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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诗音似乎知道他为什么要见自己了:“孙二先生,您怎么在这里?”
对方神态平静,请她入座后,淡淡开口道:“当不得一句先生,小姐唤我孙驼子就是,这几年我在李园后的弄堂里开了个小店,小姐并不往后墙外走,所以未曾见到我。”
林诗音知道那边,李园的院墙很高,座位朝阳,高墙难免遮挡住阳光,这使得后墙外的巷子阴暗泥泞,早年姨父想把那边的路修一修,可那里的人依靠着园子生活,要修路就得把他们挪到别处去,过些日子,道路通畅了,就会有更多人来落脚营生,后面的地方又不属于李家,到时候,这些个穷苦人家就只能另寻出路了。
多番考量后,姨父终究没有动那边的路。
高墙的阴影下,也有人在日复一日努力地生活着。
因为道路难行,林诗音的确从未往那边去过,想到这儿,面上露出几分愧色,孙驼子却道:“林小姐不必如此,我在那儿开店倒也清净,日子也还过得,小姐虽然锦衣玉食,可这几年心中的苦楚,只怕连过下去,都觉艰难。”
林诗音自嘲地笑了一声,那两年的忧郁哀怨像苦药,她就像那熬药的罐子,如今虽然已经停了火,也不再熬着,苦味难免残留,这让她的气质越发清冷幽柔,任何人见到她,都会忍不住放轻脚步、放低声音,害怕惊扰到她。
可孙驼子知道,在这清丽高贵的外表下,她还有一颗炽烈的心,否则她不会做出逃婚这样惊世骇俗的举动来,彻底绝了自己和龙啸云的姻缘。
也是因为她这样的举动,孙驼子才决定来见一见她。
他本以为林诗音是一个承受不起风雨、也做不了决断的闺阁女子,因为未婚夫的改变而心生怨恨,嫁不了爱的人,就嫁给爱自己的人,终究把自己的命运托付于人,寄希望从别人身上获得幸福,这样的柔弱女子,自己又能和她说什么呢?
直到李园内举办婚礼,他远远见到一个白衣女子拉了新娘坐在高处的屋顶上,然后两人一起离开了。
新娘子在成亲当天跑了,过了几日,李寻欢也跑了。
他越发担心起这件事,虽然后来打听到,有个白衣女子在那一日追出了城外,还给李寻欢递了什么书册,但他依旧不能确定,那就是自己要守着的东西,偏偏林小姐自那以后又搬出了李园。
他踌躇起来,自己是该守着李园,还是去守着林小姐?
就在这个时候,父亲带着小红来见他。
孙驼子饮了一口酒道:“我来见小姐,是想问,你是否已经把东西交给了李探花。”
——————
“我的二儿子是个倔强的孩子。”
孙白发看着孙女开心地提着兔子灯去看别的花灯,乐呵呵地笑着,但提起自己的另一个孩子,他还是忍不住叹气:“他生来与常人不同,非要说,这是我和他母亲对不住他,没能给他一副好的身体。虽然家人能温暖他的心,可外面的人不是家人,他难免要受伤,别人不能尊重他,他便要自尊,所以他重信诺,重义气,脾气火爆,用这些撑着自己的身板,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以孙白发的智慧和地位,只有他引导着别人,劝解着别人,他自己的心事很少对人说,因为他已足够通透,知道很多事本就无解,说出来也就是让愿意倾听的人一起烦恼罢了。
顾绛却是个没有烦恼的人:“这不算是一件坏事,一个人活得坦荡,哪怕脾气火爆一点,吃得苦头多一些,也好过扭曲了性情,没有一日真正的安宁。”
孙白发点头道:“是,所以我对他其实很放心,我知道他心里有主意,我也希望他心里的那团火能一直烧着,他的腰虽然直不起来了,但心胸能始终热烈光明,远胜过那些蝇营狗苟的小人。”
“三年前,他忽然给我来信,说自己过年不能回来了,因为他答应了别人,要替那人做一件事,守十五年。他受了对方的恩情,无论如何都要回报。”
孙白发的嘴巴很紧,哪怕到了这个时候,他也没有提孙二到底在做什么,哪怕他们两个人都心中有数。
孙二游走江湖时受过王怜花的救命之恩,王怜花虽然信得过李寻欢的为人,却担心《怜花宝鉴》引来一群人抢夺,李寻欢朋友不多,到时候难免独木难支,才将这件事托付给孙二,让他在十五年内关注此事,必要时相助一二。
从那一天起,孙二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李园附近。
顾绛笑叹道:“他就是知道孙二的为人,才决定把这件事托付给他,而且孙二身后还有你,万一事情闹大了,孙二也顾不过来时,你总会出手帮忙的。”
孙白发有些无奈:“怜花公子对人心的把握实在精妙,幸亏他已经弃恶从善,否则也是枭雄之相。”
顾绛道:“就是现在,你若说他弃恶从善了,他也一定会嗤之以鼻,说自己只是被看着,不得自由。”
孙白发道:“沈大侠夫妇在海边准备出海的事宜,他独自出来想要将毕生所学托付于人,若他真觉得在他们身边不自由,何必急匆匆赶去海口,连等李探花回来都等不及呢?”
顾绛道:“因为比起失去任意施展手段的自由,他更不愿意回到孤独寂寞中去。”
孤独寂寞,最销人骨。
孙白发怎么会不懂这个道理?所以他才会在林诗音搬出李园后,劝儿子去问一问,东西到底在哪里,而不是在小店中空守着没有主人的李园。
但他没有劝儿子回家,他知道孙二的为人,既然答应了用十五年来回报这份恩情,那即便是最后一天,他也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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