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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浮生,今年二十四岁。
我的长相如同这名字一般做作平凡,而且,没有文凭。
在这个人要衣装马要鞍的年代,以上证明我无论外在或内里都拿不出手。因此,对于能在本城这家数一数二高级俱乐部里当上保安,我万分感激。
或许在别人看来这不算一个好工作。常无故加班。没事时站在门边作摆饰,有事了上去挨拳头——店里有规定对客人不许还手,其实就算没这规定我也不会回击。一是我力气不大,二是这里的任何一位客人都不是我能开罪得起,包括他们的保镖。
既然怎样都是被打,何不做得爽快些,于是我时常带了笑容,哪怕是僵硬的微笑,同时承受着来自肋骨或背上的猛击。事实证明这个策略是用对了,见到我奇怪的笑容,多数人都会心生疑惑,下意识地出手缓上一缓,然后大堂经理出头劝几下,我多数便能全身而退,当然也是有功而返。
就为了这不算优点的优点,大堂经理很有些器重我,每月发我的薪水都是双倍,除去吃喝租用我还能余下不少。适值经济大萧条的时节,能找到这样的好工作我简直做梦都要偷笑。
自有眼红的同事。起先是背地里腹诽,渐看我不理会,便变成了当面明嘲暗讽,同事们都是些粗人,甚么话说不出来?我都是好脾气地忍了,太过份了便走开,总之,决不与之计较便是。
——我又何必与他们计较?这里的员工淘汰率极高,去旧换新那是常事,不出三个月,他们中的多数便会一个个卷起铺盖走人,我却一直在这里做了一年半,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想到此节,我甚至不愿浪费口舌和他们多说。
他们不知道,这个钢铁水泥的丛林有着比大自然更严密、更物竞天择的法则。若是没资本怨天尤人、愤世嫉俗,那么便干脆做个哑巴,好好地学习承受之道。
灯光遥遥地映在磨砂的玻璃上,一点两点是夜的喧嚣。
今晚轮到我当班。这里是蓝夜的后门。
蓝夜,便是我供职这家高级俱乐部的名字。名字很俗,内容也一样的俗,出卖的,无非便是从古到今一直变不了的那几种:酒,女人,男人,享受。只不过包装更华贵多变些,如此而已。
强忍住打瞌睡的冲动,那边厢又一幕好戏上演。
“妈的,你敢背着我跟了别人,嫌我每月包你的钱不够多是么?”
一手揪住别人的衣领,醉眼通红,凶神恶煞模样的男人显然是那捉奸在床的本夫,怒火让他华贵的领带散在一边,笔挺的西装和衬衣全都变了形,恁是可惜,“说,你倒底跟他上过几次床?”
被他抓紧了衬衣不放的却是个清俊男孩,PUDEL,我见过他,俱乐部里红牌男公关。本来以他的手段,装个傻,撒个娇,甜笑两声也就过去了,可这孩子想必是当真攀上了高枝,竟分明有恃无恐,摆出一脸我都看得出的假笑:“元哥说哪里话来,人家可怜见的只是在这里混口饭吃,谁有钱买了我,我就跟谁——向来如此,元哥又不是不知道,元哥要是不再喜欢我,我走就是。”
啧啧,有了新人忘旧人,变脸速度还真快。我估摸着这小子攀到的金主来头不小,显然连元哥也惹不起,否则这小子也不会在语气里带出那么一丝骄横。我摇摇头,可怜的PUDEL,毕竟还小,不知道什么叫余地,什么叫后路,而且,他忘了一件事,男人喝醉酒后,所作的行为常不能用常理来度之。
“好,”元哥不知何时从身上掏出一把光亮闪闪的匕首,狞笑着移近了PUDEL的脸,赤红的目光象要喷出火来,“等我划花你这张吃饭的小脸,再割掉你做男人的东西,你就知道甚么才叫元哥。”
这显然有些过火了。我皱了皱眉,四处打量一下,搭班的小顺刚去另一面巡视,此外后厅堂里冷冷清清,再没半个人影,而等大堂经理从监视器上看到这一幕,再吩咐人赶来,必定已是来不及了。
没奈何,我陪着熟稔之极的讨好笑容,从暗影里迈了出来:“啊呀,这不是元哥吗?什么事叫元哥这么生气?这孩子不懂事,元哥别跟他计较,后楼上还有好多……”
连我自已听来都象是一派青楼老鸨的口气。偏那元哥酒壮肝胆,怒火极盛,斜了眼瞧我,口气里分明十分不屑:“你算是哪根葱?也配来拦老子?给我他妈的滚回去!否则——”晃了晃手中的尖刀,灯光下一耀,寒浸浸地直入人心。
PUDEL这时也总算知道不好,平时这班红牌自恃等级从来不屑正眼瞧一下我们,此刻竟也颤了声,惊呼着往我身后直躲:“救命啊,他要杀人了!”
真是哪锅不开提哪锅,这时节,能再这样喊叫,刺激这凶性大发的醉汉么?我才暗道不好,心中正叫苦,只见那元哥已再抑不住杀气,怒冲冲瞪大了眼,手已擎着刀胡乱刺了过来。
原本我是躲得过的,谁知从没见过这场面的PUDEL竟给吓软了脚,好死不死正瘫在我身后,一时倒叫我进退失据,正要抬手去挡,咔嚓一声,迎面骤起的一道雪亮镁光灯,叫我彻底花了眼。慌乱中本能地一侧身,左肩一痛,随即左臂便失去了知觉。
蓝夜的保全系统绝对不是盖的,只这一忽儿功夫,内部警报——一曲特殊的音乐便回响在多个角落,听到熟悉的信号,我安心地躺在地上等待救兵来援。还好那个元哥象是已被吓醒,没有给我再补一刀,反是任我缓缓地回过神来。
好一会儿,被耀花的眼才渐渐对过焦距来,一开眼,先见到的却不是刺我的元哥,也不是肇事的PUDEL,更不是应该赶到的大堂经理,反而是两男一女正在相持不下的奇特僵局。
女子一身火红衫裙,紧绷着妙曼的胴体极是耀眼,可我看得出,她的气质绝不是做皮肉生意的那种媚俗,而是烈火般的艳和率真。她的手上拎着一件小小的事物,我眯起眼瞧了半天,才发现那就是造成我这次眼盲事件的罪魁祸首,一只极小的像机。
“江上天,这次看你还有什么话说,你纵弟行凶,罪证确凿,我要向公众暴露你们的真正面目!”
“叶小姐,你什么都没有看见。”
与那女子激动尖脆的声音相呼应的,是个极低沉,极缓慢的男音,浑厚中带了丝金属的轻颤,正是所谓的性感那类,不做声优,实在可惜。
声音的主人也有相应的英俊面目,不,只说英俊是不够的,我在蓝夜这么久,还从没见过这样一张充满魅惑的男性面容,尤其是那张海样深沉的眼眸,看向人时,几乎能教人眩晕——传说中的电眼便是这样了罢。
仗着身高及臂力的优势,这个叫江上天的的男子轻易便夺过叶姓小姐手中的像机,不,他没有拉开后盖或是抽出胶片的举动,而是直接地,将像机在有力的手掌间拧成了碎片。
叶小姐几乎是吓傻了。江上天悠然自若地看着她,唇边带着一丝嘲讽的笑意:“叶小姐,下回你再纠缠着我们不放,坏掉的就不止只是相机了。”
这已经不是暗示,而是明显的威吓了,可佩那叶小姐胆子竟比我想象中还要大,呆了一呆后,立即勃然大怒:“江上天,你竟敢毁坏他人财产,还进行人身威胁!你以为你便能一手遮天?要知道这世上还是有公理存在!”
一眼看见正蜷缩在一角的我,象是这时才注意到我的存在,叶小姐不假思索地冲了过来,抓住我的衣领,热切地看着我:“公民,你别怕!我是语周报的记者叶温,我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请你配合我及法律,向公众陈述你今天所经历的一切非人遭遇!”
“咳、咳,”我努力将我的脖子从她的手中抢救出来,狂热中的人当真不可小觑,我的小命差点儿便送在了这两只纤纤细手上,尴尬道,“小姐,我不想……”
“我知道你有顾虑,你怕他们打击报复,不要紧,我会保护你!法律和公众也将站在正义的这一方!现在我要对你作独家采访,公民,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这女人定是看希腊史看疯了,一口一个公民,而且她家世必定显贵,否则决不会有如此充沛到满溢的正义感,而且这样冒失做事到现在还没倒霉。
我左肩的伤口骤裂证明了这一点。被她一拉,我痛得直想昏倒,抽着冷气道:“叶小姐,可以先放开我吗?”
“哦,对不起,对不起。”她总算发现自已的恶形,急忙松了手,秀美的脸上倒是诚挚的歉意,“我一时激动,你的伤,不要紧吧?”
当然不要紧。我正想回答,江上天却冷冷走了过来,凌厉慑人的眸子在我面上一扫,立刻便看出我的角色与戏份不足引起重视,视线又回到了叶温身上:“叶小姐,他只是个小小的保安,绝对不会跟自已的饭碗过不去,你要是真好心,就放他去包扎伤口。”
“是是,叶小姐,这位少爷说得再对也没有。”我实在怕了这场闹剧,只想急着结束这乱七八糟的一切,一口气将我的台词全数说了出来,“我只是一个小员工,而且胆小的要死,我舍不得这份工作,绝对不会为了受伤就胡乱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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