明是这样放纵的动作,放在她身上只有一种魏晋名士的风流气度,明明自己是被她劫出来的,林诗音也担心过这人是不是龙大哥的仇人,甚至是,甚至是表哥的仇人,但看她笑成这样,林诗音提着的心也渐渐放了下来。
看着楼对面一团乱糟糟的情形,不知怎么的,她竟也有些想笑。
白衣女子笑道:“今日可叫我解了一桩宿怨。”
见林诗音看她,白衣女子笑盈盈道:“我有一个朋友,他是个有本事的酒鬼,因为妻子不许,总上我门上偷酒喝,还说我满屋子只有这些酒有些意思。”
“今日我听闻李园的喜事,想来看个热闹,结果远远见到一人,像极了那酒鬼,一时间不由想起旧怨,便打定主意,也要从他的园子里偷一样东西走。”
“我思来想去,这园子里他最在意的,应该就是你了。”
白衣女子站起身来,一把抱起新娘道:“哎呀,这一喊,他可要来了,咱们还是快走吧。”
【作者有话说】
一刻都没有为离开倚天忧伤,现在来到现场的是特意扮做女子去偷新娘的顾留香_(:3」∠)_。
李寻欢已经喝了太多了。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喝了多少杯,任何人看了,都会觉得他不是在饮酒,而是要把自己泡死在酒中。
若能泡死在酒中也很好。
要是能泡死在酒里,他就不用站在这儿,面对所有来道贺的客人,听他们说着恭贺的话,自己还要笑着一起道贺,帮着新郎挡酒,喝了一杯又一杯。
他有时候觉得,大概是酒已经麻痹了自己,所以他才能看着大哥的笑容,从满心的悲苦中寻摸出一点自欺欺人的安慰来。
这样也很好,李寻欢不知多少次对自己说。
他是个浪子,两年前因为卷进江湖恩怨里,险些就送了性命,要不是大哥救他,他已经死了,他们因此结为兄弟。
李寻欢邀请龙啸云一同归家修养,龙啸云来了,可也是这样,他见到听闻自己受伤而来的诗音,并对这个清丽高华、眸含秋水的女子一见钟情,还向自己求娶诗音。
自那日后,李寻欢就想了很久,关于自己,关于诗音和大哥。
对一个渴望安宁的女子来说,比起不安定的自己,大哥岂不是个更可靠的归宿?
他了解林诗音,就像了解自己,他们相伴了太长的时间,在每一个雪后梅花初绽的清晨,他向窗外看去,总能见到一双顾盼生辉的眼睛。
渐渐的,那双眼睛就看进了他的生命和灵魂里。
李寻欢知道林诗音的世界很小,她只要一张能写字看书的桌案,一面能透光映影的纱窗,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人,陪她朝夕不离。
而龙啸云是个豪气干云的汉子,他宽容、仁慈,能为救人血战长街,对表妹的痴心更胜过自己,龙啸云愿意为了林诗音放弃闯荡江湖的豪言愿景,改变自己,永远留在家中,守着那扇纱窗,为心上人遮蔽风雨,化作一座无言的山。
李寻欢无数次问自己,他能做到吗?他能为了诗音放弃自己想要的生活吗?
他知道,当他思考这个问题时,他就已经输了,输给了龙啸云对林诗音的感情。
既然如此,该退出的自然是他。
这些年李寻欢已经失去了太多,他的父母和兄长相继离世,龙啸云和林诗音就是他现在最亲的人,只要他带着那些江湖风雨离开,他们两个就能一直过着太平安静的生活。
这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李寻欢笑着又饮下一杯酒,他只希望今夜将自己灌醉过去,一闭眼,一睁眼,就是第二天,到时候他就留下李园的房契作为诗音的嫁妆,让她能够和大哥一起生活在这里,不必离开自幼生活的地方。
而他将启程去一个陌生的所在,去一个有风有雪,有梅花盛开的地方。
把自己的余生都埋葬在那里。
李寻欢已经喝了太多,他快要醉了,他会醉得不省人事,有人拿刀割他的脑袋都不知道,不仅仅是今夜,以后无数个想起林诗音的夜晚,他都决定这样度过,想来,人的一生也没有那么漫长。
可要让他从这份醉意中醒来也很容易,只需要一个喜娘慌慌张张地冲进来,跑到李园主人的身边喊一句:“少爷!表小姐不见了!她,她被人掳走了!”
李寻欢的笑顿时僵在了脸上,他只觉得一盆冷水猛地从他头顶灌下,耳边一阵嗡鸣声,盖过了突然喧哗起来的人声,那股在他骨头里泡了两年的醉意,突然消散得无影无踪。
他身旁的龙啸云大吼了一声,向后院奔去,李寻欢叫来管家,让他安抚好客人,注意往来行迹,打听清楚是否有见过可疑的人,尤其是身边带着的人形貌酷似表小姐的,一定要拦住。
李寻欢清醒地将事情都安排好,擦了擦手上溅出的酒水,向后院走去。
李家是保定府有名的书香世家,有着“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美誉,李园是李家的祖宅,经过一代代人的修葺扩建,建得气势磅礴,楼宇高耸,花木丛生,风雅旖旎处绝胜两河风光。
李寻欢就是在这里长大的,他在这儿读书习武,在这儿赏花观月,也是在这儿看着父兄被朝局的糜烂磨损心气,一点点衰颓,在这儿送走了自己几乎所有至亲之人。
其实自那以后,他就不爱回来,游走江湖还是沉醉章台,都是流浪在这尘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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