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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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页)

但我不知道自己将来在哪里。

因为我知道,无论哪里,

你都不会带我去。

而记忆打亮你的微笑,

要如此用力才变得欢喜。

张萍烙在我脑海的,是一个油画般的造型,穿着有七八个破洞的t恤,蹲在夕阳下,深深吸一口烟,缓缓吐出来,淡淡地说:“我也想成为伟大的人,可是妈妈喊我回家种田。”

这个故事和青春关系不是很大。

青春是丛林,是荒原,是阳光炙热的奔跑,是大雨滂沱的伫立。

河面下的少年名叫张萍,被水草纠结,浮萍围绕,用力探出头呼吸,满脸水珠,笑得无比满足。他平躺在水中,仰视天空,云彩从清早流到夜晚,投下影子洗涤着年轻的身体。

我当时的梦想是做足球运动员,再不济也要成为乡村古惑仔,却被母亲硬生生揪到她的学校。

班主任分配了学习成绩最好的人和我同桌,就是张萍。我对他能够迅速解开二元二次方程组很震惊,他对我放学直奔台球室敲诈低年级生很向往,于是互相弃暗投明,我的考试分数直线上升,他的流氓气息越发浓厚。

我们喜欢《七龙珠》。我们喜欢北条司。我们喜欢猫眼失忆后的那一片海。我们喜欢马拉多纳。我们喜欢陈百强。我们喜欢《今宵多珍重》。我们喜欢乔峰。我们喜欢杨过在流浪中一天比一天冷清。我们喜欢远离四爷的程淮秀。我们喜欢《笑看风云》,郑伊健捧着陈松伶的手,在他哭泣的时候我们泪如雨下。我们喜欢夜晚。我们喜欢自己的青春。

我们不知道自己会喜欢谁。

毕业班周末会集体到学校自习,下午来了几个社会混混儿,在走廊砸酒瓶,嬉皮笑脸地到教室门口喊女生的名字,说不要念书了,跟他们一块儿到镇上溜冰去。

他们在喊的林巧,是个长相普通的女生,我立刻就失去了管闲事的兴趣。张萍眉头一皱,单薄的身体拍案而起,两手各抓一支钢笔,在全班目光的注视下,走到门口。

混混儿吹了声口哨,说:“让开,杂种。”

张萍也吹了声口哨,可惜破音,他冷冷地说:“areyoucrazy?(你疯了吗?)”

接着几个人厮打成一团,混混儿踹他小腹,抽他耳光,他拼尽全力,奋力用钢笔甩出一坨一坨的墨水,转眼混混儿满脸都是黑乎乎的。

等我手持削笔刀上去的时候,小流氓们汗水混着墨水,气急败坏,招呼着同伴去洗脸。

张萍吐口带血的唾沫,淡淡地说:“书生以笔杀人,当如是。”

从那天开始,林巧隔三岔五找他借个东西,问个题目,邀请他去镇上溜冰。张萍其他都答应,只有溜冰不同意,他说,不干和流氓同样的事情。

初中毕业临近,同学们即将各奔前程,大部分都要回去找生活。这里是苏北一个寂寂无闻的小镇,能继续读中专已算不错。女生们拿着本子找同学签名,写祝语。林巧先是找所有人签了一圈,然后换了个干净空白的本子,小心翼翼地找到张萍。

张萍吐口烟,不看女生,淡淡地说:“areyoucrazy?”

林巧涨红了脸,举着本子坚持不收回去。张萍弹开烟头,凑到女生耳边,小声说:“其实,我是个同性恋。”

林巧眼泪汪汪,默默收起本子走开。

大概三四天后,上次的混混儿埋伏在张萍回家的路上,把他从自行车上一板砖砸下来,打了足足五分钟。

大学毕业后一次回老家,我从另外的初中同学口中偶然知道,林巧初中一毕业,就和那几个混混儿成天在一起,十八岁嫁给了其中一个混混儿,十九岁生小孩,二十一岁离婚,又嫁给了另外一个混混儿。

张萍脑袋绑着纱布参加中考,结束那天黄昏,我们一起坐在操场上。夕阳染得他面孔金黄,他叼一根烟,沉默良久,说,家里农活太多,不太想让他念书。

我接不上话。

他淡淡地说:“我也想成为伟大的人,可是妈妈喊我回家种田。”

我拍拍他的肩膀,他又说:“我一定要念书,去城市看看。因为我感觉命运在召唤我,我会有不平凡的宿命。”

他扔掉烟头,说:“我想来想去,最不平凡的宿命,就是娶一个妓女当老婆,我有预感,这就是我的宿命。”

中考成绩出来,我们在不同的高中。我忘了他家里卖掉些什么东西,总之还是读下去了。

从中考结束,第二次见面却是三年后。我在南大,他在南航。

他的大学生涯达到了我不可企及的高度。大二退学,因为他预感自己应该上北大,于是重读高三。一两年杳无音信,突然我宿舍半夜来电,凑巧那一阵非典,我被勒令回校,接到了电话。

他说:“没有考取北大,功亏一篑。”

我问:“差多少?”

他说:“差得不多。”

我问:“那差多少?”

他说:“不多,也就两百来分。”

我问:“……那你读了什么学校?”

他说:“连云港一家专科院校。”

我问:“草莓呢?”

他默不作声。

草莓是他在南航的女朋友。我在南大的浦口校区,到他那儿要穿越整座城市,所以整个大一就相聚过两次。

他跟小卖部的售货员勾搭上了,她小个子,脸红扑扑的,外号草莓。草莓是四川人,比我们大三岁,来南京打工,扯了远方亲戚的关系,到学校小卖部做售货员。

小卖部边上就是食堂,我们在食堂喝酒,张萍隔三岔五跑到小卖部,随手顺点儿瓜子花生等小玩意。草莓总是笑嘻嘻的,他还假装要买单,草莓挥挥手,他也懒得继续假装,直接就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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