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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珠宝、小洋裙,这座纸醉金迷的大上海,就是她的时装舞台!
很快,大上海上到名流社会,下到舞厅乐坊,人人都知道那个被姜家厌弃的女儿是只金凤凰了。
她设计的衣服和搭配出来的穿戴,哪怕是头母猪都能给它变得像朵花一样好看。
……
林家是大上海商行的行首,名下经营的布庄产业甚至开拓到了海外。
可是很少有人知道,布庄原先的主人是林家大太太,大太太去世后,只留下个大少爷,被养得整日招猫逗狗,不务正业。
然而不务正业的大少爷其实背地里,天天都在琢磨着怎么弄死自己的亲爹和继母,把产业夺回来。
一日,他遇到了设计天赋惊人的姜彩蝶,把一踏纸币扔到姜彩蝶的桌上:“跟我走,这些钱就是你的。”
姜彩蝶:我都穿越了还想让我当牛马?
姜彩蝶放下笔:“可以,但我是老板,你是员工。”
林槐序:这个贪得无厌的女人!
“好!”他咬牙答应下来,计划着等事成以后,就跟这个女人分!一拍两散!
然而后来,林槐序后悔了,天天追在姜彩蝶的身后:“彩彩,我钱是你的,人也是你的,咱们不分好不好?”
原来,那日林解回去后,作为堂后作业。
县学的教谕得知这事后,也认为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能够改善现今县学风气的机会,于是也提倡全县学学子将此作为堂后作业,纳入下学年甲乙丙丁的分班考核中。
这件事一出,便很快在县学传扬开来,众人在得知事情原委后,骂林解的同时,其中有一部分脑子灵活一些的学子,很快便想到了可以从那猪大肠上破题,纷纷跑来码头上买回去想从中找找灵感。
别说,买了回去吃后的学子里,还真有好几人写出了几篇不错的文章,那叫一个辞藻华丽,情感饱满。
于是乎,苏梨的肥肠摊也在学生们中间彻底掀起一阵热潮,到后面更是在学子们中间流传出一个传闻:
只要吃了那小娘子家的猪大肠,便可以下笔如有神,写出能让夫子都夸的文章来。
季峰便是其中信了的人之一,不过因着他平日里从未吃过猪肉,对猪肉还停留在腥骚味很重,只有穷人才吃的印象里,所以起初他并不敢轻易尝试,直到这日,见其他好友同窗都去买了,
他才让家中书童去码头买了一份那个有猪大肠的饭食回来。
“公子,您真的要吃吗?”书童将买来的饭食放在书案上,有些担忧的看着面前的少年,这要是被夫人发现了他给公子吃这东西,定是要责罚他的。
“无事。”季峰虽然心中不愿,但是既然已经做了决定后就不会反悔。
书童闻言只得将食盒打开,取出装好的饭食,上层是家中给公子准备的点心,第二层是公子最爱的香酥鸭,书童拿出那碟香酥鸭再次劝道,
“要不然还是吃这个吧,公子平日里不是最爱吃吗?今日夫人让厨房里特意做了。”
然而话音落下季峰却并没有回应,书童只得继续将那食盒打开,取出最下面那碗去码头上买来的饭食。
季峰看着那碗饭食,心中却有些诧异,倒也看上去没有想象中那么恐怖嘛,这就是那什么肥肠?还挺干净的,油汪汪的肥肠铺在最上面,青红辣椒点缀其间,凑近点闻了闻也没其它异味,还挺香的,是麻麻辣辣的香味。
不过最终季峰还是没有突破内心防线:“你先尝尝什么味道。”
说完,夹起一筷子递给旁边的书童。
主人家的吩咐自是没有不从的,尽管他也没吃过这猪下水,但是他还是没有犹豫就吃下主人递给自己的东西。
然而预想中的那令人作呕的味道却一点都没有,反而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夹杂着各种佐料的味道占据了全部味蕾,竟然是好吃的!
书童眼睛都亮了,他连忙道,“公子,味道不错。”
季峰狐疑的看着书童,“真的?”
不过他料想对方也不敢骗自己,于是这才夹了一筷子送进嘴里。
?这个味道,真的是那些人口中腥臭难吃的东西?怎么还挺不错的,又香又脆,一点异味都没有,搭配青红辣椒和里面切得细细的姜丝,简直不要太好吃好吗。
季峰从前没有吃过这种东西,这是第一次尝试,没想到味道竟然这么好。
他刚咽下去,又夹了一筷子,又辣又麻,过瘾,再吃一口那个红薯饭,甜甜的红薯和软硬适中的米饭简直不要太好吃,还有清炒的素菜,竟然比他家的厨子做的还好吃。
季峰吃得眼睛一亮又一亮,很快没一会儿,碗里就被吃了个精光,一旁的书童从一开始还抱着期待着公子能剩些给他的想法,到后面已经打定主意待会儿回去自己也要去买一份,反正又不贵,他也能吃得起。
跟季峰抱着同样想法的还有林景,他看着买来的肥肠,一开始心理还有些抗拒,后面尝了一口后一发不可收拾,
“好吃,太好吃了!”这哪儿是什么猪下水,这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作为一个吃货,林景可以说是吃遍县里每一个角落,就连哪家的烧饼哪家的糖果子好吃他都一清二楚,也因此体重一路狂飙,很快就涨到接近200来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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